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yingyinc
(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
发表于 2009-4-2 19:31
只看此人
為 什 麼 一 定 要 信 耶 穌
讀 經:
提摩太前書二章五至六節﹕『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羅馬書四章二十五﹕『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許多人心裏常常有這樣的一個問題,「我知道自己是不夠好的,信耶穌可以解決人的罪。但是,除了耶穌以外,是否還有別的方法可以解決人的罪呢?為什麼非要信耶穌不可?」關於這一個問題,我們也要花一點時間來認識,使我們心裏對這問題更明白。我們可以先看這樣的一個比方,霍亂病是很容易使人致命的,為著要避免霍亂的傳染,大家都該接受霍亂的預防注射,這是預防傳染的一個唯一有效的方法。但是有一個人出來說﹕「預防霍亂的傳染不必要接受防疫注射,只要每天吃飽飯,身體健康,就不會有霍亂了。」如果有人真的相信這個話,不去接受免疫注射,等到真的霍亂流行起來,染上霍亂,就死了。他為什麼死呢?不錯,他死在疫症裏,但是說清楚一點,他實在是死在虛假的預防方法裏。神明明的說﹕『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神既說『只有一位』,那就是說除了這一個唯一的方法以外,再沒有別的方法,如果有人說有,那就是虛假的,終竟叫人死的方法。我們敢這樣說,並不是沒有根據的,我們先來看一看。
一、罪人不能為解決自己的罪作什麼
神宣告說世人都是罪人,我們也承認,也實在的經歷著我們是罪人,這是一個已經顯明了的事實。罪人能解決自己的罪嗎?也許有人說,只要好好修養自己,檢點自己,努力的棄惡轉善,恆久不斷的實行下去,就可以不犯罪了。這樣的想法只不過是一點道理,不會成為事實的,不要說叫我們不犯罪,就是少犯一點罪也辦不到,因為我們的天生是犯罪的,不犯罪就不舒服,犯了罪就舒服,要叫一個罪人不犯罪比登上青天還要難。在中國的北方,有一些水井的水是苦的,叫苦水井,那些水不能食用,洗東西也不乾淨,人若是到苦水井那裏打水,從早晨打到日落,也不會打出一點甜水來,不管人怎樣的努力打,也改變不了水的味道。人犯罪的天性如同這些苦水,質地是壞透了的,犯罪是很自然的表現。有不少人曾努力去壓制自己不犯罪,甚至克苦已身的去修行,但是他們是失望了,他們也許能禁止犯罪的行為,可是卻沒有辦法在心思裏禁絕犯罪的意念。退一萬步來說,人果真能克制自己到一個地步不再犯罪,以後不再積累罪過了,但是以前已經犯了罪又如何去清理呢?何況『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六節)苦水裏拿不出甜水,被罪惡敗壞透了的天性也擠不出良善來,人沒有辦法憑自己來解決罪。
一個受了重傷的人,他沒有辦法救他自己,不要說救自己,連動彈也不行,只好躺著,等別人來給他施行拯救。我們就是像這一個受了重傷的人,罪把我們打得遍體鱗傷,我們沒有辦法靠自己來救自己,我們只好等候神給我們拯救。
二、人的方法也不能解決人的罪
人本身並不是不知道罪的可怕,人實在是知道的,我們可以從人類的歷史上看見人尋找各種各樣的方法來解決罪,要脫離罪所帶來的死,秦始皇要找長生不死的藥物就是個好例子。現今人都知道逃避死是不可能了,但是對於罪的問題還是要尋找解決,道德的力量,法律的制裁,教育的推行,這些都是人對付罪的方法。我們承認這些方法有它們一定的作用,但是對罪的解決上,起不了多大的影響。
現今在社會上的一個嚴重的問題,無論在那一個國家都是一樣,青年和兒童的犯罪案件日增,若是有機會去參觀一下兒童感化院這樣的地方,我們心裏的正常反應一定是這樣﹕「為什麼這麼多小孩子犯罪?」「為什麼年紀這樣小的人也犯罪?」我們會嘆息,但這是現實。還有這樣帶著譏剌的現象,法律越嚴密,教育越普及的地方,犯罪的情形越嚴重,犯罪的方法越巧妙。人的方法連防止犯罪也顯得無能為力,那裏談得上解決罪的問題?人在社會上所犯的罪不過是在人的律法定罪的範圍內,若是在神的聖潔公義的審判中,那一個人能憑著人的方法而不被定罪呢?
