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辛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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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2:19
只看此人
有经验的来帮忙支招
事情是这样的,中午接到一个电话说她是我租客,说我房子里的淋浴蓬头坏了,我房子当时是租给一个男的,这个人并不是我租给她的那个人,我很奇怪,第一个想法是不是租客把我房子转租了,问下来说不是的,开始说帮她租房子的是她们亲戚,接着又说是她们上司等,不是转租,说当时本来是租来办公用的(合同是写的住宿,而且当时口头也是写的住宿),后来发现不合适,所以他们的办公房租在了浦东,后来这个房子就空置了2个月,后来她就要求住过来,其间还说到她弟弟等,我说我要求验她证件,要求到房子去看一下,她说她很少在,周末等都不在家等等,这种情况我第一次碰到,不知道怎么处理,有碰到这种情况的MM吗?帮我支招告诉我该如何做呢,是继续让他们住变更合同还是把房子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