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子玖妈妈 于 2010-7-20 12:41 发表
财商很重要,我就是属于财商很低的,所以希望孩子财商一定要高。但怎么培养呢?
转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d035a10100dnrs.html
西方教育专家认为,儿童应从3岁开始接受理财教育,因为他们已经萌发了花钱的念头。
美国儿童理财教育的目标要求:
3岁:能够辨认硬币和纸币。
4岁:知道每枚硬币是多少美分,认识到无法把商品买光,因此必须作出选择。
5岁:知道硬币的等价物,知道钱是怎么来的。
6岁:能够找数目不大的钱,能够数大量硬币。
7岁:能看价格标签。
8岁:知道可以通过做额外工作赚钱,知道把钱存在储蓄帐户里。
9岁:能够制订简单的一周开销计划,购物时知道比较价格。
10岁:懂得每周节约一点钱,以便大笔开销时使用。
11岁:知道从电视广告中发现事实。
12岁:能够制订并执行两周开销计划,懂得正确使用一般银行业务中的术语。
13岁至高中毕业:尝试进行股票、债券等投资活动以及商务、打工等赚钱实践。
14条洛氏(洛克菲勒)零用钱备忘录
1、 从5月1日起约翰的零用钱起始标准为每周1美元50美分。
2、每周末核对帐目,如果当周约翰的财政记录让父亲满意,下周的零用钱上浮10美分(最高零用钱金额可等于但不可超过每周2美元。)
3、 每周末核对帐目,如果当周约翰的财政记录不合规定或无法让父亲满意,下周的零用钱下调10美分。
4、 在任何一周,如果没有可记录的收入或支出,下周零用钱保持本周水平。
5、 每周末核对帐目,如果当周约翰的财政记录合规定,但书写和计算不能令爸爸满意,下周的零用钱保持本周水平。
6、 爸爸是零用钱水准调节的唯一评判人。
7、 双方同意至少20%的零用钱将用于公益事业。
8、 双方同意至少20%的零用钱用于储蓄。
9、 双方同意每项支出都必须清楚、确切的被记录。
10、 双方同意在未经爸爸、妈妈或斯格尔思小姐(家庭教师)的同意下,约翰不可以购买商品,并向爸爸、妈妈要钱。
11、双方同意如果约翰需要购买零用钱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时,约翰必须征得爸爸、妈妈或斯格尔思小姐的同意。后者将给与约翰足够的资金。找回零钱和标明商品价格、找零的收据必须在商品购买的当天晚上交给资金的给与方。
12、 双方同意约翰不向任何家庭教师、爸爸的助手和他人要求垫付资金(车费除外)。
13、 对于约翰存进银行账户的零用钱,其超过20%的部分(见细则第八款),爸爸将向约翰的账户补加同等数量的存款。
14、 以上零用钱公约细则将长期有效,直到签字双方同时决定修改其内容。
简单说来:记账;量入为出,自我管理财务;储蓄并认识复利的厉害;慈善;等大一些的时候可以学习一些经济和金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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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核桃酥 于 2010-7-21 10: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