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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美国是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美国是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美国是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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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慈信

很多人认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可是又不能解释,为什麽在这个所谓基督教的国家,离婚率仍然很高?为什麽教会里的青少年,大部分在中学毕业之前已经有过性行为,且不相信宇宙有绝对真理的存在?为什麽美国的社会道德越来越不像样?

美国∶敌视基督教的国家

美国并不是“基督教国家”。不论从宪法来看,或者从文化的价值观取向来看,笔者认为,目前的美国都是一个“敌视基督教”的国家。听起来非常刺耳,但确是事实。

不过有一点要补充的是∶在这个敌视基督教的国家里,有很多爱主、行为表现非常出色的基督徒,也有很多信仰纯正的教会。他们为美国祷告,求神挽回这个国家,不至於完全沉沦(美国有38%人口,称自己是经常参加宗教崇拜的)。

到底怎样才算是“基督教国家”?有两个标准∶(一)国家的宪法规定,基督教是国教;或(二)该国家的社会风俗、文化所反映的世界观、价值观,绝大多数承自基督教信仰。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美国都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宪法∶“政教分离”的意义

首先让我们看美国的宪法。很多人能打出“政教分离”这口号,可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其实“政教分离”说的是,美国的宪法禁止设立国教,即∶国家里不可有特别受优惠的宗教。

美国的开国元老,包括了信奉两种信仰的人士∶

(一)纯正信仰的基督徒(Evangelical Protestants),例如∶《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他同时是长老会的牧师,曾论述“敬畏上帝与公民自由的重大关系”。

(二)自然神论者(Deists),如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和佛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自然神论相信神创造了宇宙。可是神创造宇宙之後,就任凭宇宙、人类按照自然律运作。换言之,没有罪,没有堕落,没有神迹,没有救恩。

在美国独立革命时期,基督教徒和自然神论者都同意∶(一)宇宙有创造者,有一位独一的上帝;(二)这个世界有绝对的道德准则;(三)每一个人有与生俱来的尊严,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四)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以公义治理、服务人民。

不过,这个“绝对道德准则”的内容,却没有确定的定义。这就说明,美国从头开始,就不是完全以圣经真理治国的国家。不错,它受基督教信仰的影响,但宪法规定,没有一个宗教或宗派享有“国教”的优惠地位。

19世纪∶基督教失去主流地位

再从文化价值观的取向来看∶美国建国时期, 基督教信仰,特别是美国式的加尔文主义(American Calvinism),的确影响了美国的社会与文化,甚至可以说,就是美国文化的主流。这是多年来历史学家的共识。

我们可能都看过一些电视剧集,如Little House on the Prairie,The Waltons等,描述美国农村家庭如何的勤劳、忠实、守信用,夫妻如何忠贞,小孩子如何懂事,学校的老师和图书馆的管理员如何无微不至地照顾社区的孩子┅┅这些的确是19世纪的普遍情况。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的改革宗信仰和长老会的领袖,在19世纪美国社会领袖(比如参议员和大学校长)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可是,19世纪末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後,美国社会都市化,大城里的文化与价值观,已不像南北战争以前那麽单纯了。同时,美国基督徒的重要组成部分──白人中产阶级,纷纷移居郊外,大城市里(特别是纽约市)福音派教会大量减少。这样一来,教会在社会上的见证越来越弱。

取代纯正信仰教会的,是大城市里的自由派神学(Liberal Theology)的教会与神学院。自由派神学分很多学派,总的来说,都否认神迹,否认基督教信仰中超自然的成分,否认罪与赎罪的真理。

到了20世纪後期,在政府和社会前面代表基督教的,往往是全国基督教教协(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SA)。福音派到近年才重新进入政治圈,组织自己的“压力团体”(对国家决策过程有大的影响力的非正式政治组织),如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Christian Coalition等。

及至20世纪中叶,美国主流的文化已经不是正统的基督教信仰了。今天,在工作场所作见证,摆放圣经,甚至提出反对同性恋,都可能被视为政治上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和不容忍(intolerant)。美国和古巴一样,禁止圣经在公立学校里使用。反而是俄国明白十诫对社会的正面影响,上世纪90年代邀请成千上万的美国老师,去俄国教道德课程!

