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精编版)(转载)——中:实践篇
“先听说,不读写”
这是一个外国语言学家不太讨论(因为对他们来说是常识)而中国同学却常常误解问题,即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同学来说,认为这四个方面的区别比较明显,而且我们常常把“听说”归在一类,把“读写”归在一类。这和中文的特殊性有关。中文的“听、说、读、写”是分家的,大家会“听说”交流后,并不会认字,要去“学习”认字。因为中国的汉字确实是需要通过“学习”的方法掌握,也就是主要用记忆的方法。不学习,汉字是无法掌握的(新的脑神经学研究还发现中国人在辩认汉字时大脑使用了特殊的区域,以后再给大家介绍)。而英文,和许多其他的拼音文字一样,读音和文字是紧密相连的。会了“听说”,只要掌握了读音规律,拼写自然就会了。所以严格来讲,外国小孩上学不学习“认字”,而是学“拼音规律”。英文叫做Phonics。(我们有时翻译成“弗尼斯”。)关于这个规律,以后我再给大家详细分析。
我们已经明确了“建立英文思维主要是建立英文声音的思维”这个概念,结合“二语悉得”的理论,再根据母语掌握的规律,可以先明确这一理念:“先听说,后读写。”大家笑了,就这呀!早就听过这个老生常谈(Cliché)了,而且知道母语学习都是这个顺序。其实很多人并不真正明白它的含义,也不照着做。它的实际含义是叫你在你学会“听说”之前,不要急着学“读写”。所以本人说得过分一点,把它称为:“先听说,不读写”。到高阶段再说。我把著名语言学家保罗·比斯勒博士(Pimsleur)的关于“阅读”应实现于“听说”的语言能力掌握之后的论述给大家参考:“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 ------Paul Pimsleur”
对大多数中国同学而言,主动回避“文字”更十分必要。因为大多数中国同学,只要上到大学程度的,多半是“视觉学习型”(Visual Learning Style)。而“听觉学习型”(Audio Learning Style)和“动作学习型” (Kinesthetic Learning Style)的同学,一般会被我国这种教育体制淘汰掉。“视觉学习型”的同学,建立英语思维时,很容易受到“文字”的干扰,忍不住看文字,甚至先想一下文字,再过度到含义。成了“声音”—“字型”—“含义”的路线。应该避免想到字型,直接将“声音”和“含义”建立联系。
关于学习类型的问题以后有机会再说,我会告诉大家如何测试自己的类型和针对不同学习类型如何调整语言学习,现在继续往下进入到“建立英文思维”的具体手段。
“感冒药再来一包”
小时候听江昆说相声,文革时有个草包医生给大家看病,无论病人啥症状,都一个方子,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感冒药一包。 揪下一个!”这种感冒药在掌握外语时可不能用。每个人的现阶段水平,所处环境,资源情况等不同,解决方法当然不一样,但宗旨是一样的,就是参考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制定解决方案。而设计方案是根据目前的级别高低而定。
一般语言学家会把外语学习过程的能力阶段分为四到五个。简单点,我们分四个。
1. 早期(Early Stage)或初始理解期(Pre-production/Comprehension Stage)。
2.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3. 增长期(Getting Serious)
4. 高级期(Scaling Everest)
每个阶段情况不同,每个人的英语现有能力情况也很不同,应用的方法也不同。
一、早期(Early Stage)
如果单纯从零基础开始,早期(Early Stage)应该是一到两个月(由于英语与中文差异比与其他语言大,中国同学至少两个月,但也不应过长。我们的经验是一般中国同学会拖长时间。)具体实施方法建议如下:
大量使用视觉辅助工具,直接建立“画面”与“声音”在大脑中的“联系”。最典型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看图识音”(不是看图识字,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看图片的同时听与图片相关的英语声音;另一个是我们以前谈到过的“全身肢体反应”(TPR)。在这一时期,有几个严格的要求:
1. 避免使用中文翻译,充分建立条件反射;
2. 不要试图说英语,只练听力;(还在沉默期内);
3. 不要看任何拼写,把拼写的学习完全放弃;(不认识字母又和妨?)
4. 如果有外教参与,外教可多用肢体语言或用手画图协助这一过程,不要教课;
5. 不要怕听错,要放松和有信心;
这一过程结束时,应该达到1000个左右的词汇+短语量。(没问题,这个量大多数人在这期间内都达的到)。顺便说一句,以前学过一种外语的同学,再尝试这种方法时会出奇的快,而且发现跟以前学的其他语言一点不会混淆。
下面说明“看图识音”和“TPR”的具体操作技术。
看图识音(简单说法,实际原理还是挺复杂的)
为了“看图识音”,需要准备相当多的照片。要自己准备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因为科技发展到了今天,数码相机可以低成本,快速方便地拍实景照片,自己制作素材册。我见过有同学做照片集,相当不错,缺点是背景有些乱。比如要拍一辆车,就拍一辆普通车,不要把背后复杂的背景广告牌等都拍进去,画面信息太多不利于形成声音与图象的准确对应。拍了图象后还要想法加声音,还有按一套特定的原理排出画顺序和重复点。如果有外国老师就好解决,但没有外教就不建议自己制作了,因为自己加声音有点难。所以我只给大家介绍使用原理和技巧,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制作素材,嫌麻烦的去找这个软件“罗塞达石碑”。这个软件在中国没有销售公司,推荐它没有为商家宣传的嫌疑,(有同学有办法免费下载)所以这是本人唯一的为大家直接推荐的“英语教学产品”。其他的再好都不再推荐,大家如果明白了方法论,自己就会选择和判断了。
罗塞达石碑(Rosetta Stone)一词原指一块致使人类破解了古埃及文语言的特殊石头。1799年拿破仑远征埃及时,他手下的一个士兵偶然在尼罗河河口的小城罗塞达附近,发现了一块石碑。石碑是黑色玄武岩,高 114 公分,厚 28 公分,宽 72 公分。这块石碑是公元前196年底比斯祭司为歌颂埃及国王托勒密五世即位而制作的。石碑上的文字非常奇特:上面刻的是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部是古埃及的俗体文字,下面则是古希腊文,用这3种不同的文字记述相同的赞美词。于是法国的埃及学家商博良在19世纪初用它做“钥匙”破解了古埃及象形文字。用这个词命名外语学习软件真是很妙。
该体系的设计原理就是典型的“看图识音”,当然远不止“看图识音”这么简单就能概括它。目前已经有几十个语言的学习系统了。它的使用过程是:
1.程序会每次给四个不同的画面,大家猜测听到的“声音”可能是哪个画面。如果是真是零基础,有75%可能会猜错。但没关系,猜错了也是猜了,系统会给你一个回馈,让你知道是否对。正确的反馈声音美妙,同时出现一个小笑脸符号以鼓励;错误的话“嘣”的一声很难听,再给个小哭脸。猜错了换,最多四次,总会对嘛。大家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准备随时接受鼓励。
2.第二轮四个图象出现,会包含前一轮的一两个图象。因为你刚猜对过,所以有印象,用排除法,很容易猜到新声音对应的画面,然后进下一轮。
3.该程序会自动按一个科学的重复和替换次序,不断重复,变换和推出新图片。你会越猜越快,越来越会猜。关键点就是随时观察图象,把它和听到的声音一起印在大脑中。
但象所有的“单一”产品的通病一样,它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感冒药” ,试图用一个方法解决所有阶段的问题,当然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一点,使它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和质疑,以至于降低了它的信誉。本人认为,它在我们说的早期(Early Stage)中使用,甚至到提高期的开始部分,它是非常出色的解决方案。当然,正是因为它所犯的毛病,所以有些问题,不应该完全按它说的做,而且开始阶段的“名词图片”太少了。另外大家在这阶段,不要试图说,同时不要打开字幕,把“说”和“阅读”练习部分统统跳过。大家最多在听时小声重复一下就好。再有就是大家不要“想中文”。(所以建议大家尽量不用中文菜单的界面,它可选用英文界面)
这样几十小时一个级就能完。大家一定不要拖,非得“全会”不可那就麻烦了。觉得70分以上就好了。第二级如果从零基础直接这么上来有点费力,但有一点基础的同学没问题。一共两个月,每天也就一小时吧,我们的(Early Stage)就成功了。(这要靠以前传统学法,非一年不可。)
不是零基础的同学也强烈建议过一遍该系统,把自己脑子里的只有中文解释而没条件反射的单词这样在脑子里加上画面,形成思维。这一过程的脑神经原理是赫博(Donald Hebb)提出的”Neuron Cells Fire together, wire together”。 大脑在同时接受到相关联的“声音”和“图象”刺激,会促使你大脑中的某个负责声音细胞和某个图象的细胞同时激发而同时将神经纤维结合在一起。(学术届对“同时”有争议,有人认为是一先一后。也有人反对该理论。但在语言现象上,支持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是有外教的条件,外教应该是应用这一原理和流程,辅助学生实现这一过程。效果是一样的,只是跟真人稍有趣些。在这一阶段,无论自学还是用外教,都要用标准发音。听非标准音的时候还没到呢。
(漏屋老师插话)
大家在看问题时,请记住“孤例不证”。特例是很多的。比如有少数人在成年后,耳音敏感度未失去,所以口音可改或很小,比如“大山”。但这是少数人,大部分人符合一般统计规律。大家在互联网上也可以找到年龄和发音能力关系的统计图。
“雨滴在路上”同学批评得好,自信不是靠贬低人家。在下每在谈到口音问题时,常有一些嘲笑日本人的心理,这个不对的,愿接受批评,以后注意改正了,先谢谢你。不过日本同学普遍说英语口音较重的问题是比较明显的,这不该怪他们,原因我讲过,不再重复。大家如果上网输入Japanese Accent等关键词,就会发现各国很多学者都在研究这一现象,当然目的是解决它。日本本土的学者对此研究更深入,不但知道他们的口音重是有辅音缺失的问题,还发现日语中某些音频的特殊性。大家有兴趣自己看。每个语言都有它的特点,这样世界才如此丰富多采。另外中国普通话不好的同学普遍口音重,也不是绝对的,而且原因也不只因为缺乏辅音一个。
在下与大家分享的各种信息,都有出处,不是在下拍脑袋“觉得”应该如此这般。当然学术界的专家们尚有争论,在下只是结合经验,通过分析找出合理的一些结论供大家参考。在下的分析,甚至学术界的任何理论,大家都可以看作是“一家之言”。如果大家能自己用理性分析,能找出合理因素就好。这是在下的目的,而不是向大家公布一个什么“漏屋学习法”。特此说明。
T. P. R.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TPR“全身反应法”是上世纪60年代(那个语言学“火红的年代”)由美国心理学教授James Asher提出的。他分析研究母语实现的过程,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左右脑的共同协调训练建立语言思维,达到掌握外语的目的。具体实现方式是:通过语言学习者听到一个外语指令,用身体动作对它做出对相应的反应,从而使听者逐渐自然建立语言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听到“Stand Up”就从坐位上站起来,听到“Touch your nose”就去摸自己的鼻子。应用更多的手势和简单实物教具,TPR完全可以展示动词的不同时态以及复杂的句子形式。
T.P.R是典型的符合二语悉得基本理念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教学体系。它的特点符合SLA的关于语言形成的各项假说和建议:
1. 主张学习者通过“可理解输入”先建立听力能力,不强迫学生开口说;
2. 降低学生紧张情绪;
3. 左右脑协调使用,共同实现语言能力(左脑负责接受指令,右脑负责做动作);
4. 模仿真实的语言环境;
5. 不教语法知识,也不急于学读写;
TPR一般需要由有经验的教师辅导学生完成,特别是零基础者。但有一些基础的同学可以在学友之间甚至自己(先把指令录下)完成。本人认为有一点基础的同学也要自己尝试一下TPR。通过TPR的经历,可以很好地帮助建立英文思维。所以同学们不要认为:我懂Stand up的意思,不用做了。知道你懂了,但可能它只是一个记忆中的知识或中文的解释,它还不是你思维的一部分。直到重复过几遍,最后能迅速对指令不假思索地作出反应后,才逐渐实现融入自己的思维。大家可以想象这对咱们今后听复杂句子的“反应速度”会有多么重大影响。
大家要注意“Response”的意思是作出反应,所以是听指令反应。最理想的状况是大家一起做游戏,听一个人发“指令”,大家都照做,要快,最慢的和做错的“出局”或“受罚”。
各国的对比实验和测试都表明,这种学习方式比传统外语教学方式效率高出几倍,还不用说它实现的是“外语思维”这一根本区别。
但是(大家已经开始习惯了这种思路了),任何单一的方法都有适用范围,不能又成了“感冒药”。TPR的最大局限是很难表达抽象的事物和太过复杂的句式,甚至复杂的时态。如果勉强为之,理论上可以实现,但反到降低了这种方式的有效程度,甚至已经超出了它的基本方式。后期在TPR基础上衍生出的TPR-B,TPR-O和TPRS都有类似的问题。但这几个变种在我们的下一阶段“提高期”中可以应用,我们下阶段再做详细分析。
本人认为应用TPR的典型词汇应该在1000个左右,不能太多。下面给大家一个TPR常用500词和短句表中的100个,大家先体会一下,更全的表以后给大家,或大家可在网上找。当然最好的是自己根据自己的环境制作一个。
TPR WORD LIST:
General Body Movements
stand up,sit down,walk,stop,turn left,turn right,turn around,walk backwards,jump,hop, bend over,squat,walk 3 steps, 5 steps, etc., face ___ (face me; face the wall, face the door, etc.),lift up your right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lower your leg (left leg, right arm, etc.), shake my hand,kiss me (on the cheek!),make a fist,clap your hands,wave。
Facial things
smile,cough,laugh,cry,sneeze,open your mouth,close your mouth,stick out your tongue,put your tongue back in,wink,blink,wiggle your nose
General verbs you can use with objects
where is, touch,show me,pick up,put down,put it back (return),drop, move,give me (give him),take it back,throw,catch,turn over (flip),put the _____ on (under etc.) the ______,push,pull, lift
Kitchen table stuff
cup, plate, bowl, knife,fork,spoon, napkin / tissue, dish,big round serving tray,tray you’d serve tea or coffee on,table,chair
kitchen stuff
pan, oven,stove,sink,faucet,counter,cupboard,refrigerator
basic foods
flour,sugar,bread,tea leaves,coffee grounds,rice,nuts,yogurt,candy, etc.
drinks
water,milk,juice,soda,yogurt (drinking),coffee,tea
fruits/vegetables
apple, banana, orange, plum, grapes, fig, dates, raisons, lemon,pomegranate,tomato, cucumber, zucchini, onion, carrot, eggplant, small eggplant,potato, garlic, parsley, lettuce, grape leaves, celery, mint,cabbage, etc.
