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
女孩义务未尽何以急享权利[size=+0]
http://hi.online.sh.cn 时 间: 2009-03-13 09:27:53 来 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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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万青语录
●我们的素质教育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失败的,有的人心态越来越容易不平衡,吃不得一点亏。
●年轻女孩子在某些重大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只听父母迁就父母,要有自己的是非观。
●婆家真的应该要大气一点,要真心的把未来媳妇当成自己的女儿看,要相信儿子的婚姻。
“女孩子根本不应该提出这个问题!”快人快语的“老娘舅”柏万青一听到记者抛出的这道令无数准新人及其家庭陷入僵局的尴尬是非题,立刻给出一个掷地有声的回答。昨天,记者带着这道“难题”来到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想听听这一位在上海滩家喻户晓的“老娘舅”的心声。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能接触到类似的案例,柏阿姨对“加名字”问题显然感慨颇多。在采访过程中,她不仅对双方父母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更郑重地对那些正要从妈妈的女儿转型成丈夫的妻子的年轻女孩说:请善待自己的婚姻,善待自己的爱情。丁烨 实习生 朱莹
柏阿姨处理一起纠纷之后吐心声
不能一味听父母,女孩要有是非观
“我刚刚调解了一起‘加名字’的纠纷,事件中的女孩子和她男朋友前段时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柏阿姨打开了话匣子。
女孩与男友在大学中便互生好感,非常要好,但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没能在一起。女孩毕业后在国外生活了8年,在回国参加校庆时又与现在的男友相遇,这一次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因为双方的年龄都不小了,加上感情升温很快,不久就谈婚论嫁,男方为儿子全资买了婚房。然而就在领证前,好事横生出枝节。
“女孩告诉我,她父母盯着她去跟男方家提要求说要加名字,母亲甚至亲口给女儿下命令:这是唯一不能松口的事!男方父母知道后说,加名字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女方家就算不提,事情也是水到渠成。但现在女方家以此作为结婚的条件,我们是坚决不同意!”柏阿姨回忆道。“你看,到了这一步,两方已经火药味十足,还谈什么结婚?”
事态继续发展。女方见男方不同意,提出了自以为“折中”的方案:付给男方房价的四分之一,加上女孩子的名字。男方家长一听,更加火大了,扔出一句话,“你这方案不提还好,一提更是不像样。根本已经远离婚姻的主旨,变成一种交易了。”男方母亲也很厉害,“将”了女方一军,“这房子你们女方家出四分之三钱,产权人变成你女儿,但同时也加上我儿子的名字,你们干不干?”就这样,双方父母明争暗斗,却苦了这对恋人。
“小姑娘前几天给我打电话,柏阿姨,我和男朋友说好了,我们都听你的,你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我当时在电话里第一句对女孩子说的话就让她震惊,我说‘我很看不起你’。女孩子懵了,沉默好久。我接着问她,你到底是嫁老公还是嫁房子?你老公到底是讨老婆还是讨丈母娘?女孩子说她其实很委屈,加名字不是她的意思,她自己根本无所谓的。我告诉女孩,你妈妈有这个想法是为了保护你,是好意,但你千万不能让妈妈好心办坏事。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你现在对你婆家而言根本什么义务都没尽到,就急着想享受权利,这不是很过分吗?”
“我向女孩坦言,公婆现在对你不了解不熟悉,有顾虑蛮正常的。你要享受权利,等到长期相处以后公婆认可你了,也为时不晚。你现在连前提都没有,公婆怎么可能接受你妈的要求?听了这些话,女孩子轻声说,妈妈是怕我以后万一离婚什么也拿不到。我立刻就反问她,还没结婚就想着要离婚,你就对自己那么不自信?”