文化取向∶现代+後现代

今天美国社会的价值取向是什麽?是现代性(modernity)加後现代性(post-modernity)。

现代性是指彻底的个人自由,加上对理性和科学的信任(其实是迷信)。现今的美国,世俗社会有现代性;而在教会内,根据我的观察以及对巴刻(J.I. Packer)思想的阅读与理解,认为理性主义的阿米念神学(Arminianism)导致了自然神论、启蒙哲学,和康得的哲学,支援了世俗的自由观。

後现代性则反对人的理性,否定宇宙有任何的绝对真理与准则,文本没有意义,伦理没有是非,历史没有事实┅┅

对传统的宗教,特别是笃信圣经、信仰纯正的基督教,後现代性认为是古老的神话。可是对古代希腊、埃及、印度等的异教,却加以当代的包装,以新纪元运动(New Age Movement)的面貌出现。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国家充满灵命的追求(quest for spirituality),实际上却已经抛弃了传统的圣经信仰。

《铁证待判》的作者Josh MacDowell,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今天美国福音派教会里的青少年中,91%不相信宇宙有绝对的真理(参Josh MacDowell, From Beliefs to Convictions)。

这就是我们的孩子!不要以为我们是东方人,就与西人不一样。我们的孩子与白人、非裔、西班牙裔的青少年,在这方面完全没有两样(中国大城市里的青少年也是如此)。

从上述种种角度──宪法或社会实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美国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有兴趣研究这问题的,可参考多位福音派历史学家的著作,如∶George Marsden, Nathan O. Hatch, Mark Noll等)。

两党政治∶各有缺陷

在这个混乱的时代,福音派的教会领袖,纷纷支援那些赞同传统道德观念、反对同性恋、反对堕胎的议员和总统候选人。我们必须承认∶支援传统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不是全部。

共和党过分相信人的自由,特别是资本家的自由,忽略人的罪性,未能分辨“毫无限制的自由”和“符合圣经的自由”。

民主党则过分强调政府的责任,扶持穷人、少数民族、被压迫的人,却没有看见,其实政府所能做的往往是皮毛,政府的功能只是暂时的约束和援助而已。

共和党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党过分强调法律和政府,美国真正需要的,却是恢复传统的信念∶宇宙有一位创造主,宇宙有绝对道德准则,我们都要服在这绝对真理的权威之下(参David Wells著《孤独的神》,God in the Wasteland)。

自由与圣道∶不可分离的关系

讨论“美国是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不能只在理性上讨论。正如前文提及的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威瑟斯庞所言∶

“真正爱护美国公民自由的人,必是真正虔诚、热心维护真道、宣扬福音的人,亦是竭力阻止道德腐败的人┅┅当我们国家面监危机之时,每一个美国公民,都应各就本位,作中流砥柱,抵挡罪恶的泛滥,传扬圣道,务使国民都能敬畏上帝的圣名,遵守上帝的律法。你若爱家和爱国,亦应爱你的上帝。

“愿神赐恩,使我们的自由民主建立在圣道基础之上,使自由与圣道,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愿我们不负这样的期望。

作者为中华展望的负责人,现居美国洛杉矶。

第一〇五期(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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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真的是“敌视基督教的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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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晓明

《美国是不是基督教国家?》(《海外校园》105)一文断定“美国是敌视基督教的国家”,证剖恰谩』槁矢撸婚前性行为,道德不好,宪法没规定基督教为国教等。我认为,这些都与“敌视基督教”无关。美国法律不允许歧视任何人,对他人(或其信仰)的敌视(hatred)会受到起诉。事实上,美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宗教(包括基督教)的国家,而是一个世俗的民主国家。

基督的国不属这世界

文章说,“美国从头开始就不是完全以 经真理治国的国家”。试问,古往今来,世上曾有过这样的国家吗?没有,在将来人类也不可能建成。这是基督信仰的基要真理。但我相信,美国建国是神赐给当时代人类的一个好礼物。就如旧约时代,神兴起先知但以理,在崇拜偶像的外邦王国作宰相,让王及世人知道∶他所信的“是万神之神,万王之主”(但2:47)。今天,神也藉着基督信仰对美国的影响,让丌国丌民感受到这信仰的力量。

美国是政教分离的世俗国家,是由民选总统和议会,独立司法组成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国家,政府中没有宗教领袖的位置,没有法定的国教(或意识形态),没有官方教会,没有由纳税人供养的神职(或思想工作者)阶层,没有宗教裁判所(或宣传主管机腹)。信仰是每个公民的自由,与国家权力和信仰者的物质利益没有直接关系。

