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与“家庭”简要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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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颜新恩 基督工场
引言
“三自”与“家庭”是中国教会近几十年最主要的“分野”,作为中国基督徒,我们不能对这个问题轻率。因为这是牵涉教会在世上的见证,我们的属灵前辈为此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贾玉铭牧师曾为自己加入“三自”痛苦而不能自拔,王明道先生则因为不加入“三自”而被监禁几十年。试问: 在这个根本性的大是大非面前,我辈岂能视若无睹?诚然不能!
1.问:什么是“三自”、“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
答:“三自”[“三自”指自治、自传、自养。]不是教会,而是一个运动,“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Three-self Patriotic Movement of the Protestant Churches in China)则是由党政府设立,用以管理基督教的一个组织(1954)。所谓“三自教会”就是指归属“三自”组织,在政府部门注册的教会,因此又叫“官方教会”。另一方面,如果基督教会不通过“三自”注册,就会被定性为“非法教会”(其实没有宗教法),民间称为“地下教会”,由于早期都在人家里聚会,所以又叫“家庭教会”。现在因为很多教会不在人家聚会,因此有人称之为“独立教会”。
2.问:圣经教导我们要“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为什么“家庭教会” 却不愿服从掌权者的意愿加入“三自”呢?
答:圣经的确教导我们要“顺服政府”(罗马书13:1-7),尽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例如纳税、作恶接受惩罚),但执政者的权力不是无限度的,当政府或君王滥用权柄,背弃神所交托“赏善罚恶”的治理职责,甚至自视为神,公开与神为敌,那么,我们“听从神而不听从人”就是“应当的”(使徒行传4:19)。 圣经里的先知与使徒就是我们的榜样!
3.问:加入“三自”意味着什么?
答:加入“三自”意味着认同党政府的宗教政策,宗教管理条例;接受三自机构的领导权柄以及其治理章程(例如神职人员资格认定、选举;断绝与外国教会的联系,在国内不准跨地区传教等等),支持“三自”立场,并交纳一定数额的经费,供三自工作人员工资、会议、接待、考察等开支。
4.问:“三自”既然作为教会的管理组织,甚至决定神职人员的资格,那么他们的官方神学立场如何?
答:几代“三自”领导人有不少思想表达(如早期赵紫宸,吴雷川),但《丁光训文集》仍最具代表性。其思想大多源自西方自由派结合一些中国传统和执政党主张:认为圣经有误,人没有原罪,普救论(好人得救,因爱称义),神导进化(“半成品”),以及没有末日审判。他主张要淡化因信称义,政治上则要“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概言之,他们的思想和大公正统信仰背道而驰。
5. 问:“三自”官方立场和我们的信仰不同,那么加入“三自”会违背哪一些重要的原则?
答:有很多方面,仅列举几点:
加入“三自”既然意味着教会接受无神论的党政府领导,圣职人员必须由非教会组织认定,这是世俗政权侵犯了神圣领域。教会既然承认上帝的主权,以圣经为治理教会的最高权威,就不可向世俗政权和有悖信仰的条文屈身。古之以色列民不接受法老限定条件的侍奉上帝,先知但以理拒绝停止每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的祈祷”;三勇士拒绝跪拜凯撒金象;早期教会宁愿躲在地下,甚至墓地聚会,也不愿称凯撒为主取得 “合法性”。教会属于耶稣,称祂为主,“不服从”就是我们的立场与见证。就如中国家庭教会先驱王明道先生所言:我们是为了信仰!
根据圣职须由“三自”(领导)认定表明,他们似乎具有使徒的继承人一样的权威。但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大公教会的差遣, 也没有委身所属宗派(接受必要的监督),因此他们的原先职分的有效性难以成立。其次,牧职的界定也不符合圣经,“教师”(teacher,doctor)[以弗所4:11“牧师与教师”共用一个定冠词,意思是同一个职分,其职责是牧养与教导。]是教会里三个最具权威的职分之一(保罗明确排出次序:林前12:28 “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也是教会历史中备受尊崇的职分,但在“三自”章程里却被界定为“副牧师”。
主耶稣教导“凯撒归凯撒,上帝归上帝”,是“政教分离”原则的重要依据。 “三自运动”则背离了“政教分离”原则。“政教分离”不是指教会“不谈政治”,而是指政权与教权不相混淆。众所周知,“三自”由党政府“设立”并管理(宗教),在理论上已“政(权)教(权)合一”。统战部、宗教局通过“三自”对教会治理的实际性介入,例如政府过问“教务”,剥夺教会独有的权柄如判断异端邪教,审核教职人员资格,宗教教育等。我们也不能忽略绝大部分“三自”领导既有教会圣职又有政务(通常是政协委员)。这种“联合“的性质,恐怕同流合污已不足以形容了。
“三自”运动以“帝国主义划清界限”为由,切断了全球基督教会作为“一体”的关系,这等于否认《尼西亚 --君士坦丁堡信经》所认信“使徒所传唯一圣而公之教会”,也破坏了《使徒信经》宣告“圣徒相通”(the communion of saints)之神圣团契。
在国内,即使在“三自”系统内,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牧者、传道人亦不得跨地区宣教。根据圣经,教会存在最重大的见证之一就是不分种族“在基督里的合而为一”(以弗所4:1-16),而教会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把福音传到地极(马太 28:18-20)。
6.问:“三自”系统里是否都没有正统信仰的牧者吗?那么,“三自”教会的信徒是不是不得救?
