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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123456

回复 50#渺渺眯眯 的帖子

你速度快的,我刚才没看完的时候发的,你已经引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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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jslj188 的帖子

删掉?

我去炒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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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渺渺眯眯 的帖子

不用删!没事,已经到家了啊,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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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你PP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事实是她把房子都归到了每个子女的名下。你要从法律上剥夺她在子女家的居住权,你觉得可行吗?她是你LG的妈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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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slj188 于 2009-9-28 17:02 发表 \"\"
不用删!没事,已经到家了啊,爽的
是一直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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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样的帖子,就坚定“只生一个好”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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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笃三三 于 2009-9-28 17:13 发表 \"\"
每次看到这样的帖子,就坚定“只生一个好”的信念!
那已经生出来的怎么办啦,塞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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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渺渺眯眯 于 2009-9-29 04: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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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jslj188 的帖子

对还没有生二胎又想生二胎的人来说,是个预警,对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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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粗看一下,不仔细的,呵。
表面看你pp这个协议还是过得去的,因为你们是家族公司,就连楼主你都不知道老公拿出来付掉的钱是多少,那么从另一个角度说,pp是不是认为你们家的收益本身也是公司的收益呢?所以不管是不是你名下的财产,在pp看来都是你GG在世时,大家一起打拼的。
至于抚养婆婆这一条,我觉得婆婆没有过份的要求。子女都要赡养老人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不管是不是有钱。而作为儿子,从中国传统的角度看,更是要首当其冲要赡养老人的,但你pp至少在协议里是平均的赡养方法。
LZ如果心里有不舒畅,一定要跟老公沟通好才好跟婆婆交涉,否则难说哦~~目前看你老公是认可这个协议的,可能他心里也想都是一家人,何别斤斤计较呢?
以上各位妈妈们说的都是很不错的建议,LZ认真的考虑一下
吃亏是福,这句话某些时候还是有一点道理的~有时适当吃点小亏说不定会带来不一样的结果!如果你是个不计较的人,PP说不定更欣赏你呢!哈哈,最后把钞票统统给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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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的钱我是从来也没想过要的。

不过现在我觉得不舒服的是,PP他们的出尔反尔。
包括LG现在也是郁闷得很,和我说,这个协议签好,以后这个老娘不会给她好脸色看了。
(母子还是母子,这个话,也就是现在起作用而已)

LG工作十年,对我们这个家的贡献也就是这套房子而已,现在要拿出来做遗产分配,能不郁闷么?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不过现在我们应该庆幸,这个是十年,如果是二十年,三十年,那么,对我们这个家来说,是什么后果哦?

无所谓了,昨天和LG谈好,
房子过户给PP,至于她高兴给谁,是她的事情。
一切费用改为赡养费用。

PP愿意签就签,不愿意她爱干吗就干吗吧。大不了就是房子归她。
这样我倒也省事了。
(原来的协议说是无效的,对我名下的财产做了分配,但没有我的签名)

这个事情上,坦白说,我争的是口气,并不是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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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什么也没看到,看到的都是大家的评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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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儿子媳妇的房子再要回去,真是说不过去.要么就别给.
你PP也是的,真相信女儿
她这样财产一分,好象旱涝保收,不担心子女不赡养了
其实比不分还糟糕,一点也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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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复杂哦!有钱人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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