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表妹(姑妈的女儿)来上海闯荡了三年
小姑娘先在家住了半年,谈不上很会家务很会吃苦(现在的八零后么),但是久居婆婆总是不爽,最后也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了。
搬出去了,婆婆有点不落忍,周末什么的偶尔叫她到家来吃顿饭。小姑娘不是空手来的,买点水果,冬天是棉毛衫裤。
因为跟我关系远一点,谈不上多亲密。但是每年春运我总是尽心尽力帮她打理北上的事宜
小姑娘本来打算在上海站稳脚跟,有一天还可以把父母接过来享享福,无奈现实残酷
小姑娘现在打算回去了,有段恋情也在老家开始谱写,新的未来将在彼方而不是上海
先生有点复杂,他觉得我们有义务帮助表妹在上海站稳脚跟
现在这样的结果,基本上归结于“遗憾”两字。所以要我出1万元算是送别
我有点纠结......
毕竟到上海闯荡不是我们的建议,家里到上海来尝试的弟弟妹妹也不仅她一个......
她在这里的时候我也尽自己的能力去关心、帮助过.......现在要回去了,还要送1万元,有点牵强
我的想法是不是不正常啊,或者说太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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