大家已经能分析得出,“看图识音”和“TPR”正是婴儿掌握母语时所处的理想环境的“提纯”版。扔掉婴儿在语言环境中听到的一些“无效声音”(其实那对婴儿来说,除了熟悉语音外,也是浪费时间的。比如听到大人之间对话的一些内容等),优化了理解条件,同时提供轻松的氛围。所以从理论上,如果成年人能够应用这一系统,对一个新语言的掌握,不应该比婴儿慢。这两个系统实际是有很多相重叠的部分,简单讲“看图识音”是从名词出发逐渐与“动作词”等结合,“TPR”是从动作词出发,逐渐结合动作中能够联系上的名词。其核心技术,就是提供“可理解的输入”让使用者通过“猜测”而非记忆来掌握。大家一定要时刻围绕着“猜测”这一核心技术,猜错了都是进步的过程(既然是猜,必然有可能错,否则就不叫猜),千万不要因为有可能猜不到就去看答案,那就又反回“学习”了。举例而言:两个老师都要教学生学会door 和window。前一个老师不断 让学生重复This is a door. That is a window. 而后一个老师问学生Where is the door? 让学生猜。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两老师的教学方式不同,学生对语言掌握的机制天壤之别,实现的效果明显不同。(有的英语老师看到这儿该冒汗了。我曾经就是。)两个都是很优秀的系统,建议大家都尝试一下。
在这一(Early Stage)阶段,大家是在很直观的系统中进行的语言思维训练,在此系统下,一般以前的旧习惯和自己的母语干扰的程度比较小,效果显著,学生也比较“老实” 。很快,“小学”神速毕业了,第一阶段PASS了,就要进入第二阶段“中学”阶段了。大家的思想快要开始“不老实”了,系统的控制力也会逐渐减弱,成长的“快乐”与“烦恼”都会同时大量出现。如果我现在是好的老师,更应该去引导大家,指出成长的道理和做人的原则,让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去分析和体会,而决不能说“用这个方法!你应该这样做!”好了,下面就把这些第二阶段的“原则”先发给大家,然后再“引导”吧。
(漏屋老师回答问题)
先回答两个问题(还是以后会讲到的比如“背书对不对”和“该不该刻苦学”等问题先不答。)
bzpan同学关于口音问题,具体原因当然不只一个,但首先应该是听音问题。一般由听音不准造成口音的人自己并不觉得听得和别人有什么区别,一般也不是一点区别都听不出。象您的情况也是,还是能“听出”和标准音发音不同,但实际这种“听出差别”的程度和别的能发准这个音的人是很不同的。所以说主要可能是听不准,在加上“听自己”发音时有口腔内共鸣的干扰,更无法发现自己发音与标准到底哪里不同,录音下来对比会好些。解决方法还是先听准,再想法纠正舌头的问题,否则有时模仿对了自己都不知道,一会儿又跑了。
关于语法帮助考试的说法,以后可能会提到,先跟大家说明:考试不需要会语法,考试也从不考语法知识,都是选择正确答案或改错或填空,会说英语就会答,而且又快又好。问你为啥选这个答案?如果你说:“不知道,念着顺嘴。” 那就对了。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Upping the Ante?这可是第四阶段的词。没办法,Greg Thomson用这个词代表第二阶段,看着喜欢,继续沿用。
经过两三个月的“图象+声音思维”训练,已经掌握了1000个左右的“声音”,它们会在很多英语句子中频繁出现,而且大部分是句子的“骨架”。虽然这时听整句子还不懂,但已经不再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声音了。而且经过了TPR等条件反射式的训练,对很多“声音”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好的。这时,我们要开始提高了。首先明确目标:
1. 要学会听懂单句子,建立整句的英文思维;
2. 达到能听懂简单的,可能是慢语速的整段英文;
3. 在提高期后期开始尝试简单“说”英语,实现简单沟通;
4. 开始引入阅读材料(不是学习如何阅读);
另外还有,很小声地说:“要了解一点英文语法。”我们先谈这一点,省得有人激动。再重申一遍:是了解一点英文语法,它的一些语法现象以及与中文的不同点。这是本人对语法知识在整个外语掌握中能容忍的最大限度,还是因为我们中文造成的。
我们中文的语法,是全世界各种语言中最简单的,这也是造成汉语是世界上好学的语言的原因之一。怎么汉语是世界上最好学的语言了?不是听说汉语天下最难吗?谁跟你说的呀?又是人云亦云的误区。大家可能认为中国文化丰富,语言古老美丽,想必很难。其实正相反,而是巧妙而简洁。另外以前说汉语的外国人少,感觉一定因为它难学。其实并不是因为难,因为人家不爱学,中国太落后,学它没用。现在中国富强了,学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大家发现身边中文好的老外越来越多吧。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生活一年左右,就能把“生存汉语”掌握的不错,听着还不怎么犯错误。而一个中国人同样到了外语环境下一年,尽管以前还学过多年英文,对英语的掌握程度也比外国人低,而且还错误不断。这一现象,在与来华后许多掌握了中文的外国专家一起分析后,发现是由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的:
1. 汉语对话是世界上最好学的,只要你不太计较“四声”的准确度,那学中文对大多数其他国家的人来说,是最容易的。在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同胞们,如果有机会接触摩门教的传教士(加拿大非常多。在街上看到两人一组白衬衫黑裤子的年轻人就是。他们教会要求他们为不同民族人传教使用对方的语言而不说英语),会对他们身在美国加拿大的英文环境下从零基础,仅用半年多就掌握相当流利的汉语交流能力感到惊奇的。当然他们一定会跟你说是上帝帮他们的。尽管要认中国字时可就没那么快了。
2. 外国人在中国能找到的语言环境非常特殊的而且是“非常理想”的,其中包含太多的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语言“有利条件”,而中国同胞在国外是很难找到的相似的环境。一会儿我们重点分析为什么会这样并重点分析这些条件是,看我们如何能“提纯”出比这更好的条件帮我们掌握语言。所以外国人来中国后,在中文环境中学中文比较容易。
(漏屋老师插话)
在此不对中文英文哪个好学多辩论,学术界争论有,但不大,因为这命题目前只有中国学者比较关心。当然学任何一个新语言也都不是件简单的事。语言的变化多大家都一样,不能相对比,关键是在学习英文语法变化时,对中国同学来说,一般是往复杂变化,当然有些难度。要达到英文思维,更要习惯用英文事态思考,这更加明确了背会语法公式不能让我们会流利交流。但对于从中国的英语初学者来说,是有必要知道英语语法的变化的。我们把同样的简单句一对比就发现中国同学遇到的困难了:
比如说:“你 很 漂亮”。中文就四个字,其实是三个单元,而且不可以再省略,否则意思就变了。英文是:“You are very beautiful.”其中 “are”是多余的,如果简化成“You very beautiful.”意思仍然完整。换其他人称时,中文直接换,英文这个“are”还得跟着变 am, is, are 等。换单复数也的跟着变,换疑问句还要变位置,换时态还要变。中文都不动,最多加个表时间的东西或疑问词就好了。
所以进入第二阶段的开始,有必要了解英文有时态的变化,动词需要变,位置会变等等,最好是找个人讲一下(最多个把小时)。知道有变化,大概变成什么样子就好了,可千万别深入,什么词性语态啥的,都别碰。今后正确的语法是靠会说实现的,不是了解知识实现的。我们了解语法的主要目的是今后看到变化时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要感到恐惧或迷惑就行了。正规的语法学习应该到此为止。
”littlepebble”分析得不错。在下刚巧写到此,居然讨论的同一问题上了。思索一下,觉得讨论汉语英语谁难实属戏论,在下也非汉语专家,所以以后决定不多谈此话题。感谢您的见解。只要两个情况谈清就好:一是中国同学觉得英语语法变化复杂,另一个是外国同学到中国语言环境优势多,“雨滴在路上”谈到的刚好是主要原因之一。其他语言学上的原因以后我们会分析。
听力内容设计
这一时期听力训练的材料准备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平时和同行讨论最多的问题。先把原则告诉大家:
关键还是要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这时,材料最理想还应该是有视觉辅助的,最重要的是其新增内容的出现(+1)是在我们现有水平(i)下 “可预测”(Predictable)的。
介绍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它可以是如下形式:(我们先分析理想条件可以是什么样的,后面会分析如果在缺少资源的情况下怎么办?其实就是如何模拟或寻找理想条件的替代品。我希望最后能帮助大家的是达到自己会判断分析如何能让自己接近理想状态的能力。)
大家的水平(i)已经有1000个左右的“声音”在脑子里了,“可理解性”的实现难度降低了。这时候,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体系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顺序也是在先,叫做“续列法”(Series Method),第二部叫做“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两部分可单独使用,一起用最理想。第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TPR的发展和延续,需要外教的参与。
1.续列法 (Series Method)
外教用简单英语结合肢体语言,实物和实景向你描述你日常生活中很熟悉的一个连续动作,难度控制在有(+1)为大约为10%-20%的新词汇(用1000个左右的词汇描绘这类动作很容易做到)。这种连续动作典型的是:
如何泡茶?如何开车?如何用钥匙打开房门?如何刷牙等等一些生活经历的全过程,用全程动作和实物配合来边说边完成。
比如如何开门:“First you take out your keys.(拿出钥匙) This is the key.(晃晃钥匙) Then you find the lock on the door. (找到锁)Use your key to unlock it.(用钥匙开锁) Turn the doorknob this way.(拧门把手) Then you push the door open,(推开门) enter the room,(进屋) and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回身关上门)。”
有第一级基础的同学,结合老师动作完成听这个难度没问题。又形象,又直观。这种训练进行一段时间,很快就能听懂各种与生活经验相关的简单句了。
上面这种训练还是单人的“独角戏”,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就可以进入接下来第二部的 “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
2.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
大家注意,“生成对话”不是自己试着对话,还是听人家对话。对话只是指从“续列法” (Series Method)中的单人独白式的解说,变成了有交流,有反应的实景对话。对话的背景先用“续列法”同样方式单人介绍完毕,让你已经对对话的程序和大致内容了解,然后听对话。比如“如何打车”。先由“续列法”开始:First, walk to the street. Then hold out your hand when you see an empty taxi. If the taxi stops, you get on to the back seat. Say hello to the driver and tell him where you want to go. Make sure he has reset the meter. When you arrive, pay the amount shows on the meter and say good bye.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当然不一定为此真打一趟车,可用教具模拟)然后听对话:一个人拦住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答“去…,离什么著名大楼或什么街很近”。路上人多车多,司机颇有怨言,“周末会好些…”到站了,“多少钱?”“多少多少”“给你100”“找钱50”,“拿好发票,别忘了东西”“再见”。 这一对话可以再来一段,程序差不多,内容不同,句子不同。但由于背景熟悉,程序限定,所以很容易“预测”对话内容。几个回合下来,这种场景的对话就非常熟悉了。生成对话的制作可以都用真人,但也可以找到一段对话的录音,再由外教把背景介绍和对话程序按上述方法表述出来加在对话前先听,再开始听对话。
这两部听力练习的原则大家要掌握的是:
1. 使用生活经验中熟悉的情景或经验能够预测的情景;
2. 尽量使用视觉或动作代替语言解释,全过程都用“亲身经历”完成;
3. 启始难度控制在第一遍听能到80%~90%能懂;
4. 注意听,不要试图说话;
5. 绝对禁止阅读和记笔记;
6. 可以把过程录音以后听。
美国、加拿大有一电视节目“Yan Can Cook”,一个著名华裔电视厨师Yan教大家做中国菜。他一边幽默地叨唠一边切菜、炒菜,几乎把每个菜、原料,制作过程的每个动作等,全部同步地用英文仔细地叙述一遍,当时惊叹为理想的“可理解性输入”体系!只是没好意思介绍给周围人,怕他们说我拿他们开逗。
(漏屋老师插话)
说过不再辩英文中文的孰难孰易,仅对与学英语有关的一些区别对比一下:
语言发展到今天,单词量应用量较大,所以英语只好不断创造词汇,有人说以达上百万个,还有说上亿的。但美国大家普遍单词量也就2万左右,再多了记不住,也不好用了。但2万又不够,只好用别的。其实大家会发现他们是大量用词组和类比等部分代替单词的作用,而且每个词组的多意性很高。中文只用三千多字,一字多意都不够,于是主要两两字组词,单词的量也就上来了,字被固定在词中,它的意思就不随意了。不能完全拆开分析。另外中文用单音节字,所以“同音”严重,加上四声也还是少了些。同时造成输入“重码率高”。英文可多音节,同音当然少,无输入重码。两种语言文字特点最不同,在交流上反而共同点多。希望大家在这一点上不要对中英文单词量上有误解。关于单词量的问题,我们在下一阶段会系统介绍。
纽约人在北京v.s北京人在纽约
看到了这阶段理想的体系的应该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同学在国外自然英语环境中学习效率很低,而外国人到中国后很高的缘故。抛开两种语言特点的区别不谈,外国人在中国是很容易找到这种理想的“提高期”环境的。大家都观察到的是外国人来到中国,在中国人中生活和工作,是非常受到周围中国人的关注和欢迎的。尤其是咱们的年轻人,对外国朋友不但友好,还很愿意和他们交朋友,很多人以有外国朋友为骄傲。现在中国发达到了今天的地步,“崇洋媚外”的心态已很少见,大家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对外国文化,外部世界和外国人感兴趣,甚至有人也希望能这样提高一些外语能力。于是,当这些外国人在开始听中国人跟他们讲中文时,发现中国同学既耐心,又聪明,并努力调整自己的语言难度和速度,通过各种手段力求让听的外国人能理解(可理解性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且从不嘲笑外国人的理解错误或很友好和开玩笑式地指出错误。(情感过滤Affective Filter)当他们能听懂或说对一两句中文时,受到的鼓励是如此另人感动,很多外国朋友都因此感到心里无比的温暖。没人给他们讲语法,也没人说你必须认识中国字才能学中国话。典型的“续列法” (Series Method) “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条件随时随地都存在。有的外国人这样描述:身边常有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中国朋友。开始时觉得奇怪怎么他们中有的人讲的中文有的好懂,有的难懂?后来发现是有的人善于自动调整和自己说中文时的速度和难度,而且通过各种方法巧妙的演示意思,所以才好懂。于是这些外国人很快先和这些“友好的交谈者”接触较频繁,而随自己汉语水平提高后,才和其他人到后来花时间多接触。这种“友好的交谈者”在语言学中有个名词,叫做(Sympathetic Speaker)或叫做 (Care-taker Speaker)。父母教婴儿说话时,不就是最先成为这样一个角色的吗?关于这个角色的任务我们下一阶段会集中论述。
再看我们中国同学到了国外,那里的环境是怎样对他们的。首先,美国加拿大的当地人大多并没有什么兴趣特地去交中国朋友,不以见到华人为奇,甚至认为华人的英文好是应该的,因为当地的“华裔”英文是和他们一样好的。所以当他们见到我们中国同学时,并不调整自己的难度,而是用和当地人一样难度和速度的话跟你讲英文,其中充满了大量听不懂的(无效的)成分(我们以前举过的房东的例子)。当他们发现你的语言程度低时,有的人是会调整一下自己的难度,赶快把事情说清楚就走掉了,很少有人会耐心继续跟你用调整后的英语继续交流,甚至有些人连临时调整一下的耐心都没有。(以前每次在美国过海关时,总看到中国一些年纪较大的中国父母们去探亲,在通关时言语不通很着急,每次我都赶快要求去帮忙翻译,有时一下帮几个。但经常发现的是,这些父母很多并不是一点英文都不会,有的甚至是大学退休教授,可这些美国海关官员就是没有耐心稍微调整一下自己的语言或有其他动作图画等方式让这些简单的问话变得能懂。当我帮忙后,他们会假装客气地对我说个谢,但那份不耐烦是写在脸上。)所以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是处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程度,有效成分少,但又没有任何辅助手段让这些“无效”的东西变“有效”的艰苦环境中。所以这个自然的外语环境对掌握外语是很不理想的。当然不是一点都没用,每天还是能遇到一些“有效”成分的。(注意完全能听懂的也不是有效成分,因为那是以前会的。我们指的有效成分是原来不懂,但通过观察,推断和猜测能“变得懂了的”部分,这才是理解输入的要素。)所以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有效成分加起来才够用。而在国外的中国同学的英语交流能力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一个语言阶段内有提高,然后就停住了。比如从几乎完全不懂到懂一点基本交流(仍第二级内),或从只简单交流到基本能用英文工作(仍第三级内),很难跨几个级提高。原因当然主要跟国外自然语言环境有关,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中国同学达到了一个能应付交流的某个程度后,就拼命用这个能力去应付生活,而且可以勉强应付。于是守住这种“舒服”的能力,不再去提高了。有人甚至不承认需要再提高。经常观察到一些中国同学很自信地和外国人交流,讲的还很快。当遇到有难度的东西时,装作懂或忽略不听,继续急着往下交流,直到双方误会到实在进行不下去的程度。这一现象令很多外国人觉得难以理解。把“语言”和“自信”也联系得太紧了吧。我想从这一点上讲,有些个别同学自己在态度上也有些问题吧。
寻找人工替代品
如果能创造这些理想的“条件”,学习效率大幅度提高,时间大量节省,那么学习外语绝对没有那么难,也不该那么难,更不应该把外语学习神秘化。
下面分析大家应如何寻找这样的理想系统。大家一定要明白道理才会选,所以在下还是不能偷懒,要认真给大家分析,大家也不要嫌烦。
分析清了上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清晰几个问题:
1. 在自然外语环境下是否掌握外语快,跟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提供给你的是什么难度,什么内容,如何通过各种“暗示”手段帮助你理解不懂的东西决定的。所以我们已经学会不再简单地说“关键要有语言环境”,而是如何找到理想有效的语言环境的问题。很明显,国外的自然语言环境,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同学效率并不高。(第四阶段的效率最高)
2. 除了“关键期”的区别外,儿童所处的自然母语语言环境,或者儿童是到了国外后的自然外语环境,实际跟成人的语言环境非常不同。儿童的自然语言环境实际上是比较多地符合我们上面提出的“理想”条件。
稍微分析一下儿童的语言环境:首先他们有Care-taker Speaker用简单的语言,有耐心地指着实物同Baby讲话。“这是猫猫,猫猫。”(Comprehensible Input i+1, where i=0)下次又见到猫,大人马上抱着baby跑过去,一边指一边说:“看,猫猫。”婴儿的大脑原来一片空白,既没有对猫的认识,也没有“猫”这个语音。但经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后,“猫猫”这个声音是什么就掌握了。当尝试说的时候,如果说对了大人会欣喜地给以鼓励(Affective filter),这一正面刺激又强化条件反射。说错了不予鼓励,慢慢就弱化刺激。逐渐,语言能力开始增长,care-taker speaker也随着提高自己的语言难度。成人之间的成人语言对话对Baby来说,尽管他们在听,也有一点点其他作用,但在初期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让baby听新闻联播显然是无意义的)。设想如果不让baby见到猫,仅用解释的方法,那他们永远也不明白什么是猫。盲童在掌握语言时遇到的挑战可想而知,家长们必须把猫抱来让他们触摸,他们只能通过触觉和听觉构建“猫”的概念并把它和“猫”的词相联系,但他们的这种能力是惊人的,反应出他们内心对了解世界的强烈愿望。聋哑儿童遇到的挑战来自另一面,他们可以观察到事物,但没办法建立与声音符号的联系。他们的办法是使用手语,把事物的同某个手型代码建立联系,建立特点同样符合正常人的规律,同样也有关键期。所以家长们要对有这些障碍的孩子有格外的耐心,抓紧时间帮助他们建立另一种符号进行的语言思维。语言专家曾对海伦.凯勒的特例进行过分析。在既无听力又无视力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语言能力?分析结果是除了安.莎力文的格外耐心和海伦仍在关键期外,跟海伦并非天生盲聋有直接关系。即和在一岁之前,她对世界的观察和语言的接触有关。尽管那时她还不会说话(Silent Period),但语言对她起的作用已经起了作用。关于在这一时期起的这种神奇作用,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所以儿童到了国外,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是和我们很不同的,比如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大家在一起做游戏,有大量的图象和肢体语言等等。而相反,成年人的语言环境,几乎是纯“对话”的环境,对话的内容和对话当时周围的情景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关联的。比如同样谈论猫,成年人不需要指着猫来交谈,大家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没有情景的纯对话(情景在对话者的脑子里,通过语言符号的交换,实际是交换了头脑中的情景,比如他家那个可爱的猫长什么样子,有什么行为等,你随着听他的描述,展开想象,得到了他头脑中的描述的情景还原)。
