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一下。主要是关于去年国家开始的个人收入超过12万元的要申报的事情想到的问题。
首先不太清楚为什么国家要搞这个申报,如果是打工的,税不是已经通过公司缴了吗?将来还要重复征税?股票基金房产投资呢?究竟目的何在?
现在是对个人要求申报,那么整个家庭如何考量呢?因为可能夫妻双方一个人收入高,一个人可能收入很低,还有支出多少的问题。
如果家里的所有资产包括房产银行存款、基金股票外汇等都放在夫妻中一个人的名下,是否不太妥当?因为看上去这个人收入很高,但其实综合夫妻两个人可能也就一般了。那是否分在夫妻两个人的名下比较好?还可以放在小孩的名下吗?
各位都是如何处理名下的资产的?(说明一下,我家的资产并不多
,只是想到了这个问题请教一下,可别砸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