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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不要一棍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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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下左右 于 2008-4-19 17:40 发表
他们在说,孩子的父亲是个公务员,但是他不相信法律,要求“私了”,开价200万,不然学校门口花圈一直摆下去。
我百思不得其解“私了”两个字,并以摆花圈在学校门口,影响别的孩子的学习环境为要挟。
孩子走了,家 ...
我是局外人,我不太满意上下左右除第一个帖子之外的尤其是上面的这段。你说不要以点带面看待四小的老师,这个我同意,我相信有更多的老师是好的,也相信这位钟姓班主任的初衷是好的。但上下左右你要能理解一个父亲失去女儿的处境,谁的孩子不是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啊,你的不是吗?建议去看看http://blog.sina.com.cn/tianguosinian刘爸爸的博客。说实话,我认为今年四小的招生不会比往年好,也许没有门路没有钱的家长只能让孩子过去,但至少有一批人会打消去的念头。太多的人了解这件事后的第一反应是不能去这个学校了。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教育局或学校应该妥善解决安抚家长的心,而不是凭权力用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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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根本就是利益链里的其中一份子。否则无法解释一个局外人,一个自己也是做父母的人会说出如此刻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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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个老师疯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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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骏骏爸 于 2008-5-3 16:34 发表
是不是托还是让旺爸来鉴定吧,反正这个学校是臭掉了,托们再努力也是白搭!
反正不上学,也不会去田四了.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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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也疯掉了吗?老师的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她代表着学校,校长的教育思想,老师疯掉了,校长也应该出来谢罪的。再说人家父母都没疯,她疯洒呀,抗挫折能力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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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7#我们仨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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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上下左右 于 2008-4-19 17:40 发表
他们在说,孩子的父亲是个公务员,但是他不相信法律,要求“私了”,开价200万,不然学校门口花圈一直摆下去。
我百思不得其解“私了”两个字,并以摆花圈在学校门口,影响别的孩子的学习环境为要挟。
孩子走了,家 ...
凭什么贬低走了的孩子家长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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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左右是个托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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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这个学校的校长及钟某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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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同意LZ的话,简直是诽谤孩子家长,什么叫"听别人说....要200万..."有根据吗?听谁说的,你有没有法律观念,这位家长可以起诉你的,你以为你只是这里虚拟世界里的"上上下下"吗?

这是一次典型的危机公关失败的案例,不懂学校怎么就完全没有这种危机意识,田四该请公关咨询机构作顾问来应对.作为一个公众机构,社会上对这事情反响这么大,难道作为孩子学校的田四不该出来作个回应吗?正是由于学校的这种退缩的表现才引来更多的议论.在现在信息无障碍流通的今天,他们居然还能以不予置评来应对这样的事件,放任小道消息满天飞,造成了混淆视听的结果.

最近的东航的返航事件,由于处理不当,引起了媒体的大讨伐,这对公司的伤害岂不更大?

虽然这里挺田四的人不少,但这个学校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太让人失望了,象LZ这种人不出来说话可能还更好些,LZ是在帮学校呢还是在毁它呀?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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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敏敏妈-妈 于 2008-5-4 14:20 发表
上下左右是个托托!!!!!!!!!!!!!!?
赞!!说姓钟的疯了,鬼才信呢!人家父母都没疯,她怎么可能会疯,大概是冷血校长的托词。我奉劝那些托们,不要再造孽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有谁知道姓钟的住哪儿吗?邻居们可以提供些她家的情况,真想知道那个贱人,躲在哪只龟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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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师不好不能代表全体老师都与问题,可请问楼主如果人家出1000万买你家孩子你乐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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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五)



    对了,上一篇还忘了一件事,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3月19号,我们向学校要孩子的书包,校方说书包被派出所拿走了,一再讨要后到22号才由学校把孩子的书包还给我们。既然是派出所拿走了,为什么是学校还给我们。于是我问了警方,回答我,警方根本没有拿走过孩子的书包。那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孩子留下过什么东西?

  “第24个夜晚是那么的难熬,4月10日下午最后看了女儿的各项指标,我知道,女儿要真正地离开我了,我暗暗的告诉女儿,不要怕,那里有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回到家里,一个人为女儿嚎啕大哭了一场,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女儿放声大哭,对天告诉女儿,爸爸为你哭过了,明天,爸爸不能这样了。晚上回到病房外的走廊,守候女儿最后的一夜,24个夜晚,这一夜最难熬。4月11晨,不愿来临的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那一刻天是黑暗的,我告诉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看到女儿还很清晰的脸庞,这一刻我还是倒下了。扶着女儿的车,我为女儿用手机播放了她最爱听的曲子“沧海一声笑”和“回家”,从此天堂添了一份欢笑,人间多了一分思念,愿女儿一路走好,早日回家。”这是我留在网友博客里的一段话,我想不出更能表达我那时心情的话语了。女儿最终的结果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奇迹没有可能发生,没有留下任何的话语,留给我们的只是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女儿走的当天4月11日,我就要求马上同对方协商解决,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愿意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哪怕多呆一分钟。第一次协商如期在下午在学校举行了,然而这哪里是什么有诚意的协商,完全是一场四川“国粹”的表演,坐在我对面那些之前对我说“你是很有道理的,我们是有诚意的”的教育工作者们,一眨眼都成了国粹“变脸”的高手。这不尽使我想起了童年时看过的一部电影《停战协定》,其中敌人在谈判桌前百般抵赖,不顾事实颠倒黑白的场面历历在目,儿时对敌人的痛恨心中尤存。然而我万万也不会想到,若干年之后在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59年之际,这相似的一幕居然出现在了我的对面,而且是那么的真实。但是这一次的失败者可能不会再是“敌人”。

