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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8〕2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

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委制订了《上海市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1)、《上海市初中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2)和《上海市高中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3),现予印发,请转发至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和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的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对同一课程,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两本以上(含两本)的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严禁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
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课时,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执行本市中小学作息制度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68号)的要求,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二、2008学年,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要求,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试行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7〕46号)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研队伍建设,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课程管理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切实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三、要积极探索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试行工作,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各区县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四、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把“两纲”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大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每周保证1小时用于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可利用晨会或午会、校班会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小学也要开展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五、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 三课、两操、两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时。
六、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在中小学要开设好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开展专题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已在课程计划中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同时还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项的要求,组织好相关专题教育。
七、承担上海市课程改革整体试验及有关学科试验任务的地区和学校也执行本文件规定的课程计划,不再另发课程试验计划;其他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调整课程计划的,必须按教育部及我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报我委审批或备案。
八、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工作的管理。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课程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做到信息公开。


附件:1.上海市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2.
上海市初中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3.
上海市高中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课程
计划
通知

抄送: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印发

(共印48份)


附件1:

上海市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


年 级

周课时
课程、科目

说明


9

9

6

6

6

(1)一年级入学初,各学科设置2至4周的学习准备期。
(2)虹口区和杨浦区进行科学与技术课程的试验,替代自然与劳动技术课程。科学与技术课程一至五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2,2,2,3,3。


3

4

4

5

5


2

2

4

5

5


2

2

2

2

2

品德与社会

2

2

2

3

3

唱游/音乐

2/

2/

/2

/2

/2


2

2

2

1

1

体育与健身

3

3

3

3

3

信息科技

2

劳动技术

1

1

周课时数

25

26

27

28

28

兴趣活动

或体育活动

5

4

4

4

4

每周安排1课时的语文阅读活动。除体育活动外,其他每一兴趣活动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1课时,鼓励开设短周期的兴趣活动,供学生选择。

专题教育

或班团队活动

1

1

1

1

1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每学年1至2周

每学年2周

学生必修;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周课时数

6

5

5

5

5

探究型课程

1

1

1

1

1

单独设置,学生必修;课时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使用。

晨会或午会

每天15-20分钟

广播操、眼保健操

每天约35分钟

周总课时量

32

32

33

34

34

每课时按35分钟计


上海市小学2008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自2008学年起,小学各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各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二、小学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40周。其中,授课时间按34周计,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4周。
三、小学一、二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2节,三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3节,四、五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4节。每节课的时间按35分钟计。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四、小学一年级入学初4周,利用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课时,安排16-20课时的学习准备期综合活动。
五、小学各年级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会或午会,每周在晨会或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时事形势教育活动。
六、小学各年级每天安排一次时间约为35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保健活动;每周须安排两次时间分别为35分钟的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时间可安排在拓展型课程中或安排在课外时间(一般在下午课后至下午5时前)其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七、小学探究型课程、劳动技术、信息科技、专题教育、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课时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小学探究型课程建议以主题探究活动的形式进行。
八、小学各年级拓展型课程的自主拓展部分以兴趣活动的形式进行,要求每周安排1课时的语文阅读活动。限定拓展部分的专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内容和时间安排。

九、各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的特点开设好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相关的专题教育。小学阶段的专题教育一般作如下安排:一年级安排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二、三年级安排民防教育(包括交通安全常识、防火常识、紧急呼救常识等内容)、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四年级安排民防教育(包括意外伤害的预防、传染病预防常识等内容)、民族团结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五年级安排国防教育、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廉洁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内容。

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内容,一般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部分专题教育的内容也可安排在晨会或午会中进行。
十、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每周各有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

附件2:

上海市初中2008学年课程计划



年级


周课时
课程 科目

说明


4

4

4

4

(1)学校可在保证生命科学课程总课时数为102的前提下,调整八、九年级的生命科学课程设置。
(2)学校可在保证社会课程总课时数为68的前提下,调整八、九年级的社会课程设置。
(3)学校可在保证劳动技术课程总课时数为170的前提下,调整六至九年级的劳动技术课程设置。
(4)学校可在保证信息科技课程总课时数为68的前提下,调整六、七年级的信息科技课程设置。
(5)学校在调整部分学科的课程设置时,基础型课程的周课时数要控制在27以内,以保证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开设。


4

4

4

5


4

4

4

4

思想品德

1

1

2

2


2

3


2

2


2

生命科学

2

1


2

2


2

2


2


1

1


1

1


2

2

体育与健身

3

3

3

3

劳动技术

2

1

2

信息科技

2

周课时数

26

26

27

27

学科类、活动类

(含体育活动)

5

5

4

4

除体育活动外,其他学科类、活动类每一课程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1课时,鼓励开设短周期的学科类、活动类课程,供学生选择。

专题教育

或班团队活动

1

1

1

1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每学年2周

学生必修;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周课时数

6

6

5

5

探究型课程

2

2

2

2

单独设置,学生必修;课时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使用。

晨会或午会

每天15-20分钟

广播操、眼保健操

每天约40分钟

周总课时量

34

34

34

34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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