三、宗教也不是辦法
這裏特別的把宗教提出來,因為一般人的錯覺,以為宗教就是替人解決人的罪在死後的報應,約束人在生前的生活行為。在約束人的生活方面,宗教也許能有一點點的成就。但也不過是一點點而已,微不足道。至於解決罪的審判和刑罰,就完全沒有用處,因為宗教本身也是人的辦法之一,不過在外表披上了一件好像與「神」有關係的外衣,其實與神是完全無關,說得更清楚一點,宗教可說是人的道德觀念通過神化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已。許多宗教徒不是對罪的認識模糊,一面敬神拜佛,一面繼續犯罪,就是對罪的解決毫無把握,只是盡力修行,盼望虛渺的來生。中國人的習慣,在人死後就請法師來做法事,超度亡魂,以為這樣作就可以解決人的罪,使死了的人超生。假如去請問那些法師,究竟這樣作有沒有把握除掉人因罪而引來的刑罰?如果他們不埋沒良心來回答,他們的答案一定是﹕「權且這樣作,使活著的人得安慰。」(這一點請參看龔天民先生著的【答妙貞十問】第六篇念經拜懺,亡魂能得超度?中國基督徒文字佈道中心出版。)話又說回來,做法事只不過是有錢人的玩意,窮人是不必想的。照他們的看法,陰間就有許多的餓鬼,等有錢人作法事來布施。這是什麼道理?如果這些真是事實,那些所謂「神」的東西就成了有錢人放心犯罪的護符,使窮人永遠受苦的執行者,陽間的錢可以買通陰間的官,這事實的本身就已經是不公義了,不公義的事怎能使罪的問題得解決?不可能的,只能使人賄賂良心,自己欺騙自己。
不管是那一個宗教,要解決人的罪都顯得虛渺,也無能為力,我們可以留意一下,有那一個宗教的教主能夠逃脫『罪的工價就是死。』的這個事實呢?沒有,一個也沒有,回教的教主模罕默得的墳墓在麥庇納城(Medina),他屍體還是在裏頭,每年都有不少的朝聖者去朝拜;佛教的釋迦牟尼,雖然沒有墳墓留下來,但是佛教徒都接受了自己的罪的結果,這樣,他們所創立的宗教還能為人解決罪和死嗎?不可能,根本沒有這個可能。宗教也不是解決罪的辦法,再說清楚一點,連基督教也不能救人脫離罪和死,人如果接受基督教而沒有接受耶穌作救主,人還是死在罪惡過犯中。
四、罪的問題不清理,人的前途定規是滅亡。
有一些事情,在人力不能應付的情形下,只好隨其自然,逆來順受,不一定會有什麼了不起的事,因此,有人以為人既然毫無辦法解決罪的問題,只好不理會它就是了。許多的事情我們不理會它,它也不一定會理會我們,但是罪的問題可不是開玩笑的,你不去理它,它卻要理你,它好像債主追債戶一樣,追得很緊。債戶還可以找地方逃避債主,而我們卻沒有辦法逃避罪的追趕,總有一天要追上人。你沒有辦法擺脫它,因為它就在人的裏面,也顯在人的身上。人的影子怎樣隨著人,罪跟著人比影子跟著人還要緊,還要貼。影子在黑暗地方顯不出來,但罪在黑暗裏還是不離開人,不單跟人跟到死亡的那日,還一直跟人到神的審判台前,非要得到解決,它就不肯罷休。人的罪若不得清理,要留到神來審判的日子,那是何等嚴重的事情!活著的時候沒有把罪清理,他的名字就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在神公義的審判那一天,『若有人的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二十章十五節)就是永遠的滅亡,這就是人的前途。人所能用的一切辦法都沒有效果,也沒有辦法清理罪,前途定規是滅亡了。在人這一方面來說,完全絕望了,除非神給人拯救,人是完全了。現今,人所剩下的唯一希望就是神的救法。
五、神的救法
我們在這裏再看一看人犯罪墮落的歷史。在創世記第三章裏,我們很清楚的看見,人類的始祖背逆神犯罪以後,他們頭一個動作就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來編成裙子,遮掩他們因犯罪而來的醜惡和羞恥。但是沒有用處,葉子枯乾,脆了,碎了,醜惡羞恥還是遮掩不了,犯罪的後果還是挽回不了。他們只好躲避神,不敢見神,但是躲不了。人不要見神,神卻來找人,不見神也不行,帶著罪的人怎樣能見神呢?他們會利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這是人的聰明,也是人的辦法,可惜這樣的聰明和辦法不生果效,人的努力歸於徒然。從起初,人就想用自己的辦法,到現在人還是想用自己的辦法,但是這個方法從起初到現在都是歸於途然。無花果葉的裙子用不來,只好帶著罪人的本相去見神。人的辦法用盡,罪人只能等候審判。是的,神審判了人,也定了人的罪,同時神也給人作了一件事,這事暗示神為絕望的人預備救法。神告訴人無花果樹的葉子沒用處,他用皮子作衣服給人穿,人在神面前犯罪而致赤身露體的問題就解決了,這就是神的方法。
皮子作衣服才能解決罪的結果,因為得著皮子,必定要殺掉牲口,叫它流了血,這就是死。神是用死來解決罪,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而神又是一位『萬不以有罪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的神。(出埃及記三十四章第七節)不死,罪就沒有了結,罪要了結,就必定要死。人的辦法不能解決罪,原因就是在這裏,因為人實在不能付出這樣的一個代價。神既是這樣一位絕對公義聖潔的神,祂的公義不允許祂對罪的處理馬虎隨便,祂非要追討罪不可,不然祂的公義就受到損害。現在牲畜犧牲了,被殺了,死了罪的刑罰既然落到它的身上,就沒有落在人的身上,是它代替了人去接受刑罰,使人不落在刑罰裏,這就是神藉著皮子作衣服所暗示的救法,既不損害神的公義,也滿足了人的需要。
現在,問題來了,誰能作人的這一個代替者呢?
