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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渺渺眯眯 于 2008-12-12 09:28 发表
谢谢.
因为结婚时我们的经济条件有些差距,而这么多年,我边工作,边读书,其实从经济上来说,我对这个家也没有多大贡献.
所以,一方面是我不想从离婚中再获取什么,因为经济,这么多年,我受的侮辱,是我永远也不能放下的 ...
60-70万在上海实在买不了什麽房子,肯定要贷款的。如果真要离婚,建议房子直接卖了(因为目前是你LG的名字),在上海直接用LZ和孩子的名字买房子。确实如LS所说,赡养费以及每月存2000不很考谱,取决于将来父子的感情.所以还不如现在买房子时争取一些补偿.建议买学区房,虽然贵点,但以后公立学校还是可以省很多.
共有权和继承权是不一样的,继承权随时可以另立遗嘱改的.另外,给幼小的孩子补偿,我觉得重要的不是房产,而是给孩子好的教育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将来教育的投入会很大.
也希望LZ或可以不离婚,如果夫妻感情不错,父子感情不错,没必要为了PP离婚.有的人离了又后悔了.如果LG不想离,就和他谈好PP与你们生活的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