   对面的谈判者包括:徐汇区教育局王华兴副局长,法律顾问成大律师,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王主任(从这一刻起,他们开始真正的履行“师保办”的责任了),田林四小校长刘荣,郑老师,以及派出所方面的警方人员(他们的主要作用是认定一些实事)。

   协商一开始王副局长在同情之后就讲了一个原则:“合理的,政府多少都给,不合理的,政府一分都不会给。”而且是无数次的重复。太可笑了,他们以为我是为钱而来。我也向对方表明了我的态度:“钱我不希罕,它买真相(四)不回我女儿的命,我要的是认定事实过程,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我也向对方讲了我的一个原则:“不管你千变万化,我就一条,对我家族来讲,仇恨已是事实存在,希望你们拿出你们所说的诚意,化解仇恨,而不是再增加仇恨。”

   我从一开始就一再问对方,我到底是和谁在谈,对方一会儿说是和学校,一会儿又说是和教育局,后几次谈判时又说是代表区政府,总之是变来变去,推来推去。

我们首先提出双方应对事情的基本过程给与签字认定,那就是:“1.钟晔曾分别给我,爱人和爷爷打过三个电话要爱人来校,放学不让爷爷接。2.三点半学校正常放学而我的女儿被留下了。3.事发时有20分钟钟晔和我女儿单独相处4.被留后五点十分女儿是在学校坠楼。”这一基本事实当时被在场的派出所警方予以认定。对于这一已经被警方认定的基本事实对方却根本不予认定。

   王副局长的开场白之后,居然成了成大律师的独家发言:“我们最好不要谈过程,不要谈责任,这对后面的谈判是有好处的。”后面的谈判?不谈过程,不谈责任,还有什么可谈的,难道就只谈钱?太可恶,可鄙!这位成大律师何许人也,我不清楚,让我们从他的话语中了解一下他的人品吧!他一开始就说:“你们要相信,我是凭良心做事情的,我每个月拿他们教育局2千块钱,我不是为了钱的。”一会儿又说:“我懂得法律很有能力,外边140万的宝石捷就是我的,凭我的能力我曾经使公安部通缉的要犯无罪开释。”多么有良心的律师呀!最后一次谈判时私下这位大律师对我的家人居然说出了更为露骨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第一次谈判中,这位大律师还挤尽恶毒语言刺痛我们本已受伤的心。就连对方自己的老师都不得不承认:“他说话是硬了些。”他这样做,以及后来对方的很多做法都好像是对我说:“我们就这样,你打官司好了。”这里我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很多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不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这只是一句空话,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权别进来。”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银行行长(广东开平)侵吞2.5亿判12年,而老百姓(许霆)多取17万判无期。”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刚出生32小时的婴儿要为自己的死承担30%的责任(静安区妇幼保健医院案)”。我不愿意在本已冤死的女儿头上再扣一顶莫须有的罪名(在我看来就是失足坠楼都是冤屈的。这和课间休息意外坠楼还不一样)。而这不是可能,是太可能了,他们能控制言论自由的媒体,当然也就能影响至高无上的法律。(顺便说一下,在过去的两年里,上海已经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都被压下去没被报道,我女儿的事能报出来已是不易了。)用句成大律师的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对我来讲,还有更重要的,打官司要很长时间,我不能忍受让女儿在那冰冷的地方呆上那么长的时间。

   对方连最基本的事实过程都不承认,第一天的谈判就这样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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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怜,太可悲了!

