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瑶瑶 于 2009-5-15 18:35 发表
因为是一个学校的,所以比较注意.
刚刚看了文来的名单,又发现一位同时出现在上宝和文来两份名单上的,和我家宝贝一个班
真是搞不懂了
以下摘自2009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60%招生计划)
报名
有意愿并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5月9日至10日向民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各民办初中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和审核通过的招生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发给前来报名的
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家长一份《2009年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表》(该表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监制),由学生家长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交上述报名信息表后完成报名工作。
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以填报《2009年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表》为准),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民办初中学校按6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方法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及时公布60%的录取名单(即:学生所报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所有填报此校的学生全部录取这所学校;学生所填报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电脑随机产生60%招生计划录取人数)。
“电脑派位”有关说明:“电脑派位”时间为5月14日下午;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电脑派位”流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2)自主招生录取(40%招生计划)
没有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可在5月16日、17日(周六、周日)到民办初中学校参加其另40%招生计划的自主招生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在本区的自主招生录取最后截止时间是5月31日。
(3)几点规定
由于学生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放弃在本区已录取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而产生空额时(要有书面手续),空额数由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增补招生,空额录取名单和放弃书面手续一起送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当学生被两所及以上民办初中学校(或公办学校特长生)录取时,需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保留一所学校(放弃其他录取学校)手续。
广播种的家长不是自找麻烦吗?
学生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同时又被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学生必须作出一次选择决定到哪所学校去就读,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作选择的学生按放弃本区民办初中录取处理。学生材料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取走,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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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w 于 2009-5-15 22: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