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香茗一杯倚清风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发表于 2010-4-1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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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静安区幼儿园小班报名通告
2010年静安区幼儿园小班报名通告
发布时间:2010-04-15访问次数:554
一、 全区幼儿园开放日、时间
为方便家长在报名前了解幼儿园的环境设施与办园情况,特定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幼儿园开放日,届时欢迎家长前往参观。
二、 招生报名日期、时间
2010年5月4日(星期二) 上午8:30—下午5:00
三、招生报名地址: 到户籍所属街道的对口报名站进行统一报名。
曹家渡街道——第一报名站(余姚路487弄19号)
静安寺街道——第二报名站(常熟路113弄4号)
江宁街道——第三报名站(昌化路400弄3号)
南西街道——第四报名站(延安中路632弄40号)
石二街道——第五报名站(新闸路565弄61号)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须知
1、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出生于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于2010年5月4日之前报进户口)、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户口所属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小班报名完毕,确有余额的情况下,个别幼儿园再招收托班幼儿(托班招生公告约在5月下旬公示),目前不报名也不作登记。
2、外籍、港澳台、华侨的适龄儿童,可持护照或港澳居民通行证、台胞大陆通行证、侨胞证,境外人士居留证明(静安区派出所开具)、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3、外地引进人才可持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有关证件(CW9当头、静安)、居住在静安区的有关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接受早教指导的有关书面证明及幼儿,到居住街道对口报名站报名。
4、父母持有本区房产证无本区户籍的儿童、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静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静安)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均不作为此次报名对象。请于5月8日上午8:30——11:30,带好相关证件到愚园路608弄50号(小棋圣幼儿园)进行登记。
5、本区户口中、大班插班儿童,4月24日(星期六)带领幼儿及有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额满为止。
6、2-6岁智力、听力残障、自闭症适龄儿童,带齐有关证明,可到康定路946号静安区学前康复中心报名。
五、报名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位幼儿二元。
登记暂不收费。
附件:《静安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