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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oy523 于 2009-1-8 14:10 发表
老人肯定是要儿子养老的。
假设老人处理得很好,一直是"儿子养老,儿子继承"的态度的话,估计那位朋友也不会烦恼了...
最最怕,"房子留给女儿,老子留给儿子"
不要说是否是遗产的问题,很有可能产证上就加了另一人的姓名...
十万块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真不是小数目~~如果能用到老人的养老生活中,才是真正的实惠!
其实,最好的情况应该是老人主动提出,产证上也加上出钱子女的名字,哪怕是按百分比.
这种要求,可以以减少预防遗产税的名义提的~如果老人实在无法接受的话,也难怪媳妇多心了~
和谐点的办法,是找第四方亲戚来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