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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2010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16访问次数:7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和《2010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要求,对今年高中学校艺术特招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特招计划:

根据特招校的申报,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今年本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特长学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持有艺术特招校的对口项目特长的相关证书,连续两年参加市区和学校艺术团队展示和竞赛活动,表现积极并发挥骨干作用,艺术特长突出,艺术成绩优秀(近两年获奖证明)。

三、实施细则:

1、组织管理: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业务科和考试中心有关成员参加的艺术特招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特招的计划审核和实施管理。

2、基本程序:公布各校特招计划;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原就读学校推荐;特招学校组织特长测试;特招学校提出拟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审核,原校公示,确定艺术特长拟录取生名单;经市统一学业考试后择优录取。

(1)公布计划:区考试服务中心在4月9日前统一向本区各初中学校公布各特招学校的招生计划。

(2)报名申请:有艺术专项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根据特招条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报名申请。

(3)学校推荐:报名学生原就读初中学校负责推荐符合高中特招资格的学生,并填写《高中艺术特招推荐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21日前分送艺术特招的高中学校。

(4)特长测试:由特招高中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发出测试通知,于5月3日前组织完成特长测试。

(5)审核名单:由特招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于5月7日前报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6)学校公示:由学生原就读初中学校,对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张榜公示5天。

(7)名单确认:5月14日区考试服务中心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推荐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8)签约协议: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意向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艺术团队活动和艺术比赛,或发生在学习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则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照原考分退回相应学校就读。

3、注意事项:

(1)招生纪律:艺术特招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市、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招生日程:艺术特招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3)考生必须将特招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才有效。

4、成绩要求:

拟录取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市确定为2010年招生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对口项目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最多降低10分录取;被区定为2010年招生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对口项目的学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最多降低5分录取。

5、特招人数(该人数为各校艺术特招计划数上限)

(1)市确定为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共14人):

市西中学      管乐10人、声乐2人                 12人

市一中学      舞蹈2人                             2人

(2)区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共18人):

育才中学      管弦乐8人                           8人

市一中学      民乐2人、书画1人                   3人

民立中学      小荧星                               2人

上戏附中      表演                                 5人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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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静安区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16访问次数:5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文件精神,为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对今年高中学校特招体育特长生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市试办二线:

(1)招生范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中50%为全市招生)。

(2)专业报名条件: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并参加系统体育训练;获得本市由各区县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县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上述成绩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2、市级传统运动学校及区体育布局学校:

(1)招生对象: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专业条件:市级传统运动学校按照市试办二线要求(同上)。区体育布局学校必须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正式体育比赛,其中A类获得市比赛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其中B类必须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区运会第一名(上述成绩需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

二、操作细则

1、区组织机构:

由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和区考试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特招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和审核体育特招工作。

2、特招程序:

本人申请——原校推荐——特长测试——意向录取——公示——审核——签约七个环节

(1)本人申请:由体育专项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提出申请。

(2)原校推荐:原就读学校和少体校负责审核,推荐符合特招条件的学生,并填写市、区《体育特长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加盖公章后于4月21日前分送各体育特招的高中学校。

(3)特长测试:

招生学校分管校长为体育特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教练员为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5月3日前完成测试。

(4)意向录取:

招生学校按事先上报教育局备案并公示的各校体育特招实施细则,选拔体育特招候选人,将学校选拔结果加盖公章后于5月7日报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若有特殊情况,请作书面说明)。

(5)学校公示:

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6)审核并确定:

区体育特招小组办公室将已完成审核公示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送区体育局加盖公章,再由区教育局审核加盖公章后,被确定为区体育特长生拟录取生,名单集中报区考试服务中心备案,经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体育获奖情况决定录取。

(7)签约协议:

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意向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或发生在训练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则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退回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三、成绩要求:

1、凡被确定为市试办二线及市级传统运动学校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7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2、凡被确定为A类区体育布局学校项目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8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3、凡被确定为B类区体育布局学校项目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项目布局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正式录取。

四、特招人数(该人数为各校体育特招计划数上限)

1、试办二线、市传统学校项目(按06年市文件):

育才中学:(田径)4人;

民立中学:(游泳)5人;

七一中学:(手球)2人;

华模中学:(篮球)3人。

2、区体育布局学校:

市西中学:(篮球)男4人;(棋类)1人;

育才中学:(射击)2人;

民立中学:(游泳)3人;

华模中学:(击剑)3人;

市一中学:(射击)2人;(射箭)1人;

七一中学:(围棋)1人;(武术)1人;

上戏附中:(网球) 2人。

五、注意事项:

(1)招生纪律:体育特招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市、区各项招生工作纪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日程:体育特招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3)考生必须将特招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才有效。





静安区教育局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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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招人数(该人数为各校艺术特招计划数上限)
(1)市确定为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共14人):
市西中学      管乐10人、声乐2人                 12人
(2)区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共18人):
育才中学      管弦乐8人                           8人

这个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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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市西中学是什么时候,有谁知道?要现在学校推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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