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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园园爸爸 于 2010-5-30 23:10 发表
问: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没有约定产证逾期办理的违约金额,那么违约金如何计算呢?会不会即使违约法院也不判违约金呢?
答: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谢谢圆圆爸爸,在一审调解时法官虽然承认被告(开发商)违约--证据确凿,但反复指出“诉讼风险”一说。令我觉得被告虽然违约,但可以不承担违约金。有没有违约后可以不承担违约赔偿的说法?好像高院的解释基层法官从来没看到过,法官反复询问违约金计算出处?我有点晕,这种情况怎么搞得?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