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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普通妈妈 于 2008-1-14 12:09 发表 不爱一个人 就不要有任何暧昧的举动 当拒则拒 这也是端正的处事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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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NYDONG 于 2008-1-14 15:58 发表 文笔真不错,不过像写故事呢,不是真的吧?
原帖由 BLG52 于 2008-1-14 15:52 发表 你好象不是上海人。
原帖由 绿箭001 于 2008-1-14 21:54 发表 怎么我觉得你的初恋男友在你的笔下有点那啥..猥琐..的感觉那...真的挺遗憾....相见不如怀念.....我不喜欢这个男人,讨厌那种在别的女人面前说自家老婆坏话的男人;讨厌那种对别的女人还"爱"啊"爱"的男人,真腻味!
原帖由 桃之夭夭 于 2008-1-14 12:29 发表 又见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