答: “三自”系统里有不少信仰正统的牧者(最有代表性的可能是贾玉铭牧师和他的众多弟子,还有一部分属灵上深受宋尚节博士影响但留在“三自”里的传道人,当然,杨绍唐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等等)。事实上,这些正统的牧者在“三自”系统里,经常遭受冷落和逼迫,即使有幸被推上比较高的位置,也都是虚职,并没有多少决定权。
断定某人是否“得救”,这往往超出了我们的判断力。例如,即使是“灭亡之子”犹大,除了主耶稣,其他人也并不知道;而作为使徒领袖的彼得,他“三次不认主”,我们也无从判断那时候他的“得救状况”。也因此,我们讨论这些问题,只说明是非—“属于我们的显明的事”,而不企图干涉“属于神的隐藏的事”(申命记29:29)。
从彼得的例子看出,即使是伟大使徒也有失足的时候,重要的是“回转”。
7.问:加入“三自”,或者只是出生在该系统里,但不认同官方神学也并没有按照官方“条例”执行的人,那么保持“官方教会”身份有没有妨碍?
答:有妨碍。因为我们知道,圣经神学的核心就是约(所以圣经两部分:旧约& 新约),神自己守约,也要求祂的子民守约。我们加入一个组织又不守这个组织的约,就是欺骗。神不需要我们以不守约的手段为教会图谋什么。相反,祂要我们去见证教会是作为一个盟约群体的神圣国度。加入“三自”的实质和基督徒入共产党员的道理类似:好基督徒应该守信,守信的党员就不可能是基督徒。同时,圣经告诉我们,除了个人性的罪,还有社会性的罪,因此诗篇第一篇警戒我们要“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也就是拒绝进入抵挡神的集会,更不愿在里面获得“座席”(职位)。在邪恶的集团里,即使你没有作恶,但也已经“有份于”他们。
另外,加入“三自”,你就会是支持这个组织生存发展的资源,媒体上所报“属于三自“的数目,就包含你和你教会的弟兄姐妹在内。“三自”组织向世界炫耀,他们的立场得到广大信徒的拥护,运动卓有成效,那些数据就包含你和你所属的教会。
另外一方面,由于你的“支持”就给政府打压家庭教会多一个理由:以加入“三自”的爱国基督徒,教育“为了信仰”不加入的教会。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三自”也被迫充当家庭教会的“打手”(也不排除有人是甘愿的)。这些事,都有你的“默默”支持。
结语(对“三自”中未对巴力屈膝者的勉励):
我们不能以“三自“里也有好人就自我安慰,纳粹党里也有好人(例如辛德勒),但我们总不能因此美化纳粹,或心安理得“居”于其中。“家庭教会”也不见得完全,我为什么加入?这话是严重的错误认知所致。“家庭教会”不是党派或组织,而只是“不加入三自”立场的表达。如果你愿意,完全可以退出“三自”,建立更好的“家庭教会”,全国同道也好观摩学习。
人因为各种原因委曲求全,被动性妥协(加入“三自”),甚至是“生”在其中,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也并不能求全责备。以斯帖嫁给亚哈隋鲁王就是例子。而当教会遭受压迫羞辱时,“体制内”的领袖应当首先站出来,不只是“共进退”而是承担领袖职责,“岂不知你得了这位分就是为了今日?”如果在“体制内”抗争太难,可以选择比较容易的:退出“三自”。和教会的存亡兴衰相比,那些虚职简直不值得一提。作为党政府管理部门的“三自”将成为过去,但神的国永存。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