我们讨论上面这些的目的是:既然成人的语言环境不理想,而且儿童的语言环境也是只有部分因素起作用(只是比成人多),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提纯”这些自然环境中起作用的因素,紧密地编辑在一起,让使用者高效率地建立语言能力。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这也就是我们上面层提到的各个研究层所努力的目的。只是由于第四层“语言产品设计者”普遍与上两层“语言教育学”和“语言学”严重脱节,才造成大量的语言学习产品充满错误理念,直接影响使用者的学习效果和速度。在中国这一现象由于大家对掌握语言的基本理念认识过底,这种脱节严重到了让人担忧的程度,出现很多拍脑门出来的“学习方法”。加上大家比较着急,往往没搞清自己的情况和如何学习,就急着去实践“一个方法”,得出“就得背这个,就得练那个”的结论。而很多人尝试了各种方式收效不高时,得出结论“学外语没办法,就是要刻苦,多听、多读、多背、多练”的结论,把是否练得有效完全放在一边,把学习外语搞得难了。(先不谈学语言,大家都熟悉的健美。比如要训练增长肌肉。如果是“越多举重物”越好,那应该搬运工最健美。大家知道当然不是。应该是在“举适当重量的杠铃,每个动作8-12次,做几组”的条件下效果最佳。重量选择一般是刚好能举这12次的。太轻了,多练多练多练,效果也差。太重,一次都举不起,完全无效。)
第二阶段“提纯后理想体系”应该的样子的简单描述:
这样一个系统,能在这一阶段语言难度下,由简单句组成的,对带有画面的故事情节进行连续的语言描述。故事最好是连续的,情节和画面的设计,应该是通过我们的观察,现有语言成分的掌握,与实际生活经验的联系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上下文的关联,“预测”得出每句话的含义。下面详细分析具体的技术环节。
(漏屋老师插话)
看到一些同学在玩Rosetta,稍说几句:
大家如果先去试玩儿一个完全不会的语言,玩一下就有体会了,会为它的效果感到惊奇的,同时也开始觉得学外语不难了。明白了这一效果的道理,再回去玩英文,就会更理解我们在做分析的分析,也会明白当理解了应该如何学外语时,学习效率明显会提高。
要开始学第二语言的同学,从这里开始是非常理想的。有一定基础的同学当然会觉得容易。但要明白你们这时不是在学习新内容而是训练大脑。另外,正版的画面质量和编排要比盗版的好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人工模拟真实情景成为了可能,甚至可以作到比真实场景的条件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Computer-Aide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CALL)就可以从技术上实现我们的要求,提供这一理想条件。如果设计得符合语言学的要求,可能会比真人环境和教学好得多的。在真人教学中很难找到的教具(比如猫,总不能抱着猫去上课吧?大象怎么办?)而多媒体实现这个太容易了。另外,在我们听真人说话时,有时听得并不十分清楚,但戴上耳机效果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一般人右耳分辨率高些。所以电话听着费劲时,就用右耳。有些人下意识一直在这么做。观察一下,有时被迫左手拿着手机时,一会儿非要用左手饶着脖子往右耳上放。很有意思。)另外一般来说,跟多媒体学焦虑度较低(Affective Filter)。多媒体唯一的问题是跟它说话的时候它无法反馈,可理解性输出(Comprehensive Output)不好实现,但好在这一阶段初期,我们还不用着急说英语呢。国际CALL协会和许多专家对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语言学习做了许多研究,下面把和我们寻找系统最相关的最佳条件的技术细节列出:
1. 每个画面最好是静止的。因为人在观察画面同时听与其有关的声音进行理解时,我们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眼睛上(70%左右),而对听觉的依赖很低。固然通过画面帮助我们理解了意思,但对耳朵的刺激程度是不够强的。而我们的眼睛在观察剧烈运动的图象时,是很不老实的,一直在追逐画面。这方面的理论很复杂,但我们已经知道必须降低视觉的注意力而把注意力转移到听力上。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固定画面,变成了“连环画”式的情景。
2. 画面要求简单,信息尽量少,相素要低。因为即使画面静止了,我们的眼睛还是不老实。我们不可能盯住画面而不动眼珠,那样做除了一个点,什么其他信息都收不到,所以眼睛必须不断地快速跳动来回“扫描”画面才能获取画面上的信息。每次眼睛跳动的时间大约是五百分之一秒。这样一来,我们又“累着”了,注意力还是在眼睛上偏高,耳朵上偏低。所以只有通过减低画面的信息量,去掉没用的东西,降低图象像素,甚至要特意用计算机处理“模糊掉”背景图象,只要能明白是什么环境就好。有的设计者用简单的卡通画或flash来设计画面,理念是非常正确的,只是到了比较抽象的词语,需要依赖人物表情的细微处去体会时,卡通画显然不太合适,所以最好在人物的脸部用真实照片,同时人物的表情要做得比较夸张。
3. 故事情节应该是连续的,故事人物,背景,故事的发展要有很强的相关性。不必每个场景上述要素重新来过。连续的故事才有助于提高听者的“预测”能力。(top-down 原理,以后论述)
4. 根据情况,有的声音要稍先于画面出现,让听者先试听猜测,然后再用画面“证实”,有的情况需要声音后于画面出现,靠画面带动理解声音。具体的技术相当复杂,需要好的语言教学专家参与。这一点大家不用太深揪。凡事无绝对,不可能有100%理想的情况,我们也不必了解太细,否则又复杂了。
5. 难度非常缓慢地逐渐加大。每个小段落完成后,有简单的重复练习和小测试。练习的方式最好是刚听过的内容稍变个形式再重复出现,别完全是原句子。另外80分万岁,打倒100分!得了100分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太容易了,需要调整难度,另一个是本来应该很快掌握80%,但为了从80到100,多花了几倍的时间(跟把空调从26度改到25度需要多花一倍的电力一个道理)
6. 在这一阶段,应该使用标准发音,多种非标准音下一阶段才用。
7. 不要阅读,所以不必有英文字幕(当然更不能有中文字幕)。在该阶段后期才建议尝试说英语。但这阶段可以跟读每个句子,但不必尝试说。
(漏屋老师插话)
可以理解有些同学的担心,是不是越来越复杂呀?大家放心,我们之所以需要理解外语的理念,就是为了做到高效率,把可能浪费的无效练习避免掉,让它实现得快些,最快可以达到母语学习的速度。理论上是可能超过母语学习的速度的,但实际上较难,能差不多就成功了,省掉大家几倍的时间。这正是语言研究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后面会分析这些应该避免的无效练习都是哪些,大家很容易发现问题。
(漏屋老师插话)
见到同行很高兴。先回一下楼上Khxia老师的体会吧。Khxia老师说的很中肯,而且有一点说得非常对,即不能够使对汉语干扰的情况变成“焦虑”,那反而不利。您的许多观察和思考,也都是来源与实践的真实经验。我们做语言教育的工作者,应该总结和应用实践经验,但个人觉得应该对经验深入分析,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才能使经验有理性的升华而再回到实践,否则有时会,有时会产生一些偏差。在下的一些分析供参考:
1. 关于“英语思维”的事实,由于近年无论是脑神经学,语言学还是教学实践都已经证明是事实,已经争议不多。但在这一点上,有一个名言可以参考:“世界上唯一绝对的事就是绝对没有绝对的事。”对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人到底能将英语思维达到什么程度,倒是可以探讨。比如您举的演讲的例子正说明了这一点。即兴说话没有英文思维是明显说不好的,但演讲不同。用母语演讲一般尚须提前准备文字,用英文当然也如此。而且因为我们的中文思维要流利和方便得多,用英文演讲前先用中文思考表达的意思,再去转成英文是比先开始就用英文思考打稿子容易的多。写过英文报告的中国同学也经常先写个中文再开始英文。在达到极高的英文水平之前,大部分人都可以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不能因此证明英文思维的错误。
2. 您的第二条中的所有分析在下基本都是支持的,以后在第三阶段时会有分析,有些结论跟您的比较相近。
3. 关于第三点的观察,是事实但原因不能归于“与英文思维无关”。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来源与语言学中的“文化库”(Culture Bank)问题,是个很典型的问题,我们刚好在第三阶段时会重点分析。大家在第二阶段,还很少会碰到这类问题。我们才学到如何听整段英语描述“用钥匙开门”,这种描述没有太多的文化差异。
关于“认为汉语对学习英语的正面作用被大大低估了,而负面作用则被高估了”的观点,更是分析十分的精辟。Khxia老师分析到了“心理”因素,除此之外,还有因为各种语言的共性,语言经验等等许多的因素都支持这一论点。有趣的是,克拉申这一“自然下意识获得语言”的倡导者,更是强烈捍卫母语对外语学习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我们以后也可再探讨。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又为成人的外语学习可能会超过母语学习的速度提供了支持。
另外这一点,Khxia老师说得也非常好:“不要浪费时间,根据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多学多练,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没有任何神秘,没有任何玄虚。”我们现在所做的所有讨论,都是围绕这一主题的:如何让大家不浪费时间?避免进入误区,尽量减少无效的练习,才可以节省时间。一步步练习是省不掉的,我们是希望大家不但要坚持练习,更主要的是要练习得有效。有苦干的精神好要有巧干的办法,我想天下许多事都符合这一规律,学语言也不例外吧。如果就一句话“大家刻苦背书吧。”那大家的差异也就不会存在了,语言学研究人员也可以改行了。
语言教育工作者对如何教书育人,应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在很多甚至偏远地区的小学外语教师,都在利用课余时间研究语言学的知识和应用,是十分另人钦佩的。大家如果有兴趣翻看一下一些外语学习杂志上一些老师发表的文章就会看到这一现象。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另一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外语老师只凭自己的感觉而轻易得出一些结论,出现偏差的可能性太大。至于有人完全不研究语言科学,直接拿自己的“体会”包装成“XX法”进行宣传甚至商业炒作,这明显是不负责任的做法。Khxia老师对此的评论在下也是很支持。任何神话个人的行为,不论在语言学习还是其他任何领域,都是应该引起大家警觉的。 还有一个现象,即很多老师因为手边信息和资料有限,自己努力重复做了一些前人已经做过的研究和实验,对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是很可惜的。这一现象目前在中国其他研究领域也有。在下到现在对很多理论和现象进行了分析,大多都是很多年前国内外语言学研究的现成理论,本人自己并没有自创什么理论,主要希望对这些现有的理论和实践的分析,使大家对语言学习的轮廓更加明了,给学外语的同学提供方法论上的资料,也给更多比我还有经验的老师们提供一些参考,大家共同使外语无论是“教”还是“学”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效果。
感谢Khxia老师的精彩评论,受教了。
分析完了以上最佳条件的一些重要细节,大家可能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回到根本上就是一个原则:能否提供在本人现有水平上的“可理解性输入i+1”的条件。大家本着这一原则,就基本会判断如何选择了。而且上述这些条件,完全都能做到的产品几乎没有,但有一些做到了比较相近。这一方面是由于语言学和语言产品设计的一些断层造成,但另一方面,即使有的产品对语言学原理应用得十分充分,在真正设计产品时,要针对大多数人而不能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个人特点来调整,也使得它无法完美。比如这第二阶段的体系,对完全零基础而是用我们上面推荐的第一阶段方式学上来的同学,和以前有些“学习基础”而直接可以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同学,情况显然不同。但产品设计只能折中,不太可能同一内容设计两个路线。另外,语言产品的设计为了统一结构和形式,甚至在各阶段的学习方式上几乎相同。比如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各阶段都有“读,说,写”的练习。这些练习不是不能做,而是时机未到,练习效果不如放到后面好,甚至有的同学反而因此放慢了听力形成的速度。
所以完美的体系不存在,只能接近。但大家应学会排除明显有问题的产品。给大家举个具体例子:看原文电视剧《老友记》是否好?答案是,在这个阶段不好。先不说这一级的同学听起来难度偏高,大家发现《老友记》中的英文大部分是以生活中成人之间的“对话”形式出现的,跟看到的图象情景关联度不大甚至完全没关系。比如大家一起讲笑话,并没有通过演员的动作完全把该笑话的细节和情景“表演”出来,而是大家一听,从语言上就听懂了,所以哈哈一笑。再加上这一阶段的同学对美国语言中文化的成分也缺乏了解,所以这种语言的“可理解性”很低。(只对更高阶段的同学比较起作用,因为英文水平到那时,很多东西的理解已经不主要依赖于图象了,甚至许多抽象的词和概念,本来就是图象和动作无法展示的,而是靠其他条件,关于这些我们下在阶段会讨论)。
有的同学找到的一些专门教语言的教程,是有带图象的。拿来一看,两个老外在画面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进行英语对话,这些也是典型的“无效画面”,因为从影片中完全无法根据图象推断和对话内容有任何联系,跟回家听录音差不多。
还有一些最近出现的对传统教材的改良设计,应用了右脑辅助的功能,主动采用增加“图画”的方法。方向是对的,但难度比较大。因为很多传统教材当初并非是为能够使用图画和设计,所以加图象的时候有些困难,有的图画看起来甚至比杨子荣上威虎山带的联络图还复杂,这显然有点搞过头了。
好了,目前就对该阶段分析的判断产品的技术,先讲到这里,以后可以再详细讨论。大家只要把握我们说的有效原则,同时又能凡事不绝对化,在语言教学产品十分丰富的今天,还是可以收集许多“有效”成分的。下面我们回到这一阶段的学习和教学继续往下进行。
末世圣徒
耶稣基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基督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基督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闹事,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们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提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外语传教历程:
告别了家人,未来的“长老们”就带着行李来到了“传教士培训中心”报到,开始了两到三个月的培训。几万名学员在一起,除了每日的传教培训外,最主要的就是外语培训。在开始学习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要派往的国家。等到分配语言训练时才知道大概要去的目标。被分到学欧洲语言甚至亚洲部分语言的的学员都沾沾自喜,知道将要到欧洲或亚洲遥远的国度去体验新奇。而被分配学中文的同学一个个愁眉苦脸。一方面知道中国不许传教,所以他们的命运是被分到美国和加拿大,负责在中国移民中传教。这两个国家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新奇感。另一方面,大家这时候还认为中文很难学。(等到一年后他们学会了中文后,他们就又都不这么想了。一方发现中文没他们想象的那么难,另一方面,又都十分庆幸自己掌握了如此有用的语言。)语言训练的种类达50种之多。第一周,先对外语做一般性了解,发音规律,语法规律等。对学中文来说,还要学一个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对美国人来说,除了四声外,实在是非常容易的,几天就掌握了。因为我们的拼音是从英语的拼音规律中借鉴来的。)然后开始听力训练。在有些培训中心还建有“语言屋”。曾有个学员兴奋的说:“传统课堂上可以学到的是复杂的语法知识,但没人教会我上厕所如何问别人要手纸。”学员们需要大量听住在里面的语言教师在生活中如何使用该语言。很多都是退役传教讲外语,学员还规定必须经常和他们一起做饭等。很多形式的TPR或Series Method得到普遍实践,入门效果十分明显。
掌握了“生存外语”,长老们上路了。开始时是跟着“老长老”一起访问教民的家。他们穿好整洁的白衬衫,黑裤子,胸前戴着一个写着他们的姓氏和职称的黑色塑料牌,比如“Elder Smith”(中文就会被叫做史长老)。来到了移民的家,礼貌地敲开门,然后“老长老”面带微笑,用流利的外语说:“我们是耶酥基督末世圣徒会的传教士,为您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可以跟您谈一谈吗?”这些移民们,除非对教会极端反感,一般都会有礼貌地让这些流利地讲着自己民族语言的人进屋谈谈。毕竟平时可交流的人不多。然后大家开始家长里短地谈起来。而这些几乎只听得懂零星几个字的实习长老,仔细地观察和聆听老长老与教民的交谈。交谈过程包括与教民聊家庭生活,并经常可以通过他们的一些动作实现理解,比如一起看家庭像册来讲述家庭成员,一起作饭,逗小孩子玩儿和辅导小孩子功课等(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天聊完了,老长老们开始传教。长老们用外语开始讲圣经,特别是摩门经,实习长老在一旁静听。尽管经书上的语言,这时对实习长老来说难度过高,但一个特殊因素让这些内容的“可理解度”变得很高,那就是这些实习生对经书内容非常了解,只要能抓住几个字,就知道讲到哪里了。通过听单纯讲述和听有关此话题的提问和对答,十分有效地迅速跨越了这第二语言阶段而同时进入第三阶段。(当然这里还应用到了几个语言学的其他要素,比如:Parsing, Culture Bank, Top-down vs. 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件”,所以速度快。
偏要当文盲
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传教士们在学其他大部分语言时,对文字的掌握而并太不费力,就算是放在实现交流之后学习,也没有引起大家多大注意。而在学习中文时,大家一年多的时间达到了流利的程度,大部分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因为他们根本不学认中文字,只学汉语拼音,一心就想着赶快成为汉语的文盲!翻开他们手中的圣经和摩门经,居然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这一点实在是太精彩了!这刚好反映出摩门教对外语实现过程理解的正确性,深刻性,也正是他们语言掌握效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点,也正是最值得中国同学深思的一个现象。因为中文的特殊性刚好能够说明这一点。大家发现无论是长老们,还是咱们身边的会讲中文的外国人,很多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人是因为学着觉得很困难,有人干脆懒得学。而学汉字的外国人在学习汉字速度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正和他们个人的“学习能力”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逻辑关系还真比较饶人,我们慢慢地解套。
前提:语言的本质是思维,更准确地说,是以声音为主的思维,所以语言能力,首先建立的是用这种语言的声音交流的能力;一般其他语言里文字的掌握,是通过学习“字母如何代表声音”来实现的对文字的掌握,除了中文以外,都是声音的符号,本质上是不学习“认字”的;惟独中文是特例,几乎是世界上唯一在使用的象形文字,跟声音没有太多关系;而中文的识别,是需要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会的。非常不同于识别其他文字的原理,甚至使用了大脑不同的部位。
结论: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在学习文字;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而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车轱辘话半天,大家云里雾里,我们先看个报道吧:
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忆。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记忆。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倔强的拉丁文教师
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拉丁语教师,他有一个很普通的法国名字,叫做弗朗索瓦(Francois Gouin)。在法国教拉丁文教得好好的,突然在1878年的某一天,觉得自己应该学习德语了,于是决定停薪留职一年,到德国汉堡去学德语。当时正是在语法-翻译法统治的时代,而且因为自己是学习拉丁语的大行家,于是他认为最好的学习德语的方法当然是背诵德语语法书和248个不规则动词啦。于是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整10天。弗朗索瓦太有才了,10天的时间他背会了整本语法书和全部动词,于是他兴奋地奔向德国大学的课堂,来测试他的德语能力。“哎呀!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怎么任何语法结构都辨认不出来?怎么没听出一个刚背过的动词?”老弗没放弃,咱是语言专家呀,连希腊语都学过。想起希腊语的词根了,于是老弗又背会了800个德语词根,当然还有各种相关词汇。他觉得这回至少“基本的德语”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他又跑到了大学课堂…“哎呀!怎么还是一个字也不懂呀?”这回这个可爱而倔强的老弗终于放下他语言专家的架子,开始上街上学德语去了。可他的语言能力实在太低,啥也听不懂(无效声音),说的德语还遭到了那些老外的嘲笑,于是羞愧难当,又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翻译歌德和习勒的作品(够猛的)。结果还是“哎呀!”又花了数星期背德语对话,结果还是“哎呀!”于是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背下了三万字的德语字典,结果怎么还是“哎呀!”在德国一年期满,老弗没有学会说德语。他觉得好郁闷,还是啥语言专家啊。
老弗回国了,见到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也见到了一年不见的刚满三岁小侄子。一年不见,小侄子已经是个可爱的,一直说个不停的小话匣子了。记得去年自己出国走的时候,他还只能咿咿呀呀胡比乱画呢,怎么才一年就成这样儿了。他一定有个学习语言的秘密!老弗开始意识到语言教师可能“都搞错了”,外语也许不该这样学。于是他开始天天泡小孩子了,观察和分析他们掌握语言的奇特本领。倔强有时是有回报的,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但倔强有时又限制人的发展。老弗不擅长推销自己,1900年的人们并不了解和广泛使用他的方法,他的发明的续列法Series Method倒是被狡猾的同事贝立兹给“拿来主义”了,创立了著名的贝立兹学校而名利双收,结果很少有人还记得这位说“教师都搞错了”的老弗的功劳。但无论如何,这位倔强的拉丁语老师的痛苦没有白费,一个比较合理的语言教学方法诞生了,弗朗索瓦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了一个人的战争。今天这场战争在全世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在某些地区至今仍阴魂不散。只要语法-翻译法还存在一天,弗朗索瓦那孤独的火炬将永不熄灭!
