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楼嘉嘉妈1976
(计划出游)
发表于 2007-4-23 12:49
只看此人
蜜元妈:
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可能比较复杂,请百忙之中务必帮我解答一下.
三年前(2004年的8月),我公公在奉贤区南桥阳光花园买了一套139平方的三室两厅两卫,总价在71万,当然现在估计可能已经涨到80多万了,当时明确表明是给我老公的.但是当时考虑到他妹妹在南桥没房子,小孩以后读书成问题,所以房产证上写了三个人的名字,我公公,老公和老公的妹妹,今年1月他妹妹自己也买房子了,考虑到他们现在也买了房子,所以我公公上礼拜说要把他妹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去掉,后来我打电话到奉贤交易中心去问好象很麻烦的,如果现在就要去掉的话好象要付很多 钱的,过5年再办的话好象要少付很多,好象有政策规定满5年和不满5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请教蜜元妈碰到这种问题该如何操作啊?急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