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给父母置换了一套房,该房有一配套使用权升降车位,对方当时不肯让出,要房子和配套车位分开算,所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该车位不让出,考虑到一来父母年岁大不会开车,我自己房子有车位,二来当时再多凑一分都凑不到了就同意了
现在房东来找我,问我车位要不要,不要就要转让出去,虽然她的转让是不合法的(该车位是配套房子使用的),但万一她真这么做了,以后这房后患无穷,老公说"管她呢,反正这房子不打算再置换的,随便她去",我考虑的是"谁说的清楚以后啊,万一孩子将来要用钱还真需要卖掉,再折腾这事情啊.
犹豫的理由
1.这房子开发商出售时候是一房一升降车位,如果今后我要将房子卖了势必还是要有车位给对方的(买的理由)
2.父母住的房子,压根用不到车位,白花个16.8万(虽然可以出租出去,但每年就6000元,收益和支出不成正比啊)
3.房东还有一套房在小区里,她目前可以把我那套房的车位自用,万一她要卖房时,对外面说她有两个车位,房价往上一提,人家真付了,那我那个车位就被转手使用了,将来要收回变成打三角官司了.
4.退一步来想,将来万一要置换,我这没车位的房子就比同类房子便宜个二十万出手,会不会卖的出去?
纠结啊~~纠结~~,换做你,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