第二阶段的策略讲到此处差不多了。总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练习听力,而关键是找“可理解性的入。”这种输入可以来自老师,来自多媒体教程,来自外语环境的某些特定场景,等等。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 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 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 参考Series Method, Dialogue Generation。
4, 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 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 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 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泠。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 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 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 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 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 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写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现在看来本应该写在全文之前)
从外部来看,学习外语的成功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方法,二是愿望,三是自律。这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的提高,都会加快目标的实现。当然如果要在同样时间内实现目标,三个要素其中一个要素的增高,也就同时降低对其他两个要素的要求。比如方法有效性提高,对自律和愿望的要求会降低。如果自律极大提高,对好方法的要求会降低。但我们发现很多中国同学甚至老师由于不了解如何提高学习效率,采用的策略大多是鼓励大家提高自律,也就是告诉大家学外语没有捷径,只有刻苦。仿佛只有遵循“头悬梁,锥刺骨”的古训才是正道。
其实很多的同学通过自己的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外语,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这样的人。他们大多并不了解语言学的原理也成功了,但大家掌握外语的速度是非常不同,达到的效果也不同。这些成功者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有的时期采取的做法非常有效,提高很快,有时期采取的方法效率低,提高慢。有的同学碰到效率低的时候比较会分析总结,能自觉调整策略变得更有效。有的同学是不自觉地放弃觉得比较困难的方式而采用比较巧的办法。有的同学则是比较刻苦,碰到困难咬牙坚持过去了,比别人多花了时间,但积少成多也最后成功了。更多的同学则是经过一些努力还是收效甚微,试过各种其他人的方法但总不成功,还在苦恼中甚至放弃了。已经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会分析总结自己学习过程中成功的地方,同时告诫其他学习者不要走自己曾经走国的弯路就好。如果只是告诉人家“就要多听多练刻苦学,我当年就这么学的,没捷径,你想找窍门儿不可能。”显然是没有达到帮助别人的效果。当然,就算采用一个效率低的方法刻苦学,比如全靠刻苦“背句子”吧,最终也是可以成功的,但需要的时间太长,也就是对自律要求太高。笔者和一些老师认为需要9000小时以上(刚看到“来星香”同学提到专家研究要10000小时,结论差不多)。大家熟悉的钟道隆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钟老师每天听英文广播平均10小时以上(有一段住院三个月甚至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共听坏了17个收录机,数个复读机和收音机,每天用A4纸抄写英文20页,抄满了整柜子。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成功。不算以前的基础,就这两年多也达到10000个小时了。所以钟老师说学外语的“捷径”就是“刻苦”,把自己成功的经历叫做“逆向法”,寓意“逆水行舟”式的刻苦学习。钟老师真是非常了不起,他的刻苦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但如果要求大家都这样学习外语,那能获得成功的同学肯定太少了。大家计算一下,学习10000个小时的概念是,一天一个小时,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一天三小时,需要十年的时间。当然一天十小时,三年就够了。著名逆向学员李国锋同学,平时每天学外语五六个小时,周末十二三个小时,一年以后考托福拿到了很高分,两年后外语水平已经很高了。但显然大多数同学不可能这样做。还是拿钟老师成功的例子来分析。钟老师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听写。大量听广播。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对与不对。但听的方式上,有没有办法使效率提高而不用每天十小时?听写本身也没错,但是否真应该这样一直大量写?哪个阶段动笔最适合?钟老师告诉大家不要放过每一个不懂的东西,而西方大部分教育专家告诉大家掌握语言时实在不会的先放过,到底哪个对?钟老师举了一个他学习中的事例:有一次听广播,他听到了Khmer Rouge这个词,听了很多次怎么都听不懂(无效),问周围别人也都不懂,好像一时还查不到。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数个月,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卖化装品的,产品品牌是Rouge。钟老师觉得好像是这个词吧,于是问销售员这品牌是啥意思。销售员说是红色的意思。当时钟老师就想了,“红色”,那可能Khmer Rouge就是“Khmer红色”或“红色Khmer”。噢,一定是“红色高绵”!因为记得当时听的新闻是有关柬埔寨的,柬埔寨有红色高绵嘛。于是兴奋地把此成功经历记录到自己的学习经验中。成功了,效率如何?这一词卡了几个月才懂,是否有办法不用这么长时间呀?又有一次听到tarmac一词,这回可无论如何搞不明白了。后来遇到一位德国工程师,告诉他说这是“柏油碎石地,特别是机场上的地面那种地”的意思,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又过去了。那有多少是最终也没听明白,又有多少是经过了很长时间刻苦才搞明白的?
作为独立的学习者,要求自己刻苦学习无可厚非,这种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但作为老师如果要求大家这样学外语,本人认为是没尽到责任。再反过来用弗朗索瓦100年前的眼睛看一下,明明儿童掌握语言并不痛苦,时间并不长,不学语法,不背单词,也不背句子,不抄写也不喊,不复习也不预习,而且小孩子智力,学习经验甚至记忆力都不如成年人,那他们为什么学得既轻松又快捷呢?他们成功的道理是什么呢?通过研究他们的母语掌握过程,是否能帮助成年人加速掌握外语呢?语言学家和语言教育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分析怎样做能把掌握语言的效率高,提高的原因是什么,从感性的观察和认识,到理性的分析和科学实验,总结出理论再返回去指导实践。我们花力量分析的目的是让大家大致了解语言学家多年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掌握语言方法论的整体认识和误区的分析,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有效的学习策略,从而减少痛苦,缩短学习时间。从大的方面讲,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更多的人成功而不是集中只在非常刻苦的少数人。
在第一,二阶段,我们分析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在这两个阶段,我们提供给大家参考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比较明确的。现在能听懂一些简单英文,一些速度缓慢而且短句子了。如果尽量不依赖中文翻译,就算是打好了基础,自然进入了增长期。在第三阶段的同学数量最多。到了这一阶段,要求大家按照一个统一的明确方法来提高外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我们上面刚提到的,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高效率的学习策略。我们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分析这一阶段的学习特点和与这一阶段相关的语言学概念和教学经验,甚至具体案例分析,目的正是为让大家正确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而提供理论依据,成功经验分析和失败教训的分析。换句话说,其实无论是谁,所有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符合了语言学的原理的。(我们听这句话很耳熟吧,当年中学上政治课,总结历史上革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讲的“其实这些革命运动中任何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符合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这儿挺合适。我们就是要学会自觉地运用。
如果到了第三阶段,还在等着用听到的某一个具体“实用技术”来使自己成功的同学,这时也应该看出点眉目来了:并没有一个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实用方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对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对其他人掌握语言的经验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学习阶段而制订的正确学习策略。对语言学习的整体理解越透彻,这个策略就制定得越成功,尽量能够避免进入误区,成功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最少,实现的速度也就快些。当然对掌握语言的整体理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讨论了这么多的原因。下面摘录二语悉得大师Rod Ellis在二语悉得概论中的一段关于研究悉得理论目的的话和大家分享:
SLA is not a uniform and predictable phenomenon. There is no single way in which learners acquire a second language. SLA is the product of many factors pertaining to the learner on the one hand and learning situation on the other. It is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art by recognizing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that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two sets of factors. Different learner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learn a second language in different ways. Nevertheless, although the variabi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language learning need to be emphasized, the study of SLA assumes interest only if it is possible to identify aspects that are relatively stable and hence generalizable, if not to all learners, then, at least, to large groups of learners. The term‘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is used to refer to these general aspects.
增长期 Getting Serious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语言难度和量增长。重点还是听力,但可以开始有针对性地说英文,同时需要进行阅读(但主要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阅读)。这一阶段结束时,可以说已经能够进行正常交流和阅读了。(外企一般职位面试,出国求学,国外生活和从事一般技术型工作等可以应付。一般听英语新闻困难不大,看原版电影可听个大概)。在这一阶段初、中期的中国同学数量比较多,但往往时间拖得过长,同时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我们前面刚提到,尤其在这一阶段,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最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和成功与否。
如何制定有效语言学习策略的方法和技巧,是近年语言学研究最关注的课题。语言研究出现的两个趋势,第一个我们前面已经涉及,即外语学习跟二语学习区别逐渐被缩小。本来一个是指语言学习者在国外的外语环境中学习目标语言,另一个是指在自己母语环境中学习第二语言。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二者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少,而两者的共性却是最令人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我们提到的出国人员数量的增多,而到了国外外语环境中的成年人,在自然语言环境学习外语时碰到的困难依然很高,甚至很多都是跟原来在母语环境中的情况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在母语环境中的学习第二语言者,随着语言资料的日渐丰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影视产品的增多,互联网的普及,在自己母语环境中接触多种形式外语表现方式的条件也越来越好,在自己国家掌握二语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所以本文根据这一情况和一些新的研究趋势,以及对在国外同学学习语言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不对外语和二语做严格区分,更着重分析共性问题,同时分析应如制定学习策略。
从七十年代开始的第二语言学习策略研究,使语言教学者的关注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如何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怎样学”。最新的语言学习方法Learner-Strategy Approach,更是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了解每个学习者不同阶段特点,以分析和“制定学习策略”为核心语言教学方式。语言学习策略的研究,通过对语言学习成功者和不成功者的大量实验数据,给语言学习提供了非常具体而参考要素,直接指导教师和学生成功制定语言学习策略。其实简单来说,还是要在遵循语言悉得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指定最佳方案。个人的年龄,个性,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学习方式等因素都直接造成个体外语学习的方法的巨大差异。
你是什么“学”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尽管二语悉得并不提倡有意识的“学习”外语而应该更多通过可理解性输入,下意识掌握语言能力,但“学习”能力对成年人掌握外语的影响既无法避免,也不应该成为敌对因素。成年人正是因为学习能力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该特点对掌握外语起促进作用。
对学习类型有各种分类法,但简单来讲是这三大类型:
视觉类型Visual Learner
学习者在借助看到视觉学习时效果最好。这种学习类型的人比例最多,高达70%。他们的一些外部特点是:
很专心盯着老师的脸;
喜欢通过看文字,图表来获取信息;
很容喜欢通过“看”来“认出”文字
喜欢记笔记和用笔写出自己的思路
通过回想在某内容书页上的具体位置和形式来回忆信息
听觉类型Auditory Learner
通过听觉学习效果最好。这类学习者大约占20%。他们的一些特点是:
喜欢老师用讲话来描述事情
喜欢对话,讨论和表演
通过“说”来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通过声音和旋律来回忆信息
运动类型Kinesthetic Learner
通过肢体运动学习效果最好。这类人大约有10%。特点是: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效果最好
长时间坐着不动很困难
使用动作辅助记忆
关于上述比例是否在总人口中是否如此存在一些争议,而且学习类型本无优劣之分,但是我们的学校教学系统和考试方式很容易把运动型学生最先淘汰掉,纯听觉类型者也有一些困难,所以视觉类型的学生数量较多。当然,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只有某一学习类型,或者是某一类型的学习者有时也采用其他学习形式,但运用各形式的自如度明显有区别。
测试自己的学习类型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就可以判断。请大家上网去测试一下自己的Learning Style。(Learning Style免费测试网站很多,一般都是英文的,但很好懂。有的20题,有的上百题,还细分小类别,但基本上是以上三个类别。找个容易的做就好了。)了解了自己的“学”型,为以后选择学习方式做好准备,我们后面会用到。
增长期听力特点和应对策略
句子长了,速度快了,内容多了,听力难度明显增大。而且开始出现一些抽象词汇,仅通过图像和动作已经不能完全体现这些内容的具体含义。这时解决听力的问题必然要靠多种策略。听力困难不能简单用“不熟”或“单词不会”来概括。造成听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当听力困难时,可能是下面其中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多个同时存在:
1, 内部声音库和声音辨别的问题:(acoustic reason)
听到的声音与自己头脑中建立的词汇库中的“声音”相对比,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声音”。如果声音库里没有找到或自己的库中声音不准,就算认识这个单词的拼写,也是不可能辨别出这个声音的。
2, 解析过程 (Parsing)
单个的单词可以听懂,但听句子时需要对听到的几个单词的组合的行意思的解析,解析过程出现难度。原来是主要通过视觉辅助帮助解析的,现在可能继续需要视觉辅助,但还需要其他方式的帮助。
3, 文化知识库 (cultural knowledge bank)
因使用语言的文化和知识背景不同而对理解产生的困难。大家不要把这里的“文化”概念想得太大,这里不是指“中西方文化差异”那种文化,而主要是指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比如 “You’ve lost me.” 不能用字面翻译听成“你丢了我。”有的中国同学还有一个习惯是总把这样的语言归结为“俚语”,把听不懂的短词组说成是“俚语”,甚至把英语中大量的类比和比喻analogy,metaphors等也说成是“俚语”,说自己交流能力差是不会“俚语”不会造成的,这种理解偏差很大。(俚语是指地方性特殊土语,甚至每个城市都不同。即使自己一个俚语不会,其实对交流也基本不会有影响。)
4, 头脑中的“母语翻译”
习惯性在头脑中用中文翻译听到的英文字,结果必然是跟不上正常速度。而且从上一条大家已经了解两种语言不可以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翻译。如果再在头脑中转两次意思,就更跟不上了。语言学家对母语听力速度测试表明,在正常说话速度四倍速度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听懂母语。但如果借助头脑中的翻译,慢一倍的速度都很困难。
听力过程和认知策略
针对以上述问题,可以制定听力策略了。听力训练的原则仍然是需要遵循大量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的原则,不可以太难,也不可以全都会。然后可以采取以下听力策略:
1,“从上至下”的听力处理 (Top-down Processing)
从上至下的方式是在听一个听力内容前,先对整段内容的题目,大致内容做了解,甚至可能是自己以前非常熟悉的内容。这样做有助于听者对全文的理解而不至于“迷失”,同时可以根据听懂的部分去“预测”其他不熟悉部分的意思。这要求听者应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知识参与“预测”过程。在这一点上,成年人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前面提过的传教士,由于对经书的熟悉度高,“从上至下”地理解听到的经文讲述甚至通过阅读(如果是拼音的文字,所以还是可以有声音)内容,提高“可理解性”。我们有的同学发现在听熟悉的话题或熟悉的新闻时,听力困难比较小,再转到体育频道或其他题目时,同样的语速就不容易懂了,是同样道理。
2,“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 Bottom-up Processing
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单个音到单个词的声音的辩识,再到字组的解析再到整个句子的理解。是从部分到整体的处理。听懂单词是这一过程最重要的部分。在初期听力程度较低的同学,往往对“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比较偏重,同时对语言的清晰度,背景环境噪音和语速等要求比较高。
往往Bottom-up的内容难度一般需要比Top-down低。Bottom-up更注重细节的识别,而Top-down更关注对全文的理解能力。我们在练习听力时,应该同时运用以上两个策略。
应用实例:
问:听英文广播学习效果是否好?