六、只有神的兒子耶穌能作成這救法
要作一個替人擔罪的代替者,至少要具備這三個條件。
1、必須是人,因為只有人方能代替人。
2、必須是沒有罪的人。
3、必須是接受了罪的刑罰而本身不致毀滅的。
我們都是人,第一個條件沒有問題,第二個條件呢?就很有問題。我們已經認識了,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古今的聖賢豪傑也沒有例外,連佛祖也是被罪(佛家稱罪為無明)所因擾,因此,沒有一個人具備有這一個條件。就是退一萬步來說,在世人中間果真有這樣的沒有罪的人,他有了第二個資格,但是他能接受了罪的刑罰而不致毀滅嗎?當然不能,古今中外,沒有一個不能死的人,每一個人都要死,也沒有一個死了的人能再活過來不再死,死了就是永遠的死了,毀滅了。這個事實明顯的告訴我們,在世人中間沒有一個可以替別人擔當罪的人。你不能,我也不能,聖賢和宗教主都不能,因為人都是罪人,都是可以毀滅的人,所以只要是人,他就不可能作代替的人。
神要給人拯救,但神在人中間找不到一個可以作代替的人,假如真找不到這樣合適的人,人就沒有可能從罪和死中脫出來。神既然定意要拯救人,祂一定要找出這個人來,不然的話,救法雖然好,但卻沒有人去完成,到底還是空的。因此,神作了一個極大的捨棄,祂看出,除非讓祂的兒子來作人,就沒有辦法找得一個能接受了刑罰又不會滅亡的人。神並不是有很多的兒子可以捨棄,祂只有一個獨生子,但是為了我們得拯救,祂也甘心讓祂的獨生子來代替我們受刑。神十分疼愛祂的獨生子,但一接觸到我們的需要,祂也願意祂的兒子來犧牲,好像神看我們得拯救比祂的兒子更重要。
神的兒子耶穌已經來過了,祂作了人中間的一個人,為要作『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的罪孽。』(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祂被殺死在十字架上,那是一個極殘酷的刑罰,但是主耶穌並不是為了自己犯罪受刑。祂是神的兒子,祂沒有犯罪,祂曾公開的站在人的面前向人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認我有罪呢?』(約翰福章八章四十六節)那位處理耶穌的審判官也公開的向眾人宣告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八節)這一位無罪的耶穌終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神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到祂身上。』祂是背負了我們的罪死了,又埋葬在墳墓裏,祂是實實在在的死了,用死來清理人的罪,滿足了神的公義。但死不是祂的結局,因為祂是神的兒子,祂死是代替我們受刑罰,刑罰完成了,罪案清理了,第三天,祂就從死人中間復活,以復活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祂不能被死毀滅,祂經過了死,又勝過了死,從死裏出來,死只能拘禁罪人,卻不能拘禁主耶穌。啊!讚美我們的主耶穌,祂以死擔當我們的罪刑,又廢掉掌死權的魔鬼,永遠的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示錄一章十八節)神的公義在祂身上得了滿足,祂復活了。藉著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神給人的救恩完全成功了。神的慈受可以臨到世人,你和我都可以不再活在死蔭裏。讚美神,讚美主耶穌基督,祂是我們唯一的救主。
主耶穌死了,又活了,祂死是替我們死,祂活是給我們永生,整個人類的歷史,沒有別人能替我們作這一件事,只有主耶穌能。罪是我們犯,刑罰卻是祂來替我們受。神看我們的罪罰在祂身上,如同我們受了罰一樣,這是何等奇妙的救法!一個窮學生,打壞了學校的用具。要賠償,沒有錢,不賠償又不行,怎麼辦?苦死了,但是有一位教師憐憫他。替他拿錢出來賠償,難處就過去了。這個學生沒有付錢,是別人替他付的,不管是那一個付錢都好,這個賠償的事就結束了,過去了。神給我們的救恩就是如此,主耶穌替我們受了刑,神就看我們的罪的工價已經償付了,主耶穌是我們贖罪的羔羊,唯有祂是我們的救主。
讓我們同心高的唱說﹕
基督已經為罪獻祭,
何等奇妙的救主!
我們罪價祂已全付,
何等奇妙的救主!
何等奇妙的救主!
是耶穌,主耶穌!
何等奇妙的救主!
是耶穌我主!
【頌主聖歌二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