美国独立战争不是宗教战争,其诉求是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自由。《美国宪法》开宗明义说,美国是“我们合众国人民”(WE, THE PEOPLE) 建立的,林肯总统说美国是在“上帝之下(UNDER GOD)”的“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国家。林肯不是基督徒,却为美国革命的另一诉求而战∶人的自由(解放黑奴)。有学者将他与华盛顿并称为“美国国父”。

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在辩论宪法制度设计的时候,也有不同宗派的基督徒贡献智慧,甚至献出生命。信仰基督的那些美国先贤们在世上发挥了“盐和光”的作用。他们深知人的罪性,也知道自己的软弱和有限。他们憎恶君主制的霸道,也憎恶教皇制的专横,以非凡的胆识和宽容,参与开创了当时人类独一无二的制度。开国总统华盛顿(基督徒)放弃称王独裁的机会,确立总统两任制,清除了个人(无论持何信仰)独裁产生的土壤。

坚持宪法应将基督教定为国教的主张,即贬低了基督信仰超越世间万物的属灵本质,也将国家政权的权柄扩展到了人的信仰层面。耶稣没有教导门徒在世上建立以他名字命名的国家,却强调∶“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 18∶36)。

教会历史证明,靠国家机器维护的教会,并不会使社会有好风气,人民有好道德,反而会培育出与世俗贵族同样腐败的神职阶层,他们会败坏教会,败坏人心。教皇专权、教会腐败,正是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的动因(《95条论纲》1517年)。路德因此被教廷革除教籍,并受到当政者的通缉。

政教合一非良好政体

“政教合一”体制是一种宗教(或信仰)与政权合一,或是宗教领袖身兼政府首脑的国体。赞同基督教为国教的政教合一体制,就违背了耶稣“┅┅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 22∶21)的教导。藉助国家机器维护一种宗教(或主义)的国家,难免不会发生思想迫害(如中国文化大革命),或宗教(种族)迫害(如希特勒政权对犹太人的灭绝)。在新约时代,使徒保罗也不看好“政教合一”的犹太教体制。他传道时被犹太人捉拿,大祭司要以犹太律法处死他。保罗说自己是罗马公民,只能受罗马帝国法律的审判,拒绝去圣城耶路撒冷受审,(参《使徒行传》25章)远去罗马坐牢,在狱中写下多封致各教会的书信,成为基督信仰的经典。

目前,以国家机器维护一种信仰的“政教合一”体制,我认为主要有两类∶以《可兰经》治国的国家(如阿富汗塔利班政权);还有共产党执政的“党政合一”体制(一党独掌军、政、司法及意识形态)。已有不少伊斯兰国家选择了政教分 的世俗国家体制——共和民主制,如土耳其。国际共产主义阵营的先驱苏联,及其东欧卫星国的“党政合一”体制已经解体,党政合一制度在欧洲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发源地已不复存在。20世纪,希特勒纳粹国家社会主义的战败灭亡,和斯大林主义专制体制在欧洲的腐败崩溃,都让我们看见了正义的力量。

“政教合一”不是好的政体,以基督为名的政教合一体制也如此。圣经中没有“基督教国家”的概念。人们谈论的基督教国家大多指具有基督教传统的国家。当今基督教至少包括∶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和东正教。我想,如果美国宪法规定基督教为国教,各基督教派定会为“谁是正统”而争论不休,诉诸暴力也未可知。

旧约时代,以色列民求先知撒母耳立王治理他们(参《撒母耳记上》8章),建立了君王治理的以色列国,算是政教合一的。神却在体制外,兴起先知,责罚君王和祭司。以色列没有因为有了政教合一的国家,而避免分裂灭亡的命运。我认为,旧约的这些记载,预示了人类社会走向世俗化的必然性。

历史上,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一世(主后347-395)在380年将基督教定为国教,但这并没有使帝国长治久安。他死后,国家分裂,战乱不断,最终灭亡。

在当代,罗马教廷治下的梵蒂冈也许是符合作者的“基督教国家”标准,但在治理方面却并不比世俗国家更加公义。比如,当发生教廷任命的神职人员,对孩童性侵犯的丑闻时,教廷对他们的袒护,超过了那些看重自己信誉的世俗公司。尽管,教宗对此表示了歉意。