带着女儿逃离这吃人的教育,吃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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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什么狗p大律师太恶心了。他自己没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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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个学校只出了一个这样的老师,那这个学校也就是“臭”掉了,正是“一个老鼠屎坏一锅汤”,何况看来还不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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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妈妈们会有自己的判断。作为事件旁观着我们很清楚问题的所在。也无意去过多指责那位老师。相信那为老师也是善良的,毕竟那位年轻的老师无论将来是否还会从事这项工作,对她来说教训也是深刻的。这会是她生命中的阴影。但是我很诧异LZ的这份冷静或者说是冷漠。LZ既然能如此通情答理的去站在校方的立场去理解看待问题。为何又如此主观臆断的去评判孩子家长的所为。
同时我也真心希望不会有那么些托。如果学校都不能坦荡做人又如何教育好孩子。善待孩子,尊重孩子。教育他们如何宽容的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用爱心去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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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相(六)



    4月12日,第二次的谈判还在学校,对方一再反对在学校,说是不能影响教学,这一点我赞同,正是基于此,我除了3月19日来学校找过刘校长和钟晔,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学校。但是这两天不同,第一是周末不影响教学,第二是女儿在学校出的事。或者去教育局谈,对方断然拒绝。谈判之前我们要求不要再看到那个人什么成大律师,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是在走法律程序,不需要和对方的律师谈,何况他第一天伤害了我们,他来不会给谈判的气氛带来好处,对方同意了,所以谈判开始并没有这位大律师,王副局长的开场白还是那些“原则”,但是谈判的气氛还算是平静,可是就在双方再次谈到事实的基本过程时,这位成大律师大摇大摆的推门而入,会场立刻不平了,我的老人们纷纷冲向大律师,要和他理论(头天谈判老人们没有参加,但听到这位成大律师的言行,都无法忍受)。谈判已无法继续,这时对方的老师们将我和爱人叫出,郑老师直言不讳的说:“这样是谈不了的,你还是直接提条件吧,我们回去研究。”更有老师说:“你就说要多少吧,我们就是募捐,也会尽力满足的。”

    对方所有的人都是这种想法?难道我是在卖女儿吗?他们错了,我要的是公道,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他最多只能代表公道的一点点组成部分,而我要的是:当事人澄清事实,正视事实,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应有的道歉。为此,我们在谈判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提出了四点要求:1。由学校教育局安排女儿的追悼会,致悼词,给与应有的评价(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对方最想要也最容易办到的)2. 当事人澄清事实,由学校教育局给出在这件事上对当事老师的认定以及处理意见。3。当事老师在追悼会上道歉,送女儿最后一程。4经济赔偿。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在学校谈,听对方的回音。

    4月13日,星期天,天气晴朗,可事情的发展却不象天气一样的好,时过中午对方突然打来电话,语气更是略显强硬:“我们通知你们,谈判地点改在xxxxx,你们准时到达。”我回答说:“我们不是部下,命令怎样就怎样,地点是双方早已约定好的,一方不能说改就改。我们会按时到学校。”可是2点钟我们到校时,学校空无一人,一直等到三点还是一人没有,而且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同我们联系了,之前仅存的一点热情也荡然无存。我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不会答应我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于是从这一天起,干脆来个绝对冷处理。看你怎么办。

    回到饭店,老人们实在气不过,于是决定第二天到学校摆花圈纪念孩子,另外再去教育局要求给说法,但老人们一致表示,将花圈摆在一侧,不挡大门,不能堵住学生的进出(事实也是这么做的,有照片为证,有那么多群众为证,至于网上有人说什么堵住大门不让出入,纯属造谣。)

    4月14日,真正让我看到了某些人的丑陋本性。早上7点老人开始站在校门一侧的花圈前,没过几分钟,那位威武的孔副所长就来了,冲着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这是我的底线,你再这样,我要对你采取行动。”我说:“你凭什么对我采取行动?”孔说:“因为你在这里摆花圈。”我说:“孩子在这里走的,老人们要祭典,我拦不住。”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说出了让我几位惊叹的话:“那是你爸妈,你要负责。”听听,听听,这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我面前那堵墙的逻辑: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看来中国的普法教育是多么的必要,执法者尚不懂法。我郑重的对孔副所长说:“他们是行为能力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我警告你,他们都是老人,没有违法,他们都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病,如果由于你的行为造成伤害,你知道该负什么责!”听了我的这番话,孔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你们妨碍人家教学,人家报了警,我当然要管。”我说:“我的孩子死在了学校里,我也报了警,你为什么不管,现在他们都不跟我谈,我也向你报警,你管不管?”孔似乎被我和周围群众的话问住了,说:“那我去和他们说,让你们坐下来谈。”去了一会儿却无果而回。看来孔副所长的处境和我一样: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

    接着我们来到徐汇区教育局,打出了“还我女儿”的横幅,多少的一点压力终于唤出了那位王华兴副局长,答应继续谈,可就在这时,学校那边传来了孔副局长动手推打我母亲,母亲心脏病发的消息。等我赶回时,母亲躺在地上,已经吃了急救药,通过母亲和群众的叙述,我知道了情况:孔副局长为了驱赶我母亲动了手,由于激动母亲心脏病发了。送到了医院,幸好当场吃药及时。很多群众给我留了手机和电话,愿意为我作证。我当场就打了7遍110和徐汇分局督察办公室,在场群众也帮我打了电话,可始终没来过一个警察。

