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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发表于 2008-9-2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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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学校“爱心班”课外活动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学校“爱心班”课外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9-02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教 育 局 文 件
静教(2008)58号
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学校“爱心班”课外活动的意见
各小学:
为对全体小学阶段的学生进一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学校放学以后的“爱心班”课外活动(以下简称“爱心班”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静安区教育局特制定“爱心班”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聚焦精品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区各学校已广泛开展“爱心班”为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关心学生放学以后的学习生活,促进每一个学生个性和谐发展,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全体学生。
二. 实施原则
1、坚持依法治教,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教育财政经费安排有关“爱心班”活动费用。学校免费为全体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2、坚持学生自愿选择。对学校开展的“爱心班”活动,学生有权自愿、自由选择参加什么样的活动,学校应为学生自愿选择创设良好的条件。
3、坚持实施素质教育。“爱心班”活动内容具有多样性,充分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通过活动真正受到教育;引导社会关注教育,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展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形象。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
1、教育局成立基教科、德育科、计财科、审计科以及小教总支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区“爱心班”活动的规划、管理和评价工作。以每位学生12元/月投入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以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活动。
2、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爱心班”活动的意义。制订“爱心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完善教育管理、安全保障等系列制度,有利于形成良性发展格局。挖掘潜力、拓宽思路,积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全面开放操场、图书阅览室、电子多媒体室等各专用教室、活动场所。建立相应档案,注重评价环节。
3、广泛宣传、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求党团员、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活动,做出先进表率作用,在思想上、行动上全方位关爱学生;提倡广大教职员工投入爱心活动,表明崇高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引进社会、校外支持力量,开拓教育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的良好风尚。
4、学校“爱心班”活动包括:
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公益劳动等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合作能力。关心思想、行为特殊的学生。
科学技术活动。开展科学探究、科技制作、小发明活动,进行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教育。
文学艺术活动。通过音乐、美术、阅读、讲故事等活动,开发学生多元智能,满足个性特长发展。
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学生自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形成良好习惯。
继续为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补缺补差服务,继续满足资优学生学有余力的需求。
积极解决学生课后晚托问题,解除确实有后顾之忧家长的实际困难。
5、要认真研究教学策略,提高教育效能。在分析校情、学情、教情的基础上,进行教学工作策略研究,使“爱心班”活动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园地。
6、学校“爱心班”活动时间为每周一~周四的放学后至4:30之间(一般为2课时)。切实做到学生在教师在,安全责任措施执行到位。
7、密切家校互动与联系。学生参与“爱心班”活动与否、活动内容,学校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合力。
8、学校要及时发扬“爱心班”活动的先进事迹,注重经验总结。
牢固确立教书育人的观念,全面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实现静安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
静安区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 小学 爱心班 课外活动 意见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