美国制度与基督教

美国的制度不是最好的,却是现今世上最不坏的,对基督徒来说也是如此。只要存客观公正之心,不偏左右,就不难看到∶在这弯曲悖谬的世界(包括美国),美国的制度与社会,不仅对基督徒及教会没有敌意,反而处处可见基督信仰的积极影响,尽管由于教会自身的问题,这种影响力还远不够强大,但将美国(政府或社会)列入世上“对基督教最友善的国家”,应该是没有争议的。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确立国教,禁止国家机器以法律为名,剥夺人被造时就拥有的信仰和表达(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很多学者(包括基督徒)对此的评价是∶这是美国宪法的最伟大之处,是保障每个公民免于遭受曾在欧洲盛行的官方教会,迫害“异端”基督徒(如清教徒和重洗派)的利剑,保障了每个公民(包括基督徒)的信仰自由,从宪法层面根除了宗教迫害的可能性,杜绝了宗教争战和信仰围剿(思想整肃)。

基督徒应该对世间一切特权嗤之以鼻,当然也不该寻求宪法特权。在宪法保障下,美国各宗派基督徒都有平等建立教会、开办神学院、举办布道会的自由,对教会的奉献可以减税,牧师的收入有特别的税务优惠,教会资产受到法律保护。

美国一直是受迫害者的避难所。在18世纪就接纳了在欧洲被官方教会判定为异端,遭受迫害的重洗派及门诺派基督徒,使他们得以建立“阿米什(Amish)小区”,至今,仍坚持几百年前的生活方式和敬拜礼仪,不用电器、不开汽车,以传统农耕为业,拒绝“现代及后现代性”。在他们的坚持下,美国法律允许他们免交某些国税,免除当兵义务,他们的孩子可以不接受世俗的义务教育,公共交通系统为他们驾马车出行提供方便。目前在全球,只有美国和加拿大存在阿米什人基督徒社群,并且他们的人口在不断增加。

美国1980年通过了《难民法》,到2010年,庇护了约50万人,安置了200多万各国难民(联合国电台)。在这些受庇护者中,也有很多华人(包括基督徒),有不少在美国修读了神学,成为牧师或传道人,有的还在美国军队中担任随军牧师。美国仍是全球受迫害者(包括基督徒)的避难所,是众多福音机构(包括华人)的宣教大本营。

基督教在美国的影响

《美国是不是基督教国家?》一文中断定,在美国,“19世纪,基督教失去主流地位。及至20世纪中叶,美国主流的文化已经不是正统的基督教信仰了”。作者怀念19世纪美国农场美好时光的同时,却无视那时也有电影《汤姆叔叔的小屋》所描写的黑奴,和西部片中警匪勾结,草菅人命的乱象。1882年美国还制定了歧视华人的《排华法案》,直至20世纪中叶民权运动兴起才废除。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主流的基督教,是不是也应该对种族歧视承担责任?

马丁·路德·金领导的美国民权运动发端于,1955年一位黑人女子在公交车上受到的种族歧视。若不是基督信仰引领,民众(包括白人及基督徒)支持,一个黑人牧师怎厶可能在黑人仅占人口10%的美国,为他的“梦想”发动全国抗议,从而改变了百多年的种族歧视“传统”?

文章将现在美国社会的文化取向,定位为“现代+后现代”。文章批判美国现状时引述说∶“宇宙没有绝对真理和准则、伦理没有是非、历史没有事实,基督信仰是古老神话”。

在我看来,这是背 神的人类文化的普遍现象,而不是当代美国社会的特有问题,而这甚至更像是在描述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物欲横流的实用主义、社会缺乏诚信公德、官方掩盖歪曲历史真相、主流意识形态敌视普世价值。

然而,在全球世俗化、多元化、信息化的趋势下,仍不乏神的祝福∶网络为查考各种版本和文字的 经及解经参考,提供了快捷便利的工具;四通八达的交通使传福音更及时广泛;新技术使政府封锁信息更加困难┅┅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在羊皮纸上抄写圣经的敬虔,步行或骑毛驴传福音的历练。正如历代基督徒一样,我们既遭遇雨雪风暴,也享受明媚阳光,问题是我们选择信靠什厶∶是耶稣基督?还是国家机器?