   和教育局又约好了第二天继续谈,第二天的谈判才真正的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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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连认错的勇气都没有怎么教好学生?田四的校长还是徐汇区的人大代表,不知是谁选出来的?她有资格做人大代表吗?她代表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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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当时的老师或者学生来说说,难道现在在学校的上课学生不倒霉吗?
出了这个事情后,如果你的孩子还在上这个学校的话,可能想办法转学,没有办法转的话在里面上课的小孩子精神状态怎么调整呢?看来这个学校,从现在起就完了。过几年这块地就要换主了吧。不过觉得在此期间,让里面现在读书的孩子,抛弃阴影好些上课吧。

(同事说我这样说太旁观,但是还有几百的在读的小朋友该何去何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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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

引用:
原帖由 上下左右 于 2008-4-19 17:40 发表
他们在说,孩子的父亲是个公务员,但是他不相信法律,要求“私了”,开价200万,不然学校门口花圈一直摆下去。
我百思不得其解“私了”两个字,并以摆花圈在学校门口,影响别的孩子的学习环境为要挟。
孩子走了,家 ...
你这人说瞎话不怕被雷劈到?什么叫孩子走了,家长很冷静?什么开价200W,不要在这污蔑孩子的家人了!!现在事情的根本原因是四小的处理方式和那位老师的拒不出现,他们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你不怕孩子的冤魂找到你吗?那个XX老师现在肯定日夜做噩梦,她和你们的校长,已经臭名昭著,我看哪个学校还敢用她???她现在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这还远远不够,她一天不道歉,就没完,一辈子背着沉重的十字架.
失去了亲人已经够悲痛了.如果这时候还有人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那还算是人吗?

[ 本帖最后由 luluma 于 2008-5-5 1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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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一天没有结果,不管四小在读的学生还是家长都不会平静,这样那些学生的学业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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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25楼,不管怎样这个‘上下左右’说话不能这么刻薄,你家也有孩子,做人还是厚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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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nnazq 于 2008-4-30 12:15 发表
其实事情的真相大家都不清楚的,只有那个孩子才最清楚(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是他杀,不用把人想得太坏,那位老师难道这样恨孩子吗?)所以所有的争论都只是大家的猜测嘛,请别伤和气,但也要允许有不同看法呀!几位认为 ...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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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axu 于 2008-4-21 12:41 发表
200万绝对是造谣的!!!!!

在一家人痛不欲生时,谁会想要钱?活着要钱,是为了生存得好.如果没了孩子,
父母根本没活下去的希望,要钱干什么?????有钱学校可以让择校,有钱可
以让老师潜规则当三好,队 ...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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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万宝全书 于 2008-4-30 16:56 发表
你说你孩子现在上五年级,你可以看看你以前的帖子,难道你不是在说谎吗?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是多少也有点真实性。好好看看你以前的帖子吧!!!!!
LZ小孩是五年级学生?LZ不是说是"田林四小毕业学生的家长……,孩子在田林四小读了五年书"的吗?难道是我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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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棍子打翻,要看是人还是虫,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人有选择加入人的行列的自由,当然也还有加入一串虫(不是一船哦!)的行列的自由!


[ 本帖最后由 realox 于 2008-5-5 16: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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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丰禾妈 的帖子

顶这个!!!

篱笆上面本来有人发了那小姑娘爸爸写的BLOG链接,被网站封掉,我跟踪其他的相关的贴子如果是一边倒向受害者家庭的也被关掉
这样行为实在欲盖弥彰

4小肯定部都是坏老师,但是,只要孩子遇见了一个,家庭要花多少力量去做修复啊

是否婚育的确不是甄别老师的好标准
但这个案子里面未婚未育的钟老师对待学生的方式恐怕不是大多数母亲会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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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有田林四小的孩子感到可悲

[ 本帖最后由 youyouou 于 2008-5-5 23: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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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七) (2008-05-06 15:16:38)
标签:田林四小 坠楼 青保办 钟晔 杂谈   

   真相(六)                     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冷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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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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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可心妈咪 于 2008-4-21 11:41 发表
我是浦东的家长,非常赞同楼主!
我觉得老师的初衷是教育好孩子,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她的这种教育方式不适合这位心理比较脆弱的学生,或许这种教育方式根本就有欠妥当,还有我们根本不知道老师和孩子说了些什么。很 ...
老师有教育孩子的勇气没错,希望她能有能力站出来把事情说清楚,有勇气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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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得很悲痛

今天,完完整整地看完了“真想”。一直在流泪、心也很痛。如果我们的教育机构和教育者都这么“无耻”,我们的国家还有希望吗。看看他们一家的遭遇,仿佛又看到鲁迅所说的“翻开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
真得无语------
不知道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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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semain 的帖子

强烈怀疑钟老师是否是教育局某局长或高干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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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jasmine 于 2008-5-7 13:51 发表
强烈怀疑钟老师是否是教育局某局长或高干的子女?
同意!没有能力帮助刘爸爸只有每天顶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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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0#shjasmine 的帖子

听说,学校出事情,都是这样处理老师的.好听点,有上面解决.难听点叫:软禁.

