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和陈小校长还有静安区里其他一些小学都调走的事情是真的.只是各自调往哪个学校,我也不太清楚.
陈小原来的校长是任月珍,很有名的校长之一.听说从陈小退休后发挥余热搞社区教育了,到现在还经常被表彰呢!曾校长本来也是静安小学调过来接任月珍校长的班的.不过听其他知情家长说,陈小的新领导里有一位可能是威三调来的(威三历任校长为龚冰、吴棣华、徐赛英,现任校长黄华明特级校长,党支部书记王建萍。).静安区好象是这方面规定的,是为锻炼培养校长的领导能力而轮流到各校上岗的人事规定(名校长培训)吧!!
老师还是这些老师啊!应该没影响的.!
只要孩子们认真读好书 ,还有我们配合学校继续搞好家委会,学校会更好地发展!
顺便给个内容看看:
“十五”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规划(试行稿)
作者:佚名 转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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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以来,依据市教委“全面开放,按需施教,分级负责,科学管理,讲究实效”20字培训方针,在区委区府“以人的发展为本”――“教育优先”――“师资关键”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对继续教育继续进行了足量的投入,科学的规划管理,配套的基地建设,使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继续教育工作走上了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并取得了显著的实效。
静安区是上海市中心城区,区委区府提出了“要把静安区建设成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的规划目标。“双高区”的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学校,一流的学校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干部队伍。只有有了一支专业化的、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才能使静安区教育成为真正的精品教育。
鉴于“九五”师、干训的经验,“十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的培训中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1989年21号市长令)。要更好的全面规划,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干、师训的质量,使师、干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一、“十五”期间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培训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
1.目标:
总体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修养好,教育理念新,创新意识强,综合素质高,层次有序,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的教师、干部队伍。
具体目标:
(1)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在全区各行业中领先地位。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有显著提高。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的学历在全市处于领先。至2005年底,高中教师、干部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其中30%达到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初级中学干部教师85%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干部教师85%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干部教师95%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进一步推进名师工程,形成一支学术精湛的学科带头人队伍。至2005年底, 推出名教师、名校长20名。评选出特级教师、特级校长20人; 学科带头人100名; 青年教育明星50名。
(5)培养一批梯队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具有参与国际交流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与骨干校长。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中选拔出10名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训;20名参加市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训;200名参加区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培训;500名参加校级骨干教师培训。
2.原则: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放在各类培训的首位。
(2)坚持把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及中青年骨干校长,作为“十五”干、师训工作的重点。
(3)坚持培训课程的开发,以教育科研为先导,积极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为培训课程,进行推广。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培训课程,使培训课程结构合理,符合时代的发展。
(4)坚持培训与教研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着力于教师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实际能力的提高。使所有教师通过培训自觉地参与并胜任以课程教材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教学工作。
3.任务:
(1)培训对象。
①2005年12月31日仍在职在岗,具有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
②2003年12月30日前分配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由其他工作改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人员。
凡是符合以上两条中的一条的教师、干部,都必须在“十五”期间接受新一轮培训。全区培训对象人数约3500人左右。
(2)凡是2001~2005年期间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生、应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新教师培训。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的毕业生或从非教育单位转而担任教育教学工作,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市级培训单位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学科教材教法的考核。
(3)完成培训中青年骨干教师数约占全区教师总数的20%。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分层次,按培养方向分级负责实施培训。组织参加区级骨干培训的教师赴外地考察,大力推进异地教学交流。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中,积极发挥静安区教育学会的作用,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积极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在教育学会的论坛上予以宣讲并得到评议。区教育局将选送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了解与吸收世界基础教育教学最新成果。
(4)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各学校的中层干部必须接受干部岗位培训。后备干部必须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干部上岗培训。
二、“十五”期间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模式与内容
1.继续完善课程培训模式,办班形式要多样化。要积极发挥参加培训的教师的主观能动作用。以案例教学,讨论与实践为课程培训的主要方式。在骨干教师培训中,积极提倡、推进个人研修。要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考核管理。