我们已经会分析了。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当然您可千万别苦练听写),而且Audio Learner也很适合这种形式。关键是是否有足够“可理解性输入”,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基本经验是:
1, 听力材料的速度和句子难度是否适合?如果能理解一半以上才可以听,否则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原则上听不懂的东西应该是“无效输入”,永远也不懂。
2, 在适当的难度前提下,如果又对听的话题或内容非常了解,而且从前文可以预测后面的意思,语音清晰(建议带耳机),速度适合,那会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同学平时就喜欢听新闻,对时势的变化很熟悉。听英语新闻时,不久前刚听到的头条新闻可能一天之后又以另一非头条,而简短形式重复出现,效果更好。最好能快速慢速结合听,这样做效果显然比较显著。
3, 没懂的部分别着急。在调查过很多用这种方式提高听力的同学的普遍经验是,个别没听懂的地方不要急,先放下,也许换一种方式再出现时就自然理解了。如果出现次数很多,再想办法查一下吧,否则就放过。其实母语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怎么能每碰到一个不懂的就非过不去呢?非都搞懂并没什么害处,可学习效率就没了。
如果做得不得法,很多同学听了很久,提高都不大。有的同学没事儿就开着英语新闻听,其实几小时过去了,几乎没有听进去。
问:看原版英文电影好不好?
原理与上面的问题相同,还是要注重“可理解性输入”。电影比广播的优势是有连续的情节,发展的故事主线,视觉辅助理解和趣味性,有助于对语言的理解。比如警察拔枪 “freeze!”罪犯僵住了。 “Drop the gun!” 扔枪了。“On the floor!”趴下了。 “Cuff him!”被拷了。“Read him his rights!”实习警察过来宣读:“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id….”一连串的可理解输入。缺点是一般影片大部分对白难度偏高,跟在国外自然英文环境的感受有些象,不可理解的无效成分太多。所以关键点又是如何通过以上策略提高“可理解性输入”上。基本经验是:
1,尽量找动作多于坐在那里说话的影片。大部分老片,情景喜剧和法庭辩论等影片多半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视觉辅助,大量是纯对白,就能看到演员的嘴在动,不能帮助提高理解。
2,对于大部分Visual Learner来说,一个重要可行手段是看电影前,先提前读英文剧本(很多可以下载)。这样会大幅度提高听力的理解性。这里阅读的用处开始显现,主要是在帮助听力理解,不是在学阅读。注意的是要提前读,不会的可以问或查字典。阅读如果有困难,也先放过,不要停下来仔细研究剧本中的难点。
3,开始看影片的时候不可以一边看一边翻看剧本,当然也不要开英文字幕,否则会养成依赖看字的习惯,特别是Visual Learner。
4,最好是同一个电影看几遍。在看某个影片熟了之后,甚至可以随电影同时念叨台词,能象我们小时候跟着电影里老松井那样同时念“李向阳又进城啦?”那样就更好了。
5,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打开中文字幕。一方面是会依赖中文,不利于建立英文思维,另一方面中文字幕的错误实在太多,甚至连电影院放的原版电影的字幕中的低级错误都不少。
这里顺便说一下家长给小朋友看英文动画片是否好?判断原则是一样的。一般的原版动画片语言太复杂,那是给母语是英语的人看的,并不因为是动画片语言就简单。而且近几年动画大片的语言都非常复杂。即使对成年人来说,大部分也都应该算是作为我们第四阶段的语言教材(比如Finding Nemo, Madagascar等)。所以要找那种一看表演,不听英文都能大致知道在说什么内容的片子。否则小孩子根本不能理解,并很快失去兴趣。
以上听广播和看电影的两种方式被大家采用的非常普遍,以看电影的形式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而且适合多中“学”型的人。但运用的是否符合“悉得”原则和策略,对学习效率有成倍的影响。如果没有辅助和准备就开始听和看,大量时间都是在“无效的声音”中度过,非常浪费。另外不要动笔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效率高,最主要的是防止学习者,特别是Visual Learner容易养成“声音――文字――含义”的认知路线,而应该直接将“声音――含义”建立关系而避免文字。在看电影的形式中,因为速度和图象场景的影响,比较容易不自觉地在运用英文思维,习惯比较良好。
应用英文思维本是一个已经不太被争论的问题,在前两阶段应用TPR, Series Method等方式学习对英文思维建立是比较明了的,但到第三阶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抽象词汇,又有自己母语经验和通过母语获得的知识参与,情况比较复杂。本应继续讨论建立英文思维的过程和经验就好了,结果发现很多同学在英文思维这件事上还存疑,下面就语言思维问题多罗嗦两句吧。
双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什么叫做“用语言思维”?
语言学在“语言思维”的课题里,我们仅可以讨论“用语言做载体的思维”这一层面,包括用默想,用语言声音思考和自言自语。因为思维本身很复杂,而且不单纯是“语言的思维”,有图象,符号,感觉等非语言的成分,有时没有语言,有时还会是在“半语言状态”(quasi-language)等各种“内语” (inner speech)状态。但使用语言的声音的思维(think out loud),不但被大家明确意识得到,同时可以在语言交流的现象中观察到。当然,某种语言的能力不同,使用该语言的思维程度会不同。我们前面讨论过MIF和语言条件反射,这两个与思维有关的问题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其实语言的交流,就是将一个人的思维用语言符号传递给接受者,接受者将其映入自己的思维再现发出者的思维,除抽象的概念的思维外,其中也经常包括比较容易观察的对所描绘图像的再现。
举一个与MIF相关的现象的例子。比如听到“来人身高八尺,面如重枣,三绺须髯胸前飘洒,身披金甲绿罗袍,跨下赤兔胭脂马,掌提青龙偃月刀”。说者是在试图传递这一具体和生动图像,而听者也在通过语言描述接受这一生动的图像,这样的语言描述的作用是使形象具体化,有戏剧效果,也比较有故事性。如果仅说“关羽来了”,听者也可以接受该思维表述的含义,其实听者也知道这个关羽的形象是红脸绿袍骑BMW拿大刀,但这时仅有一个飞快闪现的MIF,还是关羽形象但迅速闪过未清晰化,思维概念被接受了,形象传递了,交流实现,只是形象并未具体化,缺乏的是些趣味性和戏剧效果。无论如何,语言思维的一些特点可以观察到了。老看京剧的人,听到“曹操”一词时,想必很多人会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吧。专家对此类现象的评述是:“Linguistic forms and images are reciprocally accessible and in interactive functioning can be mutually constitutive.”
对于“流利使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使用该语言进行思维”,无论是脑神经学的发展还是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证实,语言学界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了,而且各种新的语言教学体系和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建立外语思维”的核心理念来设计的,甚至大部分都是绝对禁止使用母语翻译和语法知识教学的。但尽管大家承认母语有干扰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作用,但在如何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实现过程,何时和应该如何使用目标语言进行思维,是否应该绝对地禁止使用母语帮助掌握外语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和讨论的。其实我们也完全不必绝对化,而且很多时候,条件也不允许我们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母语,更不可能象有些人断言的需要“忘掉母语”。我们关心的问题正是如何建立外语思维和如何避免母语的干扰,甚至能使母语帮助我们掌握外语。
选择思维语言
关于二语悉得研究领域中的“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这一题目本身有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即“选择”这个词。双语人(指会用两种语言思维当然也是会用两种语言流利地交流的人)在使用哪种语言进行思维时,大部分人往往不是主动进行“选择”的,一般是不自觉地根据情况适当采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甚至是被迫使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语言研究时经常被使用的Choosing一词表示主动选择并不太准确。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当某种语言(当然是外语)思维能力还很低时,使用者往往更主动地“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思维。正因为“选择”一词有争议,对把“使用何种语言思维”与“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而非主动有意识学习的知识”,但克拉申还是给这一学习阶段语法的学习留了一定的地位,认为它在外语学习到了高级阶段后,可以填补一些由以前的输入可能会遗漏的 “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漏屋老师插话)
大家争论和质疑都是有益的,无论是否同意彼此的观点,相信对我们都有启发。大家的目的也是探询提高外语的解决途径,所以不必吵架。有些基本点希望大家思考:
本文中提出了一些语言学习的基础理论,都不是本人提出的理论,咱没这个水平,并未提出任何新理论。而提供的是这么多年国外(和近年国内)对语言教学的现有研究成果和根据这些成果观察和分析的一些现象。如果有人说:“文中列出的这些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也不够深入,简直就是个扫盲水平的二语悉得概论的描述。”这样的评论算比较客观。如果说文章结构有些散了倒也是事实,让大家见笑了。
二语悉得在国外成型已久,在国内才刚刚开始。我们仅仅介绍了一些最简单和基本的原理,而且都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和没有太多争议的结论。比如:
1, 需要建立外语思维: Able to think in the target language
2, 语言的掌握不是通过翻译和记忆,而是与思维,概念或图像建立直接联系:Through association, not translation or memorization
3, 语法的掌握是下意识的过程,不应该通过有意识地学习: An implicit subconscious learning process rather than explicit conscious learning or active instruction.
4, 要注重理解和含义而非结构:Meaning-focus instead of form-focus.
5, 语言环境和掌握语言的关系:Linguistic environment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
6, 关键是提供可理解输入条件 Comprehensive input i+1
看到有些同学对这些基本结论还在质疑,尽管并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有些不必要。语言教学争论的焦点已不在这里了。
近几年语言教学的研究焦点是:知道了以上的结论,那在每个阶段应采用什么手段实现?如何针对每个人不同特点定学习策略?这个课题是很难的,也是还存在讨论和争论的。因为又不能打开人的大脑看,大家同用某一方式,效果确不同,具体在他们大脑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很不好说清楚,只能靠外部的观察,经验和实验去侧面证实。建议有成功经验的同学或老师,多从这一方面去思考。比如有同学举的某成功案例,某人是靠看电影和听广播提高的,但具体实现过程并非这一句话可以总结出的。理不通则法不明。比如一个最具体的问题:当遇到听不懂部分的怎么办?光多听肯定还是不懂。(极端的例子是大家听阿拉伯语广播,如果光刻苦听,一辈子也不可能听懂一个字。)那是用什么方法把它变懂的?专业的说法是如何成为“可理解性输入的”?这一问题并不好回答,很多成功者也没意识到是如何做到的。把握好这些关键才会提高有效性。所以建议有深入观察的同学能具体结合语言学习的基本原理,分析出在用某一个方式实现过程中,哪些手段有效了?哪些地方耽误时间了还可以改进?最后再结合个人的特点,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路线和方式就好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路有近有远
用什么方式学都可以成功,这一点错儿都没有,也根本不必争论。本文没有否认这一点,也没有说非得怎样做才可以。但如果不讲策略,只是简单一句:刻苦学,多听、多看、多用,那大家也就不必讨论了,不用任何专家或理论,狂听广播,狂看书,狂看原文电影,狂背文章,狂喊都行,只要回去刻苦学10000小时就成了。那还做语言研究干什么?大家稍微静想一下,为什么这些刻苦成功的人一般都这么知名,倍受宣传?主要原因还是这样的成功来得太不容易了,这样成功的人也太少了,所以成功了另人格外羡慕和称道。很多人也照着相同方法做过,但大部分没做成,各种原因都有,这才是我们更关心的问题。个人觉得从外语教学的角度看,核心的问题之一应该是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果宣传靠刻苦来弥补低效率,并不是刻苦学本身有什么问题,结果是大部分的人做不到。近几年的研究显示,如果学习策略正确和条件理想,达到流利外语的时间应该在1000小时左右,与母语学习只有约200到300小时的差距。如果是学和母语相近的外语(比如英语和法语),应该在500小时以内实现。我们的目的就是努力从10000小时向1000小时靠拢,而不建议大家努力用刻苦来体现自我价值。
理通则法明
那费力气去了解语言学习原理是否是耽误时间?绝对不会。“理通则法明。磨刀不误砍柴功。” Krashen 2004年在13届国际语言教学图书大会上发言中关于学习者需要在学习语言前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部分,原文如下:One component of EFL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needs to be orientation. A brief explanation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 Our goal is to develop independent, or autonomous acquirers. Knowing how language is acquired will help ensure that this will occur.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tell students something about the philosophy underlying our practice because the approach outlined here is radical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approaches; we need to justify our pedagogy to students and in some cases to their parents. 他不但提出了学习者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必要性,也点明了目的是就培养大家成为“独立的擅学者”,而没给大家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具体“方法”。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基本理念的一个目的,是把这些“理”交给大家分享,省得大家花时间自己去四处寻找,本人最多是能根据经验指个大致方向或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而已。这“理”需要大家自己去“通”,“法”还要靠自己去“明”。
Narrow Input
把输入材料限制在一个较窄的话题范围内,效果明显要比涉及面宽要好。原因是窄范围题材的材料比较容易利用很高的熟悉度帮助增加理解性并保持很高的连贯性,从而能集中力量提高听的能力。当整体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再拓宽题材范围。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手边接触到的材料,集中听一个或几个人声音的,同一题材和话题的讨论等。另外这样做对听力障碍之一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也先容易避免,同一话题对此要求低和容易逐步建立与就这一话题相关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开始时一旦着急拓宽题材,很快会降低可理解度同时造成时间浪费。
具体来说:比如有人喜欢听新闻,就应该在这一段时间集中依靠不断听新闻来提高听力水平。喜欢看原版电影或连续剧,就集中看一套剧或同一风格的电影。如果有一套适合的听力教材,也是就集中学一个而不要同时接触太多的。