所以,应该通过这件事情把这种逃避的处理方法改一下,应该正视问题,应该积极配合家长把事情解决才是上面做的.因为家长除了经济上的赔偿还希望得到的问题的真相.
另外,是防止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一定要把以前那些处理事情的方法改一下.

[ 本帖最后由 youyouou 于 2008-5-7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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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冷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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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一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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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爸兔妈 于 2008-5-8 11:22 发表
支持楼主一楼的说法
因为你和楼主是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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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八) (2008-05-08 07:51:50)
标签:田林四小 坠楼 青保办 钟晔 杂谈   

真相(七)                            真      相(八)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内心的痛楚也在增加,这痛楚不是来自谈判,而是来自女儿,女儿已走多日,却依然躺在那冰冷的地方,不能安息。一七了,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到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开始干涩的脸庞,看着女儿被蒙上的双眼(女儿到死双眼都是睁着的,医院的医护人员都知道),心中的痛楚在一点点加深,泪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女儿不能安息,爸爸又怎能安心呢?对着女儿默默的承诺:“爸爸会尽快的,爸爸会尽快的。”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王沉思片刻说:“可这个数额很难,你知道,政府出钱是有原则的,旧车坏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修,但再便宜的新车也不能买。”我说:“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老师不是说捐款也要满足吗?”王说:“刘先生,物质补偿只是一种,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呀!”我问:“精神补偿?怎么补?你还能把我女儿追认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那倒不能,但我们可以给她的评价高一些。”真让我恶心,我对王说:“王局长,你要是以为我为了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不信咱们可以这样,你把我要的数给我,签字的时候你找一所偏远地区的贫困学校,我当场以我女儿的名义捐出,怎么样?”无语。我还告诉了王副局长,我和爱人本想将女儿的眼角膜捐出,这个六院ICU医生是清楚的,但由于时间过长,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我还告诉王副局长,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我还要向市里放映。而王副局长有持无恐地说:“你去市政府又怎么样呢,他们还不是给区政府打电话说,你们那儿出事了,来人处理,我们开车把你们接回来,你再去,还是这样。”想必王副局长对我们的对话还记忆犹新,不过忘了也不要紧,王副局长总还能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吧。

    王副局长又是那句我们再研究研究。这其间还有一事我觉得值得一提,在说到事实过程时,对方根本不认可,但在对钟晔评价时,他们却将钟晔笔录中关于最后二十分钟的说法作为事实依据,说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当即指出:“单凭一方的陈述不能成为事实的依据。”我曾打电话给孔副所长,要求对钟晔做测谎鉴定,孔的态度很明确:“没这个必要,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我真的不明白,无法认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技术来加以认定呢?当然,即使钟晔没有说谎,我还是要求她必须当面道歉。毕竟女儿是被她留下,在只有她一个人看护的情况下出的事。

    但我隐隐的感觉到,对方什么都不会答应,他们在拖时间,拖得我们心力交瘁,拖的我们不堪重负,到那时一切都好解决了。而在我心中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怕拖,是因为女儿,女儿一天不送,我的内心就会增加一分的痛。女儿的面孔,女儿睁着的双眼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也许很多人会说:“不能送呀!那是筹码!”可哪一位父亲没有对孩子的深爱?哪一位父亲愿意女儿永远躺在那冰冷的地方?哪一位父亲又能忍心拿自己的女儿当作筹码?不能!不能!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不能再让已经不明不白死去的女儿再受这尘世的折磨。于是我暗暗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一个让我也许一生都背负屈辱的决定。

    4月18日,谈判已是毫无意义,老样子,对于过程,责任等等一概不认。王副局长在决定了最后的赔偿金额后说:“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不行我就回去汇报,换别人再来和你们谈,但还会是一样。”是的,还会一样,那就是无休止的拖下去。于是我愤怒的说出了我的决定:“你们听好了,我告诉你们,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什么好谈的了,你们起草吧,你就是只给我一分钱我都和你签,把我的女儿好好地送走。但是你们记住了,仇恨没有化解!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要有我这样的经历。”说完,我起身离开了会场。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同意签这样的字。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不签字,这样拖着,他们就不会开追悼会,就不会给孩子致悼词,给孩子一个正当的评价。也许有人又会问,那你自己开追悼会不就行了,那样的话,没有学校的悼词,没有正当的评价,甚至可能没有老师敢来参加,尽管有很多老师喜欢女儿。每个人的心态都不一样,对我来说,让女儿安静的离去,比什么都重要,让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告别,同样的重要。

