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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HN153 于 2009-9-30 14:38 发表 已经三个月了,我受够了,月所入那么高,家里就给他所谓的最低生活标准,孩子从来不管,我和孩子两次生病,他照样不归。我已经想清楚了,再等一段时间有个缓冲期,我和他结束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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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icici 于 2009-9-30 15:50 发表 楼主思路混乱的很,要这个女人的电话有何用,这样的老公留他又有何用。 要看清形势,如果我是楼主,我会放手的,好好和你的老公谈一谈,你告诉他,你同意离婚,但是前提是让他帮你找份工作,做为警察还是有点关系 ...
原帖由 JOHN153 于 2009-9-30 18:24 发表 他说过不会帮我做任何事情的,说我实在找不到工作让我到超市里去找理货员做,让我自己养活自己。做现在就当我是空气,上个月和儿子一起发烧,他刚好在家,我买、打、烧全身包,他就坐在那里上网看股票和接情人的电话 ...
原帖由 gengyuemama 于 2009-9-30 18:38 发表 收集证据,到所里去告,所里不管,到分局去告。 肯定是有人管的。 前提是LZ夫妻2人已经恩断义绝。
他说过不会帮我做任何事情的,说我实在找不到工作让我到超市里去找理货员做,让我自己养活自己。做现在就当我是空气,上个月和儿子一起发烧,他刚好在家,我买、打、烧全身包,他就坐在那里上网看股票和接情人的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