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宁宝妈
(但愿小孩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10-6-7 19:06
只看此人
我是上家,房子已过户给下家,没有收到下家银行的放贷,如何主张权利?
我是上家,有一套房子目前已经过户给下家,产证出来了。但是我没有收到下家银行的放贷,打电话去银行,银行说准备放贷前发现下家提供的两份资料签名不一致,要求下家重新签过,但是下家人在国外,还要把文件寄到国外,然后再寄回银行,才能放贷。目前的情况就是,法律上讲,房子已经不是我的,但是大头的钱我又没有收到。我打电话问了中介的法务,这样下家算不算付款违约,中介说不算的,因为是银行耽误了放款,是银行审查不严格造成的。按照合同规定,乙方没有按照进度付款,应该每天支付违约金额的万分之四,我想问问看懂法律的朋友,难道我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个现实吗?我有权要求下家支付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