    女儿将会有一个完整的句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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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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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今天是小凌波的4“7”,小凌波,走好!
刘爸爸刘妈妈,小凌波所有的亲人,支持你们!无条件地支持!
(2008-05-08 08:01:4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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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想想我们生活在哪里,一切的一切就都变得自然合理了。
(2008-05-08 08:03:0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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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再次流泪
(2008-05-08 08:03:2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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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能理解刘爸爸,要是我,我会等孩子入土为安后,拿他们的钱,变卖家产,全世界找这个畜生老师,除非她能上月球!!!!!!!!!!!!!!!
(2008-05-08 08:03:3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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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能理解刘爸爸,要是我,我会等孩子入土为安后,拿他们的钱,变卖家产,全世界找这个畜生老师,除非她能上月球!!!!!!!!!!!!!!!
(2008-05-08 08:03:5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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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能理解刘爸爸,要是我,我会等孩子入土为安后,拿他们的钱,变卖家产,全世界找这个畜生老师,除非她能上月球!!!!!!!!!!!!!!!
(2008-05-08 08:04:0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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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能理解刘爸爸,要是我,我会等孩子入土为安后,拿他们的钱,变卖家产,全世界找这个畜生老师,除非她能上月球!!!!!!!!!!!!!!!
(2008-05-08 08:04:2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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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随行 继续关注。。。
(2008-05-08 08:05:4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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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心痛,每天都在关注这个博客,支持刘爸
(2008-05-08 08:06:0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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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流着泪看完你的博客,作为一个母亲,我理解这种心疼和心碎~~小凌波走的太不应该,我恨那个老师,从心底里恨他!!!我无法说出劝你们走出阴影这种话,我知道,这种阴影是一辈子都走不出的,现在的我,只想哭




                        宝宝妈妈
(2008-05-08 08:14:1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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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除了痛还是痛
以前看侦探小说,说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最后一刻她所看见的影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种技术,如果有的话,说不定可以探究出真相

(2008-05-08 08:14:5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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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引自原文“甚至可能没有老师敢来参加”
大家注意刘爸爸的用词,是“没有老师*敢来*参加”!!!
而不是“没有老师*来*参加”!!!
(2008-05-08 08:16:3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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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我友 眼泪总是在眼眶里转,人心都是肉长的。
(2008-05-08 08:18:3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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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回复“以前看侦探小说,说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最后一刻她所看见的影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种技术,如果有的话,说不定可以探究出真相”
——————————————————————————————————————
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小凌波已经走了。。。
其实,很简单,让活着的人出来就好了!!!
如果钟小姐没做啥亏心事,那么一百次,一万次的测谎,她都会勇敢面对的!
用测谎的结果来告诉大家一个真相!
(2008-05-08 08:18:5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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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继续关注,支持真相!
(2008-05-08 08:19:52)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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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做男人也很难啊!
(2008-05-08 08:20:0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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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我友 xiaozhao:你是一个有菩萨心肠的好人,谢谢你!
(2008-05-08 08:21:3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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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回复宝宝妈妈:
小凌波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如果她的走,不能为今后的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那么今后这样的悲剧恐怕还会发生!
(2008-05-08 08:22:4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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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我友 这段日子是灰色的,这段日子很痛心,这段日子让我对社会的认识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
(2008-05-08 08:23:2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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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回复烟霞兄:
我只是注册了新浪的id,所以有了xiaozhao这个名字,
其实,所有支持刘家的好心人,他们都是xiaozhao!
(2008-05-08 08:24:3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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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25:5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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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每天来这里看一看,希望有好的消息,又一次失望和心痛.
(2008-05-08 08:25:5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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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26:0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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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我友 大家都看好自己的孩子吧。既然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应有的保护,就让我们自己用更多的爱去关注他们吧!
(2008-05-08 08:26:1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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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26:2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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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26:4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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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27:25)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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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霞我友 每一个关心刘家、关心小凌波的好心人,祝你们吉祥,祝你们健康长寿!
(2008-05-08 08:28:02)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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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回复烟霞兄:眼泪总是在眼眶里转,人心都是肉长的。
——————————————————————————————
我有的时候,只要为小凌波叹一声气,眼泪就会流下来。我们都是外人!尚且会如此!
刘家呢?我装得很懂事,我跟刘爸爸说,我能体会,我能理解,
可是,那种“经历的痛”,只有他们才有呀!
(2008-05-08 08:30:1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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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我也是一位老师,看了连续的文章后,我也觉得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同行而感到羞愧。今后她也会有孩子,如果今天换了是她自己的孩子,她肯定也会维护自己的孩子的。我也是一名党员,在学保先的时候要求党员所要做的实事求是都去哪里了,难道只要基层党员学习,党员干部就不用学习了吗?或许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各位都有各位的难处,这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我也不是偏袒哪一方,作为党员要有敏锐的政治眼光,要客观的分析事情,无论孩子的亲属也好,网友也好,像我这样一般看博客的无关人员也好,大家不谈金钱(太俗),大家只要一个事实,一个公正的事实,没有歪曲的事实,很容易的一件事,为什么会那么困难呢,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基本的准则么!!!
(2008-05-08 08:31:2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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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唉!可怜,死不瞑目?
唉!天堂里没有冤屈,小姑娘......
(2008-05-08 08:31:4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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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继续烟霞兄的祝福:
祝福好心人一生平安,这句话已经说了无数遍。可是,真的,字字都是发自内心的!
(2008-05-08 08:31:5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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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姓王的碰到此类事情,无能解决,为何不辞职了之? 古人尚有"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昧着良心解决事情,引来千万人的唾骂声,招来断子绝孙的隐患,舆论无形的力量最终会让你报应的.
(2008-05-08 08:32:4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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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再次流泪,可爱的好孩子,安息吧,亲人们一定会努力给你一个公正的交待,还一个真相。
(2008-05-08 08:35:2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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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忍不住地流泪,孩子是最天真的,他们有多大的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大人都难免犯错,更何况孩子?为人师表,不管是否有错,难道都不应该出来说一声报歉吗?何况这时的报歉已经于事无补,已经无法再挽回小凌波的生命了。可是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更何况,是她,造成了孩子的悲剧,没有这个前因,就没有那样的后果。

