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楼rainbow123
(......)
发表于 2011-1-7 11:49
只看此人
我家的叔叔插队回来没有住处. 祖上在市中心留有住宅可被ZF 霸占, 叔叔在征得兄弟姐妹的书面同意后将房管局告上法庭. 经过几年的官司赢回了市中心一套三房. 于是叔叔把后来单位分的房子很小给了在外地的另一个弟弟, 让他晚年可以回沪. 最近该房子拆迁, 小叔叔按政策买了一套房子, 并将多余的款项有50多万拿出来给众兄弟姐妹分. 其中大房从小过继他人已经独得一份丰厚的家产并挥霍一空. 念及嫂子46岁起守寡每次总再分一份给她. 奶奶是个不识字的农民可她的厚道传给了儿女. 有时看帮女郎节目那些吵闹家庭, 为了几万元断送亲情真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