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2011年12月26日上午宣布撤销"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办公室"和“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停止两办公室相关等级考试业务,从而遏制社会上面向青少年愈演愈烈的“考证热”、“竞赛热”。
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上海经济快速发展,急需培训大批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从事高科技开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此,自1993年5月起,原市政府教卫办、原市成人教育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等部门在全市组织实施了“90年代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在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内成立“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办公室”、在上海电视大学内成立“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承担面向社会的外语、计算机等相关考试、考核日常事务工作。经多年努力,当时确定的任务已经完成。近年来,通用英语的主要培训对象已经从成人转变为少年儿童,且规模不断扩大,参加者的年龄日趋低龄化,客观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上海市教委同时重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等各类竞赛及考级证书挂钩,以获奖和考级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2011年起,本市小学、初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入学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凡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将对校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
目前,上海教育系统举办的市级中小学生学科类、科技类、艺术类和德育类(简称四类)竞赛活动均应在规定时间报市教委审核,获得竞赛活动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竞赛活动。市教委坚持不审批全市和全区(县)性小学阶段的学科竞赛活动,2011年大力削减市级竞赛项目,仅有26个项目通过审批,并在其官方网站(
www.shmec.gov.cn)网上公告。每学期开学后,市教委都会在网站上及时公告在有效期内的四类竞赛活动项目信息,请家长予以关注。上海市教委指出,现在社会上确实还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类竞赛,其中不少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有些组织者甚至通过舆论误导家长,造成孩子疲于奔命、身心疲惫,因此家长需要慎重对待社会组织的这些竞赛活动,真切关心孩子的身心感受和长远发展。
上海市教委还重申,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不得举办全市或全区县性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包括教师进修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中小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为社会上各种竞赛和考证活动进行组织、宣传、动员。各类中小幼学校不得为未经审批的竞赛、考证项目提供培训和测试用地,希望社会和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