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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uthwind 于 2008-11-20 16:43 发表
男女同学交往,尤其是恋爱交往,对孩子来说就是了解别人的过程,也是知道自己更喜欢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的过程。
女孩子阅人多了也会成熟,这个没什么的,将来初恋的结婚会越来越少
赞同“早恋”“同居”
我主观上还是倾向于反对婚前同居因为我们的社会还远没洒脱到这种程度。(不是我保守,正相反是那些举止开放的女孩家庭最终思想未真正开放)。
没看见这里时不时有贴子提到女孩家庭“理直气壮”地要求所谓的青春损失赔偿吗?非常奇怪他们怎么不明白每个人的一生只有首先自己对自己负责?!既然玩不起,那就别玩火。
奉劝天下的女子和她的家庭,在同居之前你们想好了吗?不要自己草率,回过头来又象受了天大屈辱似的向对方索赔。还有当爱情终结时,你能放得下吗? 有正视和尊重彼此当下生活的勇气吗?如果因为同居而像阴魂不散一样要影响对方今后的生活,那是我非常不原意看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