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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只铃 于 2009-3-19 16:08 发表 不冤,一个不爱你的人,还能愿意给你三分之二的财产,并把你心爱的孩子留在你身边,已经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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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庆油田 于 2009-3-19 18:50 发表 不爱了,没什么好怨的。大家各自过,别伤了孩子就好。 让生活继续~~~~~~
原帖由 沙莎妈 于 2009-3-20 09:02 发表 这种男人应该感谢他这种做法,干脆,如果让你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心早不是你的了,闹得心力交瘁之后结果还不一定这么好,收拾起愤怒的心找个好男人
原帖由 ghon_1 于 2009-3-20 11:14 发表 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了你一刀,伤口是齐齐的。 痛过了,结痂了,痂掉了,就好了。
原帖由 jiji20793 于 2009-3-20 13:55 发表 怨,这种男人已经很少了,要离婚,还为老婆想的这么周全,真令人羡慕啊。就是上法院打官司,也拿不到2/3财产和房子还有儿子。这女人真幸福啊!
原帖由 ghon_1 于 2009-3-20 11:16 发表 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了你一刀,伤口是齐齐的。 痛过了,结痂了,痂掉了,就好了。
原帖由 tracy2006 于 2009-3-20 16:18 发表 作为旁观者来看,这样结束婚姻真的是最好的,干脆,清爽,公平合理,互补拖欠;但是,以当事人的角度---这位LP,对十几年的婚姻/家庭/感情,是不那么容易撇得开的....就像上面25#说的“毫无防备地被捅了一刀”....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