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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wi2024 于 2007-12-24 17:03 发表 财政部有发文规定过的,刮过奖的定额发票都不能报销的.我们是企业,一直这么执行的.
原帖由 zym_tj 于 2007-12-25 08:59 发表 重新把刮奖处封一下就好了。涂层应该有的卖的(以前听说过这事,可以先刮再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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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兰昕妈妈 于 2007-12-25 11:29 发表 单位财务会去刮的,中奖了就会归公了.因为是用单位的钱去消费的,所以这个规定也还说得过去.
原帖由 家有小兔 于 2007-12-24 15:55 发表 因为财务要自己刮.
原帖由 徐成芸 于 2007-12-25 11:14 发表 根据沪财会[2002]149号文规定,本市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用公款支付取得的有奖普通发票的报销,应持该发票的未剪撕发票联和兑奖联(即未参与兑奖活动的发票联和兑奖联)作为单位费用报销凭证。 这次发 ...
原帖由 一然 于 2007-12-24 19:19 发表 我们报销连奖联都可以斯掉的。。。没有规定的。。
原帖由 xylife 于 2007-12-24 17:32 发表 因为买的东西是公司的钱,所以如果发票上有奖额,也应该是公司的收益,所以不能自己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