理想的学习体系跟我们描述的第二阶段的理想体系的特点很类似,大家可以参考第二阶段的内容。但现在增加了一些难度,并从多个人描述的语言转为多对话的语言。故事还是要有连续性,图像辅助也还是必要,但语言的内容应该是不仅能靠图像才能明了,而是根据故事的发展,上下文的联系,前后逻辑关系和自己熟悉的知识,生活经验等实现能够“预测”含义,并且能经常在后面以不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这一阶段与前阶段最大的区别是表现在学习形式上,由原来单纯的听,变成了听说读的循环配合。
A Sample Acquisition Cycle
1, 先听整段原文,段落长短控制在正常速度10钟内放完。难度选择应该是控制在第一遍能听懂的程度是70%上下。不要看文字或字幕。这步的目的主要是先熟悉要学的内容或说是该内容的声音。
2, 开始分句模仿跟读,每句约三遍,(听一遍跟一遍,不是听一遍读三遍)不懂的也跟读,别着急查意思。是否全对或是否全会不必太介意,可以看字幕但尽量不看,一边模仿,一边猜测不明白部分的含义。关键技巧是“猜测”。
3, 不看字幕分句跟读一遍,把原声和自己读的声音都录下来。
4, 放第3步的录音,努力听每句自己读的和原文有何区别并再次感受刚才的过程,可看字幕帮助核对。
5, 分句自己先说,然后再听原文。第一次可看字幕,后两次尽量不看字幕。
6, 自己回想该段剧情,试着复述说刚才每部分的句子。
7, 如果有测试题,可以测试一下自己对上一段掌握的程度,还是80分就好。
8, 下一段开始,重复上面同样的程序。
对于Visual Learner来说,看字幕一定要谨慎。如果在循环初期读字幕是为了增加理解度,还可以这样做,但后面几步要控制自己不看字幕专心听。Audio Learner倒不必太介意。Kinesthetic比较麻烦,需要用自己的手势帮助加强理解和模仿。在本人教过的学生几千中,纯Kinesthetic学型的比例非常少,但曾有个这样学型的学生叫Benjamin,学习困难一直比较大,最后大家探讨了很久后,他决定采用站着听,一边听一边想象自己是剧中人,打着手势表演和模仿,结果发现一下进步快了很多。一些其他“学型”的同学也照他这样做,发现也有很大帮助。大家的体会是,除了动作帮助加深印象,把自己融入剧中让自己更容易用情绪帮助体会出现该语句的情景,重要的是这样能帮助逐渐用听到的英语去“思考”该场景。这一经验很值得大家尝试。
上面是个小悉得循环的大致样子,该循环可以每段新内容一直参照使用。每步有各自的目的和用途。但主要途径是听和模仿。其实仔细看每一句从听一遍到最后试着说,中间经过几次不同方式的同内容对比和模仿过程。这一模仿过程在纯听广播,新闻或看影片时往往难以实现。所以单纯听广播或新闻,在后期听力达到很高程度时,往往说不利落。有人达到听新闻几乎滴水不漏的程度,说的话与听力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这一模仿和重复对比过程,另外的原因是要到第四阶段才可以解决的。大家如果纯靠听,需要同一材料听几遍,利用再听的机会进行模仿和同声重复,采用的技巧叫做Simultaneous Repetition. 但大家模仿和重复后,并不要急着找真人说。除非有人能够专跟你用英文讨论刚学过的完全相同内容的句子,否则没有太多帮助。
在这一阶段的初期,大家就自己学,不需要外教,也不需要找外国人交流。 因为此时不但能交流的内容有限,容易造成瞎聊乱说,而且交流的帮助不大。仔细想,交流中主要的提高来自别人跟你说的内容,而非你跟别人说的内容。自己说的话纯粹是输出而没有增加新内容。(The contribution of conversation to language acquisition is what the other person says to you, not what you say to them.)但别人跟你说的话如果不是控制在“可理解输入i+1 ”的程度,不是在 Narrow Input的范围,那无效成分会太多,还不如用非真人的系统性的语言资料效率高。到了后期,因为“可理性解输出” (Comprehensive Output)有一定作用,所以可以开始把已经通过有效输入掌握的,有一定可交流量程度的内容拿来说或写就可以起作用了。而“输入”和“输出”的比例时间投入非常悬殊,输出所需的时间几乎达到可忽略的程度。有的同学在没有任何交流机会的情况下,靠偶尔自己跟自己说也达到目的了。
(漏屋老师插话)
一直都很欣赏khxia老师参加讨论。Khxia老师分析深入,以理服人,尽管大家观点有不同处,但很令在下尊重。而且理是越辩越明的。辩到最后就算我们自己未改变观点,但整个辩论过程是无论我们自己还是观察者都从能思考中受益的。再次谢过。
您转贴的李玉陈的文章,是个非常好的讨论机会,大家不妨稍回顾分析一下。显然李教授是在捍卫“语法-翻译法”,而在下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语法-翻译法”。这是两条路线斗争的问题,没有什么可含糊的。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普遍已经辩明的这一问题的今天,中国几乎是“语法-翻译法”尚存的最后堡垒,但近几年已经开始分崩瓦解。必胜的仗也还是要打的。分析一下让大家更清楚。
有些同学指出了李教授的态度有问题,我们不必对此评论,就对其论点论据进行分析就好了。
李教授支持语法-翻译法的第一个道理是:“语法是实现交际不可缺少的要素”。这是什么意思呀?交流需要使用语法吗?他可能是想说正常的语言交流需要把语言的语法说正确。这没错。我们大家说话写文章,当然要把句子语法按正确的方式表述,但并不需要提前把“语法知识”学好,更不是因为学了“语法知识”才会把句子说对写好的。大家基本上并不有意识地知道我们中文的“语法知识”,而是我们通过交流下意识地掌握了正确的说法,而自然下意识地正确应用,并不是通过语法教学学会的。我们反对的正是“机构化的语法知识的教学”。其论据明显概念不清或有意在偷换概念。
李教授的另一个理由是:“翻译则是语言交际最常见的形式和过程。”我们大家平时在一起交流时不翻译呀?他应该是在说:如果交流的双方语言不通,需要译者来帮助交流,通过“翻译”的形式和过程来实现交流。这又是指代不清。我们反对的是“翻译法”教学,同时指出的是:如果在听说外语时不停地在头脑中做“翻译”,就会跟不上正常的语速同时达不到流利的程度。那么翻译工作者呢?他们是在“翻译”是在翻译,但这是结果不是过程。尤其在口头翻译过程中,无非是听一个语言,再用另一个语言说出。译者在听一个语言接受信息时,是在使用头脑中激发和使用这一语言区,进行思维和理解(另一语言区不使用),理解后,再启用另一个语言区进行思维和控制,说出另一个语言,把自己刚接受并理解的信息用另一语言描述出来。这一过程已经被近几年的脑神经研究证实了。我们前面提到了纽约时报和《自然》的相关报道。(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还找到相关的两个语言区使用时的fMRI图看一下)。其实我们单从实际现象就已经可以说明了。高水平的口译不但是必须如此,而且还要根据自己对已经掌握的对双方不同文化的了解,将一方带较强地域文化成分的信息,经理解处理后,用另一种语言表述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个故事:中美建交初期,我国一文艺代表团随领导人访美,其中一个任务是向美国人民介绍中国的文化艺术。在一次在有美国政府官员,联合国官员,当地企业家,媒体和海外华人等参加的汇报演出会上,由我们的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介绍京剧中的人物特点和动作,我们的翻译同志在一边翻译。当介绍到京剧中的步法时,京剧大师一边踱着方步,一边说:“这叫方步。”说到这里,一些华人都觉得这怎么翻呀?总不能说“square steps”吧?只听翻译同志随口说了一句:“This man works in the UN.”一句话引起了满场笑声,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无论在场的华人还是外国人,无不赞叹翻译人员的高超的翻译水平和绝妙的效果。如果翻译人员不是对原文充分理解,在通过理解应用恰当的外语表述,而楞从字面翻译的话,显然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在不同语言中,高级阶段的表达方式十分不同,根本不可以硬性翻译,尤其是在成语,类比和比喻的使用上。而英文交流时类比的使用量非常大。
李教授在严格区别外语和二语概念,但其动机在通过否认语言悉得的目的和作用,而为外语“学习”和“教学”辩解,把严肃的二语悉得理论贬低为“时髦的皮毛”。除了盲目否认世界范围的语言学的研究的成果外,更主要的是其出发点的问题。在他看来,语言学习要靠“以老师教为中心”的教学,而根本不理解现代语言教学早已发展到了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时代。对学生的具体学习特点,具体困难根本不理会,不同意因材施教。而其为传统教学辩护的依据居然是:二语学习是为了应用,而中国人学外语的目的是升学和考试,好比是帮人“存钱”,除此之外学外语根本“没有其它用处”。我想大家学外语的目的应该主要是应用吧。最后他还将教学质量不好怪在老师质量差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会缺乏好老师?这些老师又是在什么样的系统下才被变成不好的?不要说国内已经加入国际行列开始了很正规的语言悉得研究,就算是只有国外有研究成果,我们为什么要否认这些成果?难道中国人就不适合接受科学?
上面这些站不住脚的论点实在是很容易驳倒的,没什么挑战性。其实现在关于语言课堂教学和二语悉得的争论是存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可学性假设”(Learnability hypothesis),即学习者无法跨越学习阶段,于是制约了课堂教学。只有当某阶段的语言悉得已经实现时,该阶段课堂教学才可能有一定促进作用;第二是“有意识的语言学习”的某些知识,是否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变为语言交流时的“下意识”的悉得系统?即所谓的有无“接口”(Interface)问题。一般观察是有意识学习对语言悉得有“帮助”,但对如何帮助的并不清楚。有一个证据对“有接口”(interface position)论不利的是,支持和反对者都发现,无论采用什么次序有意识地教授语法知识,学习者对语法的掌握和运用和不学语法知识的人,都是一个掌握顺序,和教授顺序无关,似乎主动教授不直接对掌握语法起作用。这两个问题研究起来深度较高,分析清楚不容易,也尚未有统一的结论,倒是值得和那些支持语言教学的各位老师们探讨。但无论语言教学是否可以对语言悉得有作用,它明显已经是从属地位,不但因为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悉得和应用语言,现在发现即使是应试,也是真实能力高才能考得好。
当然,除了李教授对语言悉得缺乏理解和基本出发点的问题外,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造成了他坚持其观念,倒是大家应该谅解的。那就是对很多老师来说,不用“语法-翻译法”教学,那又该怎么办?因为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可选。在没有适合,科学的,充足的和支付得起的二语悉得教学材料和条件时,“语法-翻译法”成了最直接的选择。因为当一句英语出现时,如果学习者不理解,只能靠“翻译”成中文。如果看到句子结构跟中文不同时,那也只有通过对语法知识的解释来告诉大家为什么不同。有一些老师对此方法的辩护也原于此,不这么做甚至认为是没了章法。这一点是中国目前语言悉得无法推广症结之所在,而不是语言悉得不适合中国。我们前面曾提到过,语言脑神经学,语言学,语言教学和语言学习产品之间都有很大断层,而对教师和学习者最实用的角度而言,最大的断层出现在语言教学和语言学习产品之间,这也正是我们语言教学工作者最着急的地方。我们分析了正确的语言悉得策略,理想的系统和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国外有一些较好的体系,但一般都十分昂贵和难以在一般学校这种环境中实现。结果这一难题留给了同学们。我们前面分析,如果从零起到第三阶段初,如果每天一小时,最少的学习时间也已经一年了,再加上第三阶段的一年多左右,两年的学习资料数量相当大。本人也无法给大家直接提供。当然,本人的最高理想是能够有机会给开发一个大家都负担得起的,在学校也能使用的,包含各阶段的二语悉得产品。
传统课堂外语教学,对于成年人来说,还有个“是否起些作用的”的问题可以探讨。但对与儿童来说,课堂外语教学的问题十分严重。因为儿童的心理和学习特征不适合课堂式语言教学,儿童的理解力和记忆力,知识和经验都不如成年人。本来是在最适合掌握外语的“关键期”,但却被放在最不适合的记忆式课堂教学中,如果再教他们语法知识的话,那一定会让他们更加糊涂。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学会主席汪老师曾无限感慨地说:真是不该教孩子学英语。如果是学英语的话,年纪大一点会学的快,何必让他们受罪?在下十分赞同。小学六年学的全部英语内容,成年人几个月就都能“学会”。但如果能提供母语式二语悉得方式,儿童学外语当然最理想的了。所以儿童掌握语言,更应该采用自然的方式。难点同样是在学习产品上。关于儿童掌握外语,在下的儿童外语教学的实践经验有限,不够给大家提供深入分析,到后面可以简单讨论一下学习策略。我们还是继续讲成年人的语言悉得。
(漏屋老师插话)
Khxia老师讲得好,我觉得在这一问题上咱们两个实际讲到一起去了。这也正是中国目前外语教学的困难之处。因为没有很好的悉得体系,完整的悉得资料和教学方法,大部分老师不但得不到悉得方法的训练,甚至没有理解就急功近利去实施的做法也常有。所以个人认为吾辈的责任一是广泛推广语言悉得的基本理念和教学方法,二是开发和提供语言悉得的材料和系统,并逐渐转变以“纯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以重点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教师的作用更应该是辅导和引路人的地位,语言终究是靠自己掌握的。但不能因此而维护“语法-翻译”法,因为就算维护它,结果是造成大部分人“哑巴英语”,所以它并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解决的途径只有努力建立新科学的体系。目前这个体系还在萌芽状态,当然会有很多问题,任重道远,但不能因为现在出现了问题而限制它的发展,很多老师的尝试和努力是取得了明显效果的,在国内各种语言教学的刊物和研讨会上都能看到。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我国学生语言悉得的论述更是精辟。希望将来能和Khxia老师以及大家有机会合作共同开发、完善和推广语言悉得系统和学习产品。
关于外语思维的问题的讨论咱们的讨论也相近。知道了目的和结果是必然是需要实现用外语思维,但实现的过程是慢慢来的,是从简单开始建立的,着急做不到,基本上说一年以内都没什么感觉。很多时候是象有的同学说的逐渐转变的,每个人情况不同,有人有意识地转变,有人自然地转变,用语言学习的话说,是个“曝光”exposure的过程。很象洗照片,影象是整体逐渐清晰和加深,并非先出了胳膊后出腿。大家可以尝试建立数字的英文思维,会发现就几个月以后才做的到从有感觉到逐渐不依赖翻译。在实现过程中,不能对母语的干扰有恐惧,也不能说完全排斥母语的作用。我们已经说到了,在当图象,剧情,文化背景,生活经验,上下文联系等都不能帮让我们实现“预测含义”时,更是要让母语变成帮助我们实现另英语“可理解”的助力。从实用的角度讲,本人认为出现几率低的单词,开始时甚至可以完全忽略英文思维,就先背中文反而效率高。关键是不要用翻译的方式去学外语或依赖翻译,见到一个词非要想中文而造成流利交流无法实现。
在语言学习上,本人支持应该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不迷信某一个人或某个体系。就象罗素所言:“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完整体系,往往存在许多谬误;而一个不能完全自圆其说的体系,往往真理性高。”世间的各种体系基本如此,而在语言研究领域这一特点更是非常普遍,人们总希望用一个完整体系去概括和解决全部问题,结果往往是为了把最后20%的特例包含于体系中,而又使自己的体系膨胀了80%而变得十分复杂,没有实用价值。语法其实也是如此,应该用20%的精力介绍一些最基本的几个时态变化就足以,没必要再复杂了,通过语言本身掌握就得了。其他的就象hzzasdf兄所讲:语法在高阶段还是有帮助的。Krashen的类似分析是:完全悉得的途径会漏掉一些语法现象,所以高阶段要“填补空缺”。有一点贬低了语法的作用,但使用方式的分析还是对的。
讲到这里,正好下面接着讲一下“连读”的问题,一个小问题居然中了让很多人中了同样的圈套。
关于连读的误区
到这一时期,听力语速加快,开始会注意到有许多连读现象。连读的概念解释起来很简单:英语在连贯地说话或朗读时,如果相邻的两个词前面的是以辅音音素结尾,后面的以元音音素开头(不一定是元音字母,是要发元音),就可以自然地将辅音和元音相拼,构成一个音节,这就是连读。如:not at all,连读时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单词notatall。注意:连读只发生在句子中的同一个意群中。在两个意群之间即使有两个相邻的辅音和元音出现,也不可连读。
知道连读的原理也就可以了,不知道也没关系,跟语法知识的道理一样,大家千万不要有意识地记住连读原理并试图理性地应用它,那样又适得其反,更加深听力障碍和造成不会说话。无论掌握听、说的连读,都是个自然的过程,不要主动地学习连读和练习连读。很多同学又掉在这一误区中,被连读搞得很上火,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听力问题主要是“不会”连读。我们先分析一下听懂连读的听音原理是什么:
比如 Come in,连读后听起来是 “comin”,但之所以能听懂,并不是因为学过“comin”是 “Come in”的连读,而是个自然过程。除了能根据对话场景能知道该词的意思因素外,从bottom-up角度而言,主要原因有两个:
1, 对Come 和 in 两个单个单词的声音能清楚辨认并对含义十分了解;
2, 在自己头脑的“声音库”中,没有“comin”这个声音的词或自动排除该声音会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于是下意识地自动就把“comin”解析为“Come in”了。一切过程都是在大脑中以千分之一秒数量级的速度迅速完成的,不需要主动思维和有意识分析的过程。
所以对听连读的掌握,是在熟悉两个单个词的声音,同时能自信地自动排除被连读声音的基础实现的。而对说连读的掌握,是在读音实现自然流畅和连贯,同时说话时思维的连贯能自然按意群表达意思而实现的。两个过程都决非可以用知识和意识可以控制的,否则不但乱了套,也跟本达不到流利的程度。英语尽管有连读,不连读也不算错(法语不连读就不行)。
