对于馄饨妈我是要感谢的,附小的家长里最热心的一个。可是该校不顾市教育局规定5月30,31招生,不能收取学生各类费用的规定,在23日把校服费收了。而且是本来30日收的,擅自提前到23日收,有诚信吗?钱收了,没有任何单据,就张小纸片,上面还写着2009,6. 明明5月23日交的钱,为什么要写6月呢?怕什么呢?有诚信吗? 贵校119分机的老师态度太恶劣了,我朋友打过去竟然最后给他们冲哭了。“什么我就这态度,你不要来好了”这是一个老师说出来的话吗?有诚意吗?招生工作依然进行着,昨天还有人接到电话,所以不存在任何理由不退校服费。当然,她好好说话,客气点,没事,1000多块我就当买套衣服留个纪念,或者附小的孩子尺码订的不对,我送给他们,都可以。我们现在气的就是她们恶劣的态度。真的,相识相遇是种缘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理解包容的,不过是个工作人员,有必要如此嚣张吗?太蛮横跋扈了!!!
图案只针对接电话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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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kishen 于 2009-6-3 08:1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