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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

大家好,新办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客户以个人名义打款到公司账户,要求开别家增票,这样税务上是否可行,同行们指点指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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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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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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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joanna25_3 的帖子

真的呀,那我要当心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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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操作的,前提是帐要走平。
货款可以以个人名义汇到个人名义帐下,比如你们公司老板的个人卡上,开好发票以后,去银行以公司名义现金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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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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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指点指点,怎么不行了,被查到是不是属于虚开发票范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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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开票公司说,只要钱进来,货发出,票开出就OK了。有合同、出库单、送货单、下家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书、营业执照等等一般对你来说不会是虚开发票,只是开票不规范。如果金额较大你下家抵扣就有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小唱 于 2012-11-29 15: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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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落叶小唱 的帖子

意思是小金额问题不大吗?金额大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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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lz的问题
1.个人名义打入银行,开公司抬头的发票,本身就需要有一个本单位职工的证明
2.开另外公司抬头的发票,其实这个举动对于你来说就是入账不开发票,就是逃税的问题了,一是账不平,二是税务很麻烦,如果你是很小很小的公司,可能一时半会不会查你,但我觉得小洞不补,大洞难补,你如果日后养成这种入账不开票的习惯,必然会有隐患
3.如果以上行为已成事实,那么下次就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企业的银行入账货款,必须有出票,这个账一定要清楚,至于其他方法,我们也只能说说,税务检查的时候都是不合法不过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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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楼涵婷妈 的帖子

下家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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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楼jess 的帖子

谢谢提醒!说的很具体,看来以后要谨慎点、避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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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涵婷妈 于 2012-11-30 10:55 发表 \"\"
谢谢提醒!说的很具体,看来以后要谨慎点、避免点
作为财务首先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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