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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是我错了吗?

回复 44#cococala 的帖子

分析的都对,这么复杂让我居然笑了,谢谢!
借条打的是朋友的名字,还款时朋友说自己没有建行卡,让我转到表姐的卡上,短信发来的卡号,不过转好帐后就删除了。
如果现在真的拿借条打官司,我真是百口莫辩了,但还是相信朋友的人品。
不过心里还是有点不爽,也不懂精明的朋友会这么不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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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还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这年头人心难测,如果是很信赖的朋友,当初收借条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拒绝(我上次借钱给一个朋友,国为信任他来给我借条我都没收)。
还款时为什么偏偏又是打到亲戚的卡里,有意无意谁也说不清楚,最好还是能拿到收条。
不然的话,找朋友谈一次话,记得录下谈话内容,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吧。。。。。。
但愿什么事也没有,JM们的这些建议都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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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让他写张收条比较好,省得到时候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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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liang妈妈 的帖子

有点搞,这个情况你还是让朋友补收条的好,你实在开不了口,银行存款单子,来往聊天记录要保存好
我最近去法院听过一次离婚案的审理,男女双方对于婚前男方给女方的钱进行举证(因为女的不承认拿过钱,其实承认是赠与的就没事了),法院是这样的,大家提自己的证据,就像前面有的回帖里说的,有银行付款凭证也不能证明就是那笔还款,但是证据提上去,法官自会有判断,证据多的,成为证据链的,自然可信度高,也就会被采信
当然你和你朋友不会到那个程度,说了那一大段只是劝你自己留点心,曾经是夫妻也可以这样搞的,何况。。。反正我去听了一次审,对世界有了很大的改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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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要索回借条.如果对方丢失了,就让对方补一张已经丢失的字条.
许多官司都是亲朋好友关系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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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liang妈妈 的帖子

有句老古话说得好: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看了LZ的描述,真没觉得你朋友的RP有你说得这么好。
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可能LZ太善良了,把人都往好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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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ang妈妈 于 2009-3-30 10:19 发表 \"\"
这几天十分郁闷,年前因为有个很好的短期借款付息项目,二个月,4%的利息,也就是十万元4000元利息,资金只用二个月时间,而且利息是先付的,资金百分百安全。有个关系不错了朋友,也是她主动要求的。我就经我手帮她 ...
可能她是无心的,下次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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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写的收条上一定要注明原借条遗失和作废的字据,最好写上银行往来帐双方的时间和帐号。我硼到过的此情况的,最后对方找到了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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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明算帐。你朋友如果要借此怪你,那是她拎不清。你还是张点心眼儿以防万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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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和朋友说LG要求归还借条,朋友答应好好找找,今天说找到了,准备明天过去拿回来。
谢谢大家!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与旺旺妈妈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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