文中,作者曾断言∶“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国家充满着灵命的追求,可是同时敌视传统的 经信仰。”没有提供证据,就将美国人(3/4为基督徒)都“代表”成了基督教的敌视者。作者例举的神学家观点既没有上下文,也缺乏背景和针对性。我在美国的神学院、教会及电视台转播的讲道中,从未听过有牧师讲道说,圣经不是绝对真理,只是神话。有学者认为,与欧洲社会的世俗化相比,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基督教影响力最大的发达国家。

何为敌视基督教的国家

文章认定美国敌视基督教的一个例证说,“美国和古巴一样,禁止圣经在公立学校里使用”。对此请读读耶稣的话∶“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美国是移民国家,每年都有大量不同信仰的人定居。如果他们都要求在公立学校使用他们的宗教经典,学校岂不成了∶佛教寺院、道教祭坛、回教清真寺?这当然不是作者所乐见的。

文章还说,美国“今天,在工作场所作见证,摆放圣经,甚至提出反对同性恋,都可能被视为政治上不正确。”莆以诿拦公司十几年的工作经历,没有老板敢要求雇员“政治正确”,因为有可能被以歧视罪名投诉。我在银行里取钱,还曾遇到有黑人女职员向我介绍中国传道人倪柝声(1903-1972,因信基督被监禁,死在中国监狱),我也见过有韩国人在地铁车箱向旅客宣读英文圣经,并没有人阻止他。文章举例说“今天美国福音派教会里的青少年中,91%不相信宇宙有绝对的真理”,这完全是教会自身的问题,但作者特别注明∶“中国大陆大城市里的青少年也是如此”,却有混淆二者本质差异之嫌。真相如何,只要到任何一间中国的中小学,去调查学生对耶稣的了解,再对比美国同类学生的回答,就一目了然了。

基督教在世上受敌视不足为奇,因为基督信仰不会迎合世人的风潮。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敌视基督教,取决于国家制度和法律及其执行,以及教会和基督徒的处境,这都是可以检验体察的,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也都有世界各国宗教状况的年报可以参考,无须我赘言。

在中国,自1949年以来,基督徒丧失了开办教会学校和教会医院、成立宣教机构的可能性,甚至有免费赠送圣经的基督徒被判刑;传道人不可以在公共场所(如体育馆、剧场)举办布道会,甚至以警方还拘押、驱赶在公园里聚会祷告的基督徒;还发生了阻挠教会使用已经购买的聚会场所等。另一方面,为统战,官方却可以支持民间宗教(如妈祖)信徒举行大规模游行进香。古巴似乎要比中国好一点,官方曾允许梵蒂冈天主教教宗到访,但古巴的官方体制与意识形态,仍毫无疑问是“敌基督的”。

文章批评美国说,“反而俄国明白十诫对社会的正面影响,1990年代邀请成千上万的美国老师去俄国教道德课程!”我认为这不符合事实。90年代中,我曾在莫斯科客居近两年,目睹了那里的乱象∶一方面,东正教会在废墟中艰难重建;另一方面,残留的苏维埃势力与改革派激烈斗争,甚至枪炮相对。社会中不乏专制遗风∶户籍控制、种族歧视、黑社会与警方勾结,官场腐败等。与此同时,也有美国基督徒在莫斯科地铁发福音单张,美国华人福音短宣队在莫斯科创建华人教会。

当代基督徒的使命

不同时代的基督徒必须面对不同的挑战。基督信仰不会随历史变迁而改变,但神赐我们的每一天又都是新的。基督徒不是复古主义者,不该生活在想恢复“传统信念”的梦境。当今“美国真正的需要”是∶有更多的基督徒,面对社会不公、偶像(权贵、金钱)崇拜、损人利己的世风,说“不”!显明基督信仰的力量。

美国华人基督徒理当以批判态度关注美国的一切,发挥“盐和光”的作用,包括参与美国政治(竞选公职),也可以组建基督徒的政党,提出基于“纯正信仰”的政纲。当然,我并不认为,基督徒组成的政党一定会比其它政党更公义。

圣经中要求教会中的领袖“在教外有好名声”(《提摩太前书》3∶7),基督徒也当行公义、好怜悯,爱人如已。传道人曾估计,在美国的华人中,基督徒大约仅占10%,远远低于基督徒占美国人口的比例,对此,在美国的华人基督徒是否也当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端正?传福音的心是否紧迫?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厶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弥迦书》6∶8)华人基督徒与故土有割舍不断的联系,自然会关注家乡发生的不义(包括基督徒受的逼迫)。对海外华人来说,批评美国毫无风险,但要以 经真理审视自己的信仰问题(如受世俗主义、唯物主义的影响等),关注并帮助受迫害的同胞,却要付出真实的代价,经受巨大的压力。

然而,在世上走耶稣的十字架道路是每个基督徒的本份,基督徒当然不必惧怕世人的弃绝和逼迫,因为圣经应许,这可以“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无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书》 2∶15)。


作者来自北京,美国媒体人,加拿大唯真神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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