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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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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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应认真学习的<<股市博弈法>>
夫奕者,谋之相争.
遣谋沉略,权与运筹,是为博奕.是故博奕者,伐谋、伐交、伐兵也。
夫若奕者,因谋有道。谋有道者,清心、目明、制度、合势、相宜者也。
曰清心:所谓执局自迷,关心而乱。心乱则气躁,自取其败也。谋生于心而形于 意,是故入局者,清心为先。棋之止与中正,正犹琴之止与淡雅,心清也。
曰目明:目明以观天下。夫智者见于未萌,愚者暗于成事。不能洞欲者,其有胜算 乎。
曰制度:有云,人生而静,其情难思,感物而动,然后可辩。故制度者,审情察 势,观动而制于动也。随手而行,不思而动,无谋,必败。
曰合势: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困于枯子,锐意强行,智者所不为。
曰相宜:相宜者,变则通也。正以合其势,奇以制其谋,不墨守,善用变,此相宜 之道也。
能清心、晓目明、精制度、善合势、巧相宜,呜呼,胜矣。
[ 本帖最后由 里昂 于 2008-3-20 23:1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