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楼月兔妹妹
(太忙了啥都不想了)
发表于 2010-1-8 09:41
只看此人
我觉得LZ那些1,2,3,4的想法还是不要明说的好.只要坚守一点,小婴儿不要带过来.具体怎么安排由他们自己想.
为了自己的女儿,十岁应该四年级吧,也是蛮关键的时期.不能应该要帮其他人牺牲自己的小孩.LZ女儿也是老人的孙女,她的状况老人也很清楚.看了LZ的陈述,觉得你家老人还是蛮明理的,只是现在小儿子的困难比较突出,其他一时没想周全才会提出那样的方案.
还有就是LZLG家弟弟弟媳看上去是难弄又自私的,你家GP也是挺可怜的,过去的话吃力不讨好是肯定的.如果老人决定过去帮他们带小孩,LZ大度一点随时欢迎他们回来吧.我想LZ第三条也是气话.
[ 本帖最后由 月兔妹妹 于 2010-1-8 09: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