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家有考王
(警报解除石头落地好高兴)
发表于 2009-3-2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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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收中职生办法公布
新报讯 市教育考试院昨下发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三校生”(含本市常住户口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三校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应届“三校生”;经市教委批准招收的外地生源应届“三校生”(不含定向培养、对口支援形式招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报名。
根据实施办法, 应届“三校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如同一招生院校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考生可分别填报1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如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向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没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9日在上海招考热线上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或到市教育考试院索取《部分院校招生专业计划缺额人数情况表》,按文、理专业大类对口要求,于6月9日填报征求志愿(填报办法另行公布),按志愿先后顺序填报,学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招生院校按填报征求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按其所填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的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3月28日,19所招生院校将在市新和中学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