其实如果能对中文中连读现象的分析也就明白了。中文中的连读很少,因为中文字大部分以辅音开头,元音开头的字不多。另外,即使有辅音结尾的字,往往辅音并不“闭口”,所以一般不能与后面的原因相连。比如中文的“三”和英文的“san”的音,除了元音发音不太相同外,最后那个n也不同,中文就“恩”就完了,英文需要稍闭一下嘴,有个几乎不发音也不易察觉的“呐”音,再往下如果有元音就自然“呐”下去了。所以如果大家说这个时n音发到位,连读会自然实现。中文的少有的连读就变成了元音间的连读。比如“西安”,连读就成了“仙”,“记忆力”连起来就成了“记力”。比如常见的连读之一是“天安门”,在普通话中,连读起来成了“天门”。大家可以试一下: “去哪儿了?”回答就说两个字“天门。”听的人一定听得懂。原因相同:1,对“天”“安”“门”三个发音及该词含义和清楚。2,一听“天门”,下意识明白没有叫“天门”的地方,于是自动识别了“天安门”的含义而不会误会为“天门”。反之,如果这两个前提被改变,连读就有了问题或不能再连读。比如北京又出现了一个就叫“天门”的地方,那当被询问去哪里时,说的人还会自动强调:是“天-安-门”,把“安”音拖长以避免混淆,这一过程同样是迅速而自然的。那我们在教外国人说中文时,当然不能让他们练习说“天门”。
回头看连读这件事,又是反映了语言能力自然形成的特点。其实婴儿学语言,是不需要连读知识的讲述和连读训练的,跟不需要语法知识讲解一样。在能力这件事上,好象应了文革时期的一句话:知识越多越反动。
背诵式学习策略分析
在这一阶段,不少同学都尝试过背诵英文,有很多人认为背诵是最好的办法,也有些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并不是大多数人。作为老师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观察到一个较大的统计人群(Sample),所以能观察和分析出成功比例。不能因为有少数人靠背诵成功了就推广背诵的方法。产生效果差异的原因很多,即使是靠这种方式成功的同学,实际情况也不是简单一句“背诵”就可以解释的。同样是背诵,也还有很多不同的背诵方式,都需要大家分析和理解。
首先,我们前面提出了,语言的掌握从原理上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在大脑中也不是“储存”于记忆中,应该是在语言区中建立语言区块。简单的语言要素是条件反射的建立方式,复杂和抽象的语言部分不能完全认为是条件反射,而是各种具体概念的抽象,概括和联系,但都不是简单的记忆。除了医学研究证明如此外,大家普遍的观察也如此。比如有人丧失了记忆,但说话没有影响,并没有“忘记”说话,因为语言区没受影响。我们前面举过成龙演的“我是谁?”和The Borne Identity的例子。背诵在很多领域的学习中,早已经被证明是个效率很低的办法,在语言的掌握中更是如此。
其次,中国同学对“背诵”的热衷和认可,是受到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强烈影响的结果。中国同学普遍认可的记忆和重复的学习方式被称为Rote Learning,简称RL。西方学者分析发现,RL是中国同学对语言学习的典型观念(Watkins and Biggs 1996)。有的学者认为亚洲,特别是中国,背诵风气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Horwitz 1999, Wenden, 1987)。在学习外语上,当然也同样存在普遍的认为背诵有效的错误认识。Gairns and Redman 总结了RL记忆式外语学习的特点:
1, 默读或出声朗读;
2, 写或重复写;
3, 制作单词表或记忆卡片以便随时可以拿出来背;
4, 背典型例句;
5, 使用翻译对照;
6, 使用详细定义和解释;
7, 分组、分对记忆;
8, 背诵不规则动词表;
在2001年英国英语教师协会的英语教学学术会议上,对中国同学普遍相信记忆式语言学习的现象做了专门的研讨。RL的主要手段是记忆和重复,而不注重“理解”。在科学发展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人仍然认为这种古代私塾式的教育方式有效,普遍存在强迫和鼓励小孩子背诵古文和诗歌等理解很困难的东西。一般的认识是:小时候先背会,等以后再慢慢理解或以后自然会理解,关于这一错误认识我们前面关于记忆力的段落已经从一个侧面分析过。
现代语言教学的实践分析是:缺乏理解的RL背诵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即使有少数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进步,也决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而是这些人在背诵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应用了其他手段,甚至记忆本身也存在多种形式和实现方式。如果不加以分析而简单地让大家都“背诵”,必然只有少数人才成功。我们在此不对记忆再做深入研究,先看一下少数能通过背诵提高的同学的特点:
案例:背诵新概念
在这一阶段同学,最有代表性的是曾经在学校接受过传统英语教学,许多是曾经达到过英语四级水平但无法交流,寻找其他学习班或自学。和其他许多英语老师一样,本人也曾教过这样的英语班,最常见的是教《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最精彩的部分是96个小故事。对过了四级的同学来说,并不觉得难,大部分对语法知识也掌握了,并不用多讲。但每次几个月教完一个班,发现普遍交流能力提高很小。最后很多老师总结提出发现最有效的方法是背下这些小故事有少数学生做到背下了许多课文,但在尝试相似内容的听说时,有的人运用的还可以,有的人不行。按人数统计,用背诵取得显著提高的学生比例非常之少。但分析使用记忆策略成功的几个学生的特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成功特点是:
1, 使用联系式记忆:将新的内容与以前掌握的内容联系;通过故事情节记忆;
2, 使用图像和声音记忆:想象一幅图象或情景;使用画图辅助理解;记忆声音;
3, 复习时才使用记忆:不是在学习时采用,并且逐渐增加复习的间隔;
具体反映在在背课文时,不是机械地背诵,而是根据英语描述的故事,在理解的基础上,联想和思考故事情节发展和句子的含义进行记忆。每次背出来时,明显从他们的表情变化甚至情绪起伏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思维是随所背内容的故事发展而变化。Audio Learner学型的同学普遍靠背诵提高交流的比例比较大,而且发现他们都是通过多听录音或大声背诵实现的,感觉最后脑子里留有大量这些句子的声音。(Visual Learner记忆时多半靠阅读,背诵时普遍有眼睛向天上看和思考文字和段落前后顺序的习惯,有的也可以背得好,灵活应用起来效果较差)。
尽管有些人通过记忆实现提高,但实践结果是大部分人做不到背诵本身,而不完全是背诵的方法是否正确。本人曾经尝试过完全放弃讲课,将课堂时间全部用来带大家一起背课文。结果每次都是自己背会了,学生背不会或下次就忘记了。怎么回家不复习呀?大家已经是花课余时间来上课了,再花多少时间复习呀?所以大家可以尝试背诵,但尽量要避免上面RL中的那些现象而使用其他记忆的方式。如果发现效果差不要奇怪,本来效果好的同学就少,另外总体来讲背诵还是比较枯燥而且费时间的。儿童在掌握语言时,是不需要背诵任何句子的。
(漏屋老师插话)
很抱歉这一段忙了点,不过有机会跟陈琳老师交流了一下,还是满有收获的。先声明我可没说他支持我啊,别指责我借他的名来证明自己对,主要是听他讲了些道理。陈老也认为在没有二语悉得输入的理想条件时,没办法可能背诵比较有效,当然会比较辛苦。在下提出的是在当今的科技条件和媒体手段下,是自己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二语悉得条件的,甚至比国外的复杂的自然语言条件更科学合理。约好了近期再见面探讨,很高兴。
看到大家开始分享自己或周围人成功的经验,非常高兴,大家这样会对我们都有启发的。我们提出过,成功的因素多是采用了符合语言悉得正确理念的策略,大家分析就会发现。一时来不急都回复,挑几个吧:
夹克小猪问工作的成年人从基础到高级,如果学习方法科学有效,用多久:现在的最佳的实践情况是,在中、英文这种差距大的语言之间,实现时间大约总共1000小时左右,但需要一两年左右,不可以把1000小时压缩到几个月。如果从英语法语之间,300-500小时就很好了。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之间,太容易了,不学也可以,反正听得懂对方。有个最佳实现方式下时间和水平的曲线图,找机会在后面贴出来。
八宝如意紫金钩同学说的那位老太,讲得朴素但有理,先成“英语文盲”实在比喻恰当,其实无非就是符合了语言学习的正确次序:听,说,再读,再写。大家中文都这么学的。在学外语时大家总是急于接触文字,其实也不是最终学不会外语,就是速度比正确顺序慢。
很多同学忙着装“石头”,其实“石头”对零基础的效果明显,中高级的同学会觉得太简单。建议大家可选个一点都不会的语言试一下,就体会到它的精妙处了。
已经快得罪钟道隆老师了,还非要对李阳老师也评价呀?这么说吧:在下对两位老师都十分敬重,但就是坚决反对“刻苦学习”。如果要能作到这么刻苦学习,那啥也别说了,大家都上张海迪老师的blog取经就成了,每天3小时,十多年后可以用英文写一篇文章,题目叫“美丽的英文”。
课堂教学实践——任务型语言教学介绍
2001年,教育部制定出版了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新课标。近几年来,“新课标”、“任务型教学”和“用英语做事情”在中小学英语教学领域已经变为热点,“任务型教学”成了主要的新型教学研究课题和实践。任务型教学是英语新课标中倡导的一种更接近语言悉得自然过程教学方法。
任务型语言教学 (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 指的是:通过让学习者完成各种具体“任务”来掌握灵活熟练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者通过观察,思考,表达、沟通、交涉、解释和询问等各种语言活动来学习和掌握语言,完成各种各样的交际活动。大量研究表明,任务型的活动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最佳途径之一。所谓“任务”,是自己或他人从事的一项简单工作,如粉刷房屋、填表、借书、问路、预定机票等(Long, 1985);“任务”是指由教师控制和调节,让学生获得信息并经过思维加工,最后输出语言的一个活动; “任务”是指练习和理解语言的一个行动或活动,如听录音画图等;“任务”是指一系列语言学习的计划,它具有特定的目标,恰当的内容,规定的程序和一系列结果等基本特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课程标准都采用了“任务型”教学模式。我国的“任务型”教学刚起步,这也是二语悉得科学体系“西风渐进”的直接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在中国实践和推广“任务型”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和论述,英语新课表专家组组长陈琳老师也大力支持任务型教学。
任务型教学的采用,在中国首次开始改变学校课堂外语教学一向以教师为中心,老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学习passive learning的落后思想,而明确了“外语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学而不是教”的正确理念。重“学”的概念也反映在新课标的内容标准中对有关如何培养学生学习使用学习策略的目标描述。“教”,是为了达到“不教”的最高境界。作为外语教师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能力,教会他们如何学习,远比传授单纯的语言知识重要得多。
关于我国“任务型”语言教学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和课堂教学实践的案例分析,大家很容易找到,所以不再做详细描述,只在这里分析它在语言悉得阶段中的应用。大家其实可以在“任务型”语言教学的描述中已经看到了一些看图听音,TPR, Series Method的身影,所以它是基本符合语言学习的自然过程和顺序的。科德(Corder,1981)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违背自然过程,而应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习,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令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但本人认为该教学模式应在第三阶段比较适用,或者说在第二阶段应用需要做调整。主要就是说的问题。“任务型”语言教学是很注重说的应用,但本人认为说得太早并不好。首先说本身主要是“输出”的过程,并不是“输入”,其次,当听说的能力还很低时,过早的说容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感和养成坏的说话习惯。语言掌握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不但是自然过程的特点,同时也是加快语言掌握的手段。过早开始“输出”反而放慢了语言掌握的速度。所以在第三阶段可以大力推广,但第一、二阶段,应用“任务型”语言教学时应该大量减少说的部分而强调听的练习。
其实“任务型”语言教学也是一种在二语悉得理论下的一个具体方法总结,教师们也完全可以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手边的教材和教学条件自由发挥。比如还是教《新概念》,首先应该放弃传统的“讲解”方式,可以把课堂安排成以学生为主角的“任务型”活动,老师作为导演,让学生进行表演,对话,提问。比如 A Private Conversation一课,完全可以让学生分组表演,把椅子摆在教室前模仿剧院,一个学生做故事主角,两个作为那一对看戏聊天的情侣,几个在“台上”模仿演戏的演员。开始:演戏的同学开始表演,主人公上台讲故事了:Last night, I went to the theater, I had a very good seat. But I did not enjoy it. A young man and a young women were sitting behind me, they were talking loudly….全部故事情节都由学生通过动作,表情,使用简单教具(Props),以表演的形式展示给大家,过程中完全使用英文描述和对话,甚至可以自由插话。下面的同学可以提问:Can you hear what they were talking about? Why don’t you move to a different seat? 等等。演完一场还可以换一批演员再来一遍,尽量发挥同学的积极性。老师协调和辅助全过程,对学生语言的应用进行点评和鼓励。可以保证这样的课堂一定比枯燥的讲解让学员印象深刻同时有学习兴趣。
对第三阶段学习策略成功者的调查和分析
第三阶段完成就可以达到能够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开始在英文环境工作和学习没有太大困难,看英文电影能理解大部分。尽管对复杂的英文理解有困难或还有些听不懂的部分,说的英文大多是大白话,但如果听说的反应迅速,已经可以定义为流利的英文了。第三阶段的跨越是最具挑战的,情况很复杂(第四阶段反而简单)而且每个人成功跨越该阶段的具体实现手段都不同,不能要求大家都用同一具体方法。所以大家也发现我们在第三阶段并没有给大家明确指定一个具体的技术手段让大家执行。但凡高效率取得成功的人,尽管具体策略不同,但都是某种手段符合了正确的学习原理。我和一些老师在对许多成功者,包括有身边朋友,同事和学生进行调查和分析后,能够发现很多共同点。对努力失败或收效不大的同学进行分析诊断,也总结出一些共同的经验教训跟大家分享。还是有一条,对少数纯靠长时间刻苦学习,苦练取得进步的同学不做介绍。
1, 爱唱歌的Julia
Julia目前英文水平交流十分流利,发音纯正,口语水平在中国人中少有的好,并没有出国留学经历。现从事高级商务英语教学。Julia性格外向开朗,讲话速度快而且说个不停。短短的十分钟就讲了自己的很多故事。
Julia:我大学刚毕业时,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还是哑巴英语,可能上学时不够努力吧。后来怎么突破交流的?我觉得跟我喜欢英文歌曲有关。我一直喜欢听和唱英文歌,也喜欢收集英文唱片,而且什么英文歌都听,对英文歌曲和歌星如数家珍。我妈说我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去歌厅做DJ。想学唱就要知道歌词,于是开始收集一些英文歌的歌词学唱,网上也可以下载。听懂了,唱多了,听力就提高了许多。当然,英文歌词都比较简单,而且听多了发现都是一个调调,都是什么你爱我呀我爱你的,比较好懂。后来唱得越来越离谱,连rap都学唱一下,把嘴皮子也练溜了。初步实现听说能力后,开始看英文电影。电影里的句子比歌词可复杂多了。当碰到不懂的句子时,以前听英文歌的习惯又起作用了。我会把英文字幕打开,暂停住画面去看字幕,这时我以前上学时的基础就起作用了,所以基本上看懂这句英文没太多问题。有时真的是一句句看过去的,后来发现需要暂停的情况越来越少,很快复杂的听力就没问题了。然后我去了外企工作,需要跟同时讲英文,不到一年也就自然讲得非常好了。现在当外语老师了,我经常和学生说的是:你们别着急,当听力过关后,真的不到一年就可以说的非常流利了。当然我也经常教他们唱英文歌。
分析:Julia的交流能力突破,首先是因为她喜欢听唱英文歌。
-因为喜欢,所以感觉轻松,没有压力和焦虑(Affective Filter)。
-从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材料入手,难度程度应该普遍在可理解的(comprehensible)范围,而且靠歌词的文字帮助理解。
-歌词的形式Genre都比较相似,材料范围窄,是典型的Narrow Input。
-听和唱的结合,有模仿的训练,使自己比较轻松地过了基础关。
-对歌曲发音和旋律的模仿让自己音调的听辨能力得到了训练,也从一个侧面帮助了语音的纠正。
-后来进一步提高是靠看电影,但这时是在取得一定听力突破基础上才可能使用的,否则难度跨越太大。在听电影时,对英文字幕的阅读起到了提高“理解性”的帮助,否则光是“多听”,提高会比较慢。
-“说”是放到最后学的,是在听力能力实现的基础上,在有必要应用时迅速实现。从“说”原理讲,并不主要从当时所具备说的环境中“学”到,而是将已经“学”到的内容进行有必要的“输出”的过程实现的。比在早期阶段就着急练说,实现的速度又快,又不容易养成坏毛病,同时焦虑还最少。