2.为提高教师专业素养设置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
(1)以静安区名师工程为主题,学习名师风范,敬业爱业,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课程。该项课程以电视教育为主,各校自行进行培训。
(2)以国家教科研课题《发达地区实施素质教育的行动研究》为核心,系统介绍该课题在素质教育理念以及在课堂教育教学、学科德育及社区教育等方面的课程,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培训课程(详见非计算机学科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核标准)。
(4)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英语水平的培训课程(详见非英语学科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标准)。
(5) 代表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的培训课程,如Intel Teach to the Fntune(未来教育)。
每位干部、教师必须参加不少于14学分的必修课程的培训。
●选修课程:
(1)为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调适教师的心理健康,陶冶和提高教师的情操而开设的课程。
(2)为进一步提高外语教学水平聘请外籍教师分期分批对全体外语教师进行培训的课程。
(3)各学科教学如何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课程。
每位干部、教师可自行选择。鼓励教师参加跨学科的培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3.充分发挥学校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区教育局将投入一定的资金,积极推进和开展校本培训。学校可以举办教育理论系列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也可以围绕学校主要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以课题研究活动为中心来带动教师的培训。学校应对本校教师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要充分显示出本校干部、教师培训的特色。校本培训可占教师培训总课时中的16~100课时,约合2~10学分。(此学分中不含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与英语水平等必修课程的学校培训的学分)
4.继续发挥自培基地的作用,自培基地不仅要培训好本校的教师,更重要的是将自培基地的特色课程对本区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名校的办学特色不断发扬光大。除了原有的自培基地外,办学有特色的学校都可申办自培基地。
5.对2005年12月30日前教龄达30年的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的中学高级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除了必须参加必修课程的培训外,可以通过自我培训完成研修学分。区教育局鼓励这些教师总结经验,著书立说并助其出版;或在5年内,写出不少于4篇(每篇字数在3000字左右)有质量的论文,作为研修的成果。各高级中学教师也可参加各高校培训机构的培训,完成法定培训任务。区还准备选送一批中老年高级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开展与国外建立姐妹学校关系的学校间学术交流。
5.小学教师(骨干教师除外)主要通过脱产轮训完成教师职务培训。
三、“十五”期间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
根据市教委的指示精神,从“十五”开始,各区、县学校教师、干部的继续教育工作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实施。为此干、师训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将实行区委区府直接领导,区教育局全面负责的管理体制。
1.领导机构:成立以区委区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教育局长为副组长,区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及若干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组员的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制订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十五”培训规划及有关政策。
2.区教育局根据“十五”培训规划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
3.各中小学、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完成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十五”培训规划的学校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根据区的“十五”培训规划制订出学校的培训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好本校的各项培训工作。
4.区教师进修学院作为本区的主要培训机构,同时也是本区师干训工作领导小组所属的日常工作管理机构。区教师进修学院在区领导小组与区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组织本区各学校的干部、教师的必修课程的培训。要及时把学期培训计划通知各基层学校,以便各基层学校安排干部、教师的进修。区教师进修学院要积极深入各基层学校,了解基层学校的需求,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区教师进修学院的教师必须接受培训者的培训,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水平,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搞好各项培训工作,并完成54学分的进修任务。区教师进修学院还有义务指导和帮助基层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核定校本培训的学分。区教师进修学院还应通过各基层学校的干、师训专管员,组成管理网络,统一管理好学籍与学分,及时了解各基层学校的培训进展情况,为区领导小组与区教育局作好参谋工作。
5.区教育督导室应把学校干、师训工作纳入工作范围,随时督导检查各基层学校干、师训开展情况,对有计划的、有质量的开展校本培训的学校要给予肯定与鼓励。对干、师训工作不力的学校要给予警告,并要求学校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十五”期间静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干部继续教育工作的若干政策规定
1.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1989年21号市长令),中学高级教师必须完成54学分(其中30学分为研修学分)的进修,其余教师必须完成24学分的进修。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参加必修课程的进修,学分数不少于14学分,若达不到规定学分则视作没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培训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进行,以不影响或少影响学校日常工作。
4.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培训每周可以占用半天工作时间,学校应给予支持。
5.根据市教委师(96)第16号文件规定,凡是五年期间未能取得干部、教师培训合格结业证书或学历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等之一的,又不能提供因公外出进修半年及半年以上证明或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病假的医院证明则不能续聘,更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本规划解释权属静安区教育局。本规划中有关的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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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香茗一杯倚清风 于 2007-7-31 12: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