愿小凌波在天堂里快乐!
愿刘爸刘妈坚强~
(2008-05-08 08:35:45)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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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父母的心是一样的, 不敢想象刘爸爸的痛有多深,全上海没有私心的父母都会感到愤怒的!!!!
(2008-05-08 08:36:3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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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zhao 大家努力点击!让刘爸爸这篇《8》进入前10!!!
(2008-05-08 08:37:1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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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让姓钟的继续隐匿吧! 小姑娘已经入土为安了,现在为何要给她一个解脱的机会,让她一辈子活在阴影里,活在良心的自责中,让她继续苟延残存吧!! 看到这么多人为小凌波的凋谢而叹息,这朵美丽的花骨朵在天堂里应该会继续绽放吧?   
(2008-05-08 08:38:5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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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古人为了仇恨可以决斗,人们可以理解; 基督山伯爵复仇记,人们不但不觉得他品德败坏,千百年来人们都把他当英雄在传颂;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现今假正经的社会里,仇恨只有靠自己来解决,在不把仇恨扩大的基础上,人们可以理解你的行为,说不定若干年后你也会是英雄.姓钟的逼死了你的宝贝,姓王的侮辱你的宝贝,一命还一命,两条无辜的生命换来两条本就罪恶累累的生命,世人都可以理解你的.
(2008-05-08 08:39:2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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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ding!...太气愤了...刘爸爸.我们都支持你!!!!
(2008-05-08 08:39:5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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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ding!...太气愤了...刘爸爸.我们都支持你!!!!
(2008-05-08 08:40:0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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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姓王的碰到此类事情,无能解决,为何不辞职了之? 古人尚有"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昧着良心解决事情,引来千万人的唾骂声,招来断子绝孙的隐患,舆论无形的力量最终会让你报应的.
(2008-05-08 08:40:59)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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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悲凉
(2008-05-08 08:41:2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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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刚刚把所有的文章看完,我也感到十分痛心。我们的所谓教育工作者的态度如此恶劣,这样的教育工作者让我不禁担心90后00后的孩子被这样的老师教出来该是什么样子啊!!政府一定要负责任!!那些无耻的教育局的和田林四小的老师如果他们的孩子也是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他们可能也是这样无耻的只谈赔偿的!良心被狗吃了!!刘爸刘妈,我们支持你们!!
(2008-05-08 08:41:3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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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小女孩昙花一现的离去,留给了父母和知情人无尽的伤痛,流泪之余,我在想那个道貌岸然的教育局副局长,那个令人恶心的律师,那个像黑狗的派出所所长,那些昧着良心的老师,以及那个不知躲在哪个角落里惊恐不安的班主任,这些人都不应该有孩子,他们没有一点点人性,良心,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
(2008-05-08 08:41:4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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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痛心
(2008-05-08 08:41:4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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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 继续关注中
(2008-05-08 08:41:4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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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支持刘爸!!!
(2008-05-08 08:42:10)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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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2008-05-08 08:42:4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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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刘爸爸,你好!
昨天,朋友将你写的真相MAIL给我,看后心情十分的沉重,进而愤怒!我将邮件转发给我的朋友们.
真没想到徐汇区的教育工作者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如此低劣,虽然只是部分人!
你应该去找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委员长反映,看看共产党是不是腐败到根了!陈良宇不也被判了吗?
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大上海,实在是上海人的耻辱!!!
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对你们有所帮助,请明示.

(2008-05-08 08:44:0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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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5 页  1234567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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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九)终结篇 (2008-05-10 09:15:49)
标签:田林四小 坠楼 青保办 钟晔 杂谈   

                 

                               真      相(九)



    4月18日后,对方当然很高兴的开始准备协议书,几次接触我都不再参加,我心已定,为了心中唯一的愿望,什么都可以暂时抛下,但这决不是妥协,也绝不是结束,存款是要有利息的,那么“存债”呢?

