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楼娃他妈
(寻找纯净的天空)
发表于 2011-12-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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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楼西门吹沙 的帖子
啊?我能打开链接啊!复制出来吧。
2、LQF(斑竹): 你就是因为当初被移动了感情帖子到情感板块,又加上被删了旺网人物类型贴,然后申请仲裁贴又被移动到众议广场(一开始还被我移错了板块),对版主们是横竖看不惯,冷嘲热讽了很久了。其实说明你太不了解旺网了,版主们没必要也没空专门针对谁来操作,只根据内容来处理,版务操作不全意味着就是惩罚。
答复:作为斑竹,请不要思维定势,跟某位老议员似的,动不动摆出一副老资格的作派,还好,你素质高一点,没痛骂我才在旺网混几天。不过,我混了多久,旺爸至少知道吧?在此正好广告一下,本人,07年开混,潜水型,近几月得空,改行文艺青年。至于我是不是就是要针对斑竹?呵呵,我倒是要掷地有声地告诉你,对手握屠刀,草菅帖命,还冠冕堂皇的一类斑竹,本女子难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