“其实,提出这样要求的人本身对法律是很无知的。新的《婚姻法》去学一学就知道,只要双方结了婚,女方就有在这个房子中的永久居住权,又有什么区别?何况现在一般家里就一个小孩,大人的财产以后还不是都是小夫妻俩的吗?何必呢?我对女孩子说,现在事情已经被你们搞坏,加名字问题根本提也不应该提,一切应当顺其自然,该是你的总是你的。我最后郑重提醒女孩,无论父母怎么掺和,一定要我的婚姻我做主。”
说完这个案例,柏阿姨停顿了一会儿。记者觉察得到,她在思考着什么。
“我打完这个电话,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柏阿姨继续说道,“我深深感到,我们的素质教育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失败的。人性扭曲、道德缺失,都导致了许多矛盾的升级。人的心态越来越容易不平衡,吃不得一点亏,以前尊老爱幼的那些好传统都被一些人渐渐扔光了。女孩子,心态要平和,要多为别人考虑,这也是情商的一部分。有些女孩子很可悲啊,当她们面对深爱的男友斩钉截铁地提出要分手时,居然完全莫名其妙,毫无思想准备,这正是因为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要做人家老婆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改变与调整。”
“另外再提一点,年轻女孩子在某些重大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只听父母迁就父母,要有自己的是非观。在加名字的问题上,如果父母干涉太多,就必须自己拿主意。”柏阿姨最后如是说。
柏阿姨想对男女双方家长说两句
彼此容忍和谦让,吃亏其实就是福
话也要回过头来说,我觉得婆家,真的应该要大气一点。你是要娶媳妇啊,哪那么容易啊?你要真心的把未来媳妇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她是要和你儿子生活一辈子的人啊!在精神上,婆家要有自信,要相信儿子的婚姻;在物质上,肚量要放宽些。在“加名字”的问题上,表面上看是双方物质上的诉求,但实际反映的是人的不平衡心态,人的素质。
而女方父母呢?要记得,孩子嫁出去了就要断奶,不要为了女儿的所谓“生存”、“前途”而一竿子往物质上去考虑。你这样想这样做实际上就是在“以人换物”,但婚姻中最核心的东西肯定不是物质,而是两个人的感情。
我们过去常常弘扬一种容忍、谦让、吃亏是福的观念,其实,这些传统观念对维护一个家庭真的非常重要。
【记者手记】
面对无解难题贵在真情呼唤
本报近日连续刊登年轻情侣深陷“产证加名字带来烦恼”的报道,粗粗算来,包括来电读者在内的采访对象将近百名。原本只是受长宁法院一例判决所启发而关注到的社会现象,却未料引发了众人如此大的共鸣。参与报道的记者、编辑甚至实习生这两日连连被同事、同学、亲友拉住,诉说自己身边所发生的各色关于“加名字”的故事。面对大量家长里短的事例以及心怀不甘的受访者,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便是,“加还是不加,是一道永远无解的是非题。”因为,尽管有许多人对于分文未出而要求“加名字”的女孩提出了严厉的指责,然而也有人基于女性目前仍相对弱势的地位对此予以了深深的宽容与理解。
面对这道是非题,答案已经不重要。我们更关注的其实是它背后所暗藏的那份人性。当诚信、宽容、忍让、平和等品格在当今社会逐渐稀少,当真情、信任、扶持、坚守等姿态在当今社会日益珍贵,年轻的我们是否也应冷静地拷问自己,面对纷繁的物质诱惑与可贵的人间真情,我们该如何在其中寻找到最恰当的那个平衡点?而操心劳力的父母们是否也可适时“袖手旁观”,给予儿女更广阔的空间去主宰自己的生活?
最后,感谢连日来参与讨论的读者朋友以及接受我们采访的市民。丁烨
读者之声
连日来,本报收到了许多热心读者来电,有些是深陷“产权门”的当事人,有些是为儿女“操碎心”的父母,有些则是“过来人”。大家各抒己见,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众,更有不少市民呼吁当事者互相理解和宽容,“彼此戒备的婚姻无法长久。”以下是记者选取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声音。
反对“添加”者
张先生:安全感?保障?那去买保险呀结什么婚啊!女人要保障男人就不要么?如果在婚前就想着离婚还结婚干嘛!
互不计较者
高小姐:我们家的房子是我出的首付,婚后和老公一起还贷,他从没提过加名字的事,我也没想太多,结婚就打算两个人过一辈子的,我们从没想过离婚这回事。
王先生:我和妻子恋爱10年,结婚数载,房子是我买的,但产权证上只有我妻子的名字,后来加了儿子的。我从没觉得房产证是一个需要纠结的问题,根本无所谓,如果离婚,房子对我而言也没意义了。
李先生:我儿子结婚时,我拿出家底赞助他们买房,虽然儿媳妇家里没出什么钱,但我们还是提出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儿媳进了家门就是把她当女儿待,只要他们的婚姻幸福美满我们就知足了。
思想转变者
罗小姐:看了你们的报道,我的想法开始改变了。原来我宽于己严于人,如果结婚时男友出资买房,我一定会向他提出加名字,他不同意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心里会有疙瘩,而且会和他说清楚:将来如果我也存够了钱买房子了,同样不会加他的名字,大家索性把财产和感情分分清楚。现在我觉得无所谓了,也应该体谅男友的感受和难处,加不加名字也没那么重要。
签约保障者
郑阿姨:我的女儿也在筹备婚事,我坚持要男方加我女儿名字,但大家可以另外签个协议,约定:如果将来离婚是男方的过错,那么房产对半分;反之,如果离婚是由于女方的过错,那么房产全都归男方所有。签协议是提醒他们要时刻记住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
呼吁理解者
闵行法院李欣法官:如今80后的年轻人离婚官司很多,他们大多依赖父母,自理能力差,又比较自私,婚前婚后自己的生活没有改变,不懂得照顾和体贴另一半,结果为了一点琐事就闹上法院离婚,实在应该好好反省。至于加名字,其实女性出于自我保障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过于斤斤计较反而得不偿失,相互戒备的婚姻是无法长久的。
谢先生:很多人都觉得在加名字的问题上女方完全是无理取闹,但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这么绝对,加或者不加对男女双方而言都有可能是一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