    直至4月23日,这一天协议签字,我依然没有参加会议,我的签字也是在门外进行的。一切结束后,我走进会议室,王副局长兴高采烈的向我来握手,被我拒绝了,我郑重地对他和刘校长说:“听好了,不要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一切才刚刚开始。”望着他们目瞪口呆的神情我离开了会议室。是的,一切才刚刚开始。一时间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为什么仇恨可以埋在心里上千年?”那是因为制造仇恨的人不愿意去化解仇恨。

    4月24 日,二七了,又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在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干涩的脸庞,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无论代价多大,一定不能让女儿再受这尘世的煎熬。我再一次默默对女儿说:“身后事,爸爸来做!”

   26日,女儿挑选了一个万里晴空的日离开这凡尘俗世,灵堂里布满了鲜花,横幅上写着“小凌波,天国任你遨游”,女儿安详的躺在那里,灵堂里站满了送别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和热心的群众。气氛是凝重的,乐曲是悲哀的,语音是颤抖的,一句句寄托了人们对女儿的哀思,女儿是悲哀的,然而女儿又是幸福的,短短12年的一个轮回中,女儿享受了人间的所有欢乐,饱尝了人间所有的真情,女儿走了,从此女儿将与日月为伴,与仙子同行,遨游于充满真爱的天国。“女儿,天国任你遨游!”

    女儿终于走了,我的心终于安静了,坐在女儿的床边,面对女儿的遗像,感受着女儿的气息。回忆,回忆,回忆女儿的一生,女儿是优秀的,不能让女儿的死毫无价值,猛然间想起了鲁迅先生写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那么多的巧合:同样是3月18日,同样是学生,同样的姓氏。女儿的死又怎能和刘和珍先烈相比呢?她们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女儿的死如果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有良知的教育者,善待儿童,善待学生,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父母,关爱子女,关爱下一代,让千千万万个家庭不再有我一样的伤痛,那么女儿的死堪比刘和珍君。

    仅以此九篇《真相》告慰女儿在天的灵魂,愿女儿安息!(完)





   尊敬的朋友们,在此我想和大家讲讲我个人在整个事件中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1. 首先说对女儿的离去,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警方说的),所以警方无法断定是失足还是自杀,而且

   排除他杀也只是排除行为上的他杀,并不代表没有语言上的刑事犯罪(比如逼迫自杀),然而这需要

   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排除了。所以不予立案。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可笑的,按照警方的说法,

   因为没有证据就可以排除,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因为没有证据显示自杀,那么可以排除自杀,

   也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失足,同样可以排除失足,那么女儿也就没有坠楼?真是荒谬。

2. 当时唯一和女儿呆在一起的钟晔,如果没做亏心事,总应该当面解释清楚,就她的责任问题,也是很

   清楚地,(如果没有犯罪)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抵消行为上的偏激,进而抵消造成严重后

   果上的责任,在进而销声匿迹。其实这个钟晔在心理上有很严重的问题,可以告诉大家一个事情,她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给全班90%以上的同学家长发短信,甚至是给父母双方同时发,都是些无

   关痛痒的事。大家可以算一算每天要发多少短信,这一行为他们的年级组长曾经派人劝阻过她,她也

   不听。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可能在某些人的眼里,这也是认真负责,但在心理医生面前,这恐怕就是

   严重的强迫症了。作为家长,我们却是有很大的责任,那就是我们太相信学校,太相信老师。我对当

   事人钟晔本人的心态是由恨到平静到希望到更恨的一个过程,其中原因不言自明。她事发后的行为则

   更不负责,更不道德。女儿已经走了,她已经失去了最后在女儿面前澄清自己的机会

3. 事发后,学校教育局等的做法明显袒护当事老师,这和自身的利益不无关系。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而将

   儿童的一些行为上升到道德品质,对逝者诋毁的同时不惜对活着的儿童诬蔑,可见他们的阴暗心理:

   自身的利益大于他人的生命。

4. 很多枪手一再追问赔偿的事,确实,关于协议的内容在我的博客里我不便从我的口中说出。但有心人

   一定能从其它渠道了解到这是怎样的一个协议,为了女儿能够早日入土为安,我什么都可以做,但要

   相信,这不是结束,这才刚刚开始,我将继续以各种可能为女儿讨回应有的公道。

5. 本人还将会将女儿生前的一些文章和成绩继续登出,让更多的人了解女儿是怎样的一个女生。



声明:1.在整个过程中,本人衷心的感谢以下老师: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黄老师,是她第一个发现了女儿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何老师,是他将女儿送到医院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缪老师,是她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青保办的朱老师,是她在女儿走后一直扶在车旁不停的呼唤着女儿的名字

同是我也“感谢”以下人员:

          感谢田林四小的刘蓉校长,是她教会我懂得了什么是出尔反尔。

          感谢徐汇区教育局王华兴副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原则。

          感谢成大律师,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良心。

          感谢青保办的王主任,是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保护青少年儿童。

          感谢田林派出所孔副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有困难,找警察”。

       2.本人拒绝以女儿的名义开设账户募捐,凡打着女儿的名义募捐者均属欺骗。望广大朋友勿上

          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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