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如鱼饮水
(种子发芽了)
发表于 2007-5-1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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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对方蹭车后跟对方要修车时的来回打车费有依据吗
车子在小区里已经第二次被隔壁车子蹭了,第一次较轻,保险公司核价后对方给我们现金,我们修完车后把发票给他们就了结了.这次被蹭得较重,对方保险公司核下来将近2000RMB.本来准备今天去修车,催了对方几次,他们也不把钱给我,而且态度很不好,说让我自己先垫付,然后凭发票再给我钱.因为我们之前也曾蹭过另一边一家的车子(车位位子不好,很容易蹭).我们是先付给对方修车费,另给了100元来回打车的费用的.对比之下,心理很不平衡.而且两次事故他家态度都很不好,明明是他家给我家添了麻烦,一点歉意都没有 所以这次我准备跟他们索要来回的打车费用,请问有经验的BBMM,这个要求是有依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