Julia在四六级基础上,交流能力突破时间总共一年多,平均每天一小时左右,自我感觉比较轻松。
2,IT女强人Brenda
大海龟Brenda曾是美国Mars中国公司的IT部门经理(就是那个管显示器叫“桌上那个长得象电视的”那位),负责管理总公司全亚洲各分公司的数据系统。有文科和理科不同的学历和Oracle证书。英语流利程度非常高,但难度只到第四阶段初期,看英文电视没困难,但总还偶尔有些听不懂的句子和词汇。看英文小说速度很快,不认识的单词还有些,但不影响整体阅读理解,所以一般不查字典。有8年的美国留学和工作经历,主要交流能力的突破是在国外生活的第二三年中,突破的经历很值得大家借鉴。
Brenda: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学习的,学了这么多学位是生活所迫,原来学文科,到了国外难找工作,很多中国同学都被迫学计算机了。原来在国内英语是六级,但刚到国外时听不懂也不会说,上课时真是很困难,但好在中国同学会读书,所以大家都靠笔头考试过关,平时上课大家都不怎么懂。开始到国外时以为过一段自然就提高了,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的。一直混到有个学期的有门课的老师总是在第二天考头一天课上的讲的内容,真急死我了,没办法,只好在征得老师同意后进行录音,下课回去听。一堂课的内容回去总要一句句听,每句还重复几遍,实在听不懂就翻翻教材帮助理解。后来发现听的内容其实有的能看懂,就是听的时候反应不过来,于是开始自言自语,看到周围任何东西都念叨一遍英文,比如房间里的地毯,炉子,冰箱等等,争取不再先想中文直接想英文。后来发现逐渐听英文的时候反应越来越快,不用每句听几遍了。一学期下来,对这个老师的课开始能听懂了,但跟外国同学在一起说英文还不行。后来有个学期和一个韩国同学分到了一个学习小组,结果那个学期听说的进步非常快。自己感觉是因为这个韩国同学英文比我好,但说的英文比当地美国人简单,所以比较好懂,而且我说的简单英语他也比较接受。原来跟美国同学在一起时,听懂他们的讨论很困难,而且他们听我说的烂英文也没有耐心,所以提高很慢。最后还有个阶段的提高是靠学专业课。整个计算机课程包括DBA的考试,教材全是英文。我原来是学文科的,根本不知道计算机课中的英文在中文中应该是哪个词,所以学习中发现想英文反而比想中文方便。后来就习惯想英文了。两三年下来,发现比周围许多中国移民甚至同学的英文流利很多,想必某些手段还是比较奏效的。最后英文交流能力很强,比我在国外多年的同学要好,但因为没背过GRE词汇,所以单词量也就在12000左右,听读时总有个别单词不会。说英文的得时候不用这些词一般外国人也不会发觉。因为出现几率小,所以对日常工作影响小,也就一直懒得去突破。比如自己会Balcony,但不会Terrace,有一次听到了不懂,问了一句,人家解释是Balcony也就过去了,后来记得这件事,但还是把Terrace这词忘了,知道再次遇到同样情况。自己知道很不对,再用几十小时背6000个词也就完了,但一直抽不出时间。在工作很忙时,要坚持几十小时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除非形势所迫,非背不可。
分析:身处国外自然英文环境,但该环境但要注意的是如何使该环境变得有效。
-听力练习是集中听某一个老师的上课录音,习惯同一个人的讲法和思路,比较容易跟上进度 (Narrow Input);
-靠课本上相近的文字内容Top-down,用阅读帮助提高听力的可理解性
-看到实物用英文自言自语的联想方式建立部分英文思维,最后用再用不知道或不必要知道中文内容的课程强迫自己尽量用英文思考;
-比较走运的是能够与“主动降低自己英文难度” (A Sympathetic Speaker)的韩国同学进行交流练习,实现听说的实际应用。
Brenda的英文交流能力在众多的归国留学人员中是突出的流利。当她刚到英文环境时,困难也是很大,很多同学因为对这种高难度的英文不适应,就这么混了多年,英文还很差(二语悉得研究把原文上课的讲述Discourse语言列为难度最高,最不容易实现理解的语言环境之一)。Brenda英文学习很被动,交流提高的几个关键步骤是比较偶然实现的,但刚好比较符合语言悉得的一些基本条件,所以效果不错。如果再主动一些,突破第四阶段也并不难。
3, Lucky Z
Z的英语水平肯定在第四阶段后期,学习英语到了这个程度也就差不多了。Z的交流能力非常强,听力几乎达到滴水不漏,发音标准,阅读速度很快,看一本英文小说几小时以内就完了,不需要字典也没什么生词。偶尔遇到生词时发现英语是母语的人也差不多不认识。Z是一美国公司的高管,在今年上海举行的一个中国投资国际论坛作为Key Note Speaker主讲,论坛结束后来问Z如何能讲如此流利英语的人倒超过问业务的人。Z的经历比较独特,有很多值得思考和借鉴的地方。
Z:很多人都问过我如何能把外语学得这么好,当听说我出国工作和学习过时,都说:“噢,难怪英文流利,出过国嘛。”但每当我说其实我的英文在出国前就说成这样而我在国外的中国同学至今英文都不那么流利时,很多人都一脸茫然,等我解释完只有部分人听得明白,后来我也就笑笑懒得解释了。
我学外语的方式比较单纯,因为受当时条件限制没有太多的选择。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我们小时候学外语的条件太差了,几乎只有申葆青老师的英语广播讲座,那是大人的课,我当时听不明白。后来中国有了第一个电视英语节目Follow Me,老爸花了全部积蓄买了个小黑白电视,主要为了我和哥哥学外语,当年我9岁。Follow Me现在看起来好无聊,但当时看是非常有趣的,所以一直跟着看。几个月后开始跟不上了,终究是大人的节目,但为了对的起老爸的投资,跟不上也瞎跟,反正是语言学习,再复杂的段落也总有能明白的成分,就这么连蒙带猜糊涂地跟了一遍,最后其实就学了些 Can I help you? When does the train leave for London? 这种简单的话。但英文发音却是跟得很准了,而且对英文学习的兴趣很高,养成了听不全懂也努力猜的习惯。后来就是上初中的那点英文(那时大部分小学没英语课,中学从字母开始学)。但因为有这点基础,所以在班上老受老师夸奖,对英语兴趣很高,因为那是让自己能受表扬的事儿,但其实在学校没学到太多新东西。
到了高中时期,年轻人的逆反心理开始显现,我们那个时代首先表现的就是对西方的一些东西感到新奇,摇摆舞,喇叭裤,长头发,邓丽君等等,但这都是被学校和社会禁止的。嘿,越禁止我们情绪越高。当年我还因留长头发被校长在课间操时,当着全校同学揪到前面示众(后来长大后发现当年被示众的同学都是事业比较成功的同学)。当时左脚发沉的邓力群搞了个什么反对精神污染运动,于是我们这些年轻人在此情绪下,对政府的管制更反感,对官方的宣传也就一概不听不信,于是我就开始听“美国之音”了,认为凡是既然政府在胡说,那美国人说的一定都是真的(当时那个年代还真有些道理)。但美国之音的中文节目被政府的干扰台干扰得根本听不到,一气之下我就开始听英文台。开始基本是听不懂的,但硬着头皮愣听,以显示自己是愤青。后来发现每到半点有个慢速英语新闻叫Special English,还真能听懂一些,于是兴趣来了,每天早上听30分钟。听了一段时间,句子比较连贯和清晰了,但听不懂的单词很多,所以尽管听“清楚”了,整个句子意思并不太能完全懂。后来发现很多词总是重复出现,于是开始查字典找这些词。根据听到的声音猜测大致应该如何拼写,还真能查到不少。后来越查越快,我那本字典都翻到非常熟练了,几乎很每次翻大致就在那几页上,对英文的拼写规律也越来越熟悉。但终究翻字典耽误时间,所以只是在多次听到同一个词时或实在重要到影响大致理解才去查。半年下来,听力感觉就有了,每天还真就用了半小时,既没有复习,也没有动笔。半年多后,开始尝试听整点播放的快速英语。一开始很不适应,但发现如果先听一遍慢速的,再听快速的会好些,因为内容差不多,对内容已经先有些了解,听个大概还是可以的。另外广播员是同一个人(至今还记得播音员的名字是Alan,声音浑厚而有磁性),语气语调相同好适应。开始听慢速时,还试图在脑子里转成中文去理解,听快速时根本不可能,后来慢慢习惯听英文时不再想中文了。比如当时报道美国航天飞机失事,那几天对航天飞机的印象就非常清楚地是The US Space Shuttle Challenger,反而不去想中文了。当时Alan每次报道完在说This is the Voice Of America时,每次都变个说法,不是强调Voice, 就是拉长Of, 或把America变调,非常有趣,每到这一句我都跟着模仿,到后来发展到很多句都模仿一下。我还和另一个有同样兴趣的同学周二晚上一起听英文发布的美国流行歌曲排行榜(他现在是GE的高管,没出国留学,但英文相当好)。到高二时,我已经可以流利地用英语交流了,学校的外语课也不上了,有时还替老师讲课(当时我们的老师是北大学俄文的,让他那么大岁数改教英文真够他累的)。有一次,德国电视台来我们学校采访,学校赶快把教室外墙粉刷一新,食堂把同学的午饭做得都跟小炒式的,就为了给人家拍电视。我和当时学校英语小组的几个同学利用机会把这些弄虚作假的行为都跟那些外国记者全说明了,听得他们直咂嘴。校长正好走过,看我们聊得很热闹,还挺高兴地在边上笑,他可听不懂我们说啥,所以我们也笑。现在想起来还是想笑,等哪天回学校一定要告诉他我们当时在笑什么。
高三文理分班,很多人都劝我报外语学院,我的反应是:外语自己就能学会了,还用上学去学?还是学理科以后好找工作。高考那点英文当然很容易了,全凭语感,答题非常快,啥语法分析也不用,答案都知道。后来居然不是满分,一直不服。有道题是 I dreamed ___you.介词填空,我选的是 about,发现标准答案是 of。可我一直认为自己没错,因为听美国之音放的一个Billy Ocean上榜歌曲题目就叫I Can Dream about You, about应该没错吧。
上大学了,被获准外语免修,大一就考级,四级考了85分,第二个月考六级,考了86分(当时全校第一了),学校怀疑此成绩有假还找我谈话,说四级考85的六级应该在60左右。我的回答是如果现在考八级,我还会是80分左右,高不了也不会低。后来他们发现我会说英文才作罢。到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学理科,于是总跑图书馆看文科的书,当然也看英文小说,把学校图书馆仅有的几本英文小说借了个遍。一个理工科学校,居然有些很好的书,比如Steven King的恐怖小说,James Clavell的大班,幕府将军等。后来又流行Sydney Sheraton,又跑到王府井外文书店二楼“内部书店”去买影印的原著,所以阅读能力有了明显进步,但就是单词量不高,有太多不认识的单词,虽然不太影响大致理解,但离不开字典。可是发现就算查过了,也背不下来,下次看到觉得眼熟但就想不起。这样混了几年没长进,很是懊恼。直到大学毕业想出国了,有一天听了俞敏洪老师的单词课才恍然大悟,原来背单词很容易,所以几个月的时间,单词就突破15000了,再看书就容易多了。由于听力突出的好,当时听TOEFL没一句听不懂的,而且俞老师曾制作过一个卡掉8秒答题时间的磁带,我发现自己居然不需要这8秒钟也可以答满分。当时俞老师盛情邀请我去东方大学(新东方的前身)教听力课,我的回答是:对不起,我要出国。于是作罢。现在想真是人生机遇擦肩过,但俞老师已经改变了我很多,已经知足了。托福考完,637分,当时算高的了。听力是满分,这在当时是罕见的。后来有个在中央电视台的朋友还请我去做英文播音,我还是那句话:对不起,俺要出国。当时这样想:我英文是还可以,但出国的人几年后都会比我好,自己不出去,等他们回来我就没优势了(谁知出国后才发现不是这样)。另外我一直向往的自由世界还没见到,势不甘心。咳,终究还是被美国之音毒害了。
美国签证被“锯”,在中关村混了几年,从没有机会说外语,偶尔去北图看个英文录象。后来终于出去了,是移民加拿大。一过海关就出怪事,人家问我是否是在美国长大?我说不是啊。问我是否在美国呆过?我说没有啊,头一次出国。再看我护照很干净,瞪了我一眼让进了。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才知道中国人在国外英文讲成这样的太少。朋友来接我,一见到我就嘱咐我不要心急,外语要很久才适应,工作要至少半年后才找得到,先安心呆着吧。他自己在Celestica做流水线装配,等我适应了可以介绍我去。我没听他的,一到就开始找工作了,一周内找了到了四份,都是白领职位,没觉得难啊?最后选了在Aztec计算机公司工作。一上班又出怪事,发现中午吃饭时自己是坐在老外一桌,另一桌是中国同事。可他们都来了几年了,我才来,没人歧视我呀?干吗要分桌?一问才知道,我们的谈话他们听不懂。这就怪了,我刚来呀?他们都在这里工作很久了,英文难道不比我好?仔细一问还真是的,我们闲聊的电影,笑话,音乐等话题,这些中国同事真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但工作时的一般交流他们没问题,过了很久我才明白为什么,因为听不懂所以听不懂嘛。后来出门做计算机网络销售工作,到了一些公司介绍产品,他们听说我是中国刚来的,都不相信,因为英文讲得不象。有好事者还打电话回我们公司去核实,证实我确实刚从中国来后还跟我老板开玩笑说:Z的英文一定是在中国经过特种训练的,你们小心不要雇来了个中国间谍。于是中国间谍的外号在我公司传开了。在公司大家发现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是逗我说英文,因为流利而且发音准确,但说得有些怪怪,现在想想有点象侯宝林说相声讲的那段人力车夫瘪着嘴说国语的那个效果:“西四牌楼,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5角钱太少,我实在不能答应你的请求啊!”公司的一个销售Jason没事就来教我说脏话和讲黄笑话,他的目的还是逗我说话。半年之后,没人再逗我了,因为我讲话习惯跟他们一样了。我终于体会到了只有自己水平高时,在国外才能提高更快,周围中国同事几年过去结果英文还那样,工作能应付,但提高很慢。对了,我出国前中国都没什么老外,我也从没机会说英语,但一到国外就可以说得很流畅,所以我不认为需要多练说,自己会用英文思考自然会说。还有件事当时我感到奇怪,就是看电视电影脱口秀都没问题,可有个电视剧叫“Frasier”的,很难懂,于是感到很沮丧。后来问周围外国同事,他们很多居然说:“You know what Z? I do not understand it either.”这才释怀,才明白英文的难度层次太多,这些High Brow English不是所有人都懂,老外自己并不觉得奇怪,而中文却没有明显的这一现象。
因为自己特殊的英文交流能力,曾帮过一家中国来的.com公司做路演和融资谈判。其实他们有翻译,但谈到关键时应付不了,所以要我来救场。在一次与华尔街来的投资者的成功谈判后,这个.com在纽约上市了。老板没忘了我的功劳,分给我一些股票和期权,几个月后市值达25万美圆。很多人都说我居然如此快实现了移民的美国梦,全靠这口英语。谁知世事无常,还没等我可以股票把变现时(有时间限制不能马上卖),就那个“泡沫”了,股票成了废纸,一夜回到了旧社会。及时调整战略去上学,等东山再起。
02年毕业后回国发展,终于赶上好时机了。碰到老外,有人居然说我是加拿大口音,听了很得意但也撮火,努力改了一阵,现在好了。但又发现一个怪事:有时跟加拿大来的朋友交流,开始双方的口音都很美国,过了一会儿就都加拿大了,有时大家意识到了也笑笑。感觉这跟东北人说普通话差不多,可以说得很好,但自己人在一起一会儿就串味儿了。
一直觉得自己英语学习的过程并不痛苦。但曾经试图把自己的方法教给别人,却发现很多人试了并不见效。比如听广播查字典,现在美国之音都有CD盘了,不象我当时用短波接收“吱吱拉拉”尽是噪音。但发现因为是录音的旧新闻,大家反而没兴趣听,不象我当初很想听懂美国人在说什么。另外听音查字典的技巧也不是所有人都感觉容易的,有的人是听不准,有的人是听准了但不知如何拼写。另外字典查到的是中文解释,但自己是如何不再想中文而变成想英文的,一时还很不容易解释,所以我也就不再向人推荐自己的学习方法了。后来我用类似的方式学习法语,才100小时就挺有成效的,估计再有200小时交流就差不多了。
分析:Z的成功固然有其独特的机遇,而且从他的健谈和杂乱的办公桌可以判断是个比较Audio Learner 学型的人。但取得明显学习效果几个步骤的过程非常符合语言悉得的原理,所以跟大家重点分享此案例。
-开始用有一定影视情节的Follow Me顺利完成了第一二阶段,又妙在跟完了一套完整的教材,尽管遇到困难但没放弃,凑合跟完会比重新换教材效果好很多,而且不太计较有不懂的部分;
-因为是在关键期以下开始训练语音,所以发音解决了,这倒是成了先天优势了;
-强烈的兴趣和欲望造成其对听英文广播在心理上的接受和没有焦虑 (Desire and Affective Filter);
-用字典查单个词以提高整体理解性(Bottom-up),不是靠一味无效的多听。实时和滚动的新闻从整体上比较容易知道大致内容(Top-down)而进一步提高可理解性,养成了猜测句子意思的好习惯;
-并没有复习,动笔抄写和写纸条背诵,避免了进入费时无效的Rote Learning;
-先用比较适合的级别(Special English)起步,成功控制可理解性的难度(Comprehensive Input i+1)。后来提高到快速英语,尽管难度跳跃太大,最理想是应该能有中间难度,但因为听力内容与慢速时的内容相似,而且同样在滚动中重复,所以还是有比较高的可理解性。快速还强迫自己逐渐放弃头脑中的中文翻译。
-上大学已经在第三阶段里了,免修外语而没回到课堂教学,反而节省了时间。这阶段靠阅读提高了整体能力,但出现几率低而数量大的单词,再靠自然听或阅读学习就很难掌握了。巧在又听了老俞的单词课,所以很快突破了。
-出国后,以第四阶段开始的能力在国外复杂的自然语言环境中,很快完成了第四阶段。因为自己的语言能力高,所以周围的外国人才可能甚至主动用高级语言去交流,否则外国同事在工作中怕耽误事,一般主动采用较简单的语言,反而没机会和他们进行高难度的对话,这也是他的同事进步不大的原因之一。当然,最后的上学一定还有帮助,进步最大的应该会是在阅读和写作方面。
Z的比较轻松的外语学习经历并不神奇,只能说是比较幸运没有走弯路。他的方法大家不能够完全照般,但很多地方可以参考。总结他的学习时间:Follow Me一年半,每天1小时,凑合过了第一二阶段。听美国之音一年半,每天半小时到1小时,大学时期读一些英文小说和最后老俞的单词课,没经历过课堂教学的痛苦当然也没有受到结构化教学的负面影响,自己顺利过了第三阶段,到此时还没有过英文交流的练习和说英文的机会。到国外自然能交流,半年左右基本完成第四阶段,并靠上学完成最后的阅读和写作的提高。Z在国外上学时参加过两周的商务英语写作班,后来他用英文写作的一些商务案例,现在是国外几家商学院的教材.
关于Z的英语历程还有件很让人深思的地方:
-如果当年Follow Me节目的后期难度再低一些,比较适合他的级别和进度,或者影片形式更加容易理解,想必他那后来混着跟下来的每天一个小时的一年学习会更加有效。
-他在高中毕业时实现流利交流能力后,大学并没有上过英语课,就看了些小说。阅读练习是在听力实现之后,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但顺序正确,不但听力实现起比开始就带着阅读一起来得快,而且在实现听力能力后,阅读的情况会跟没有听力的人很不同。这时的阅读英文时脑子里是有声音的,效果绝对不一样。所以在新闻广播中不出现的那些听力内容,即使没听过,后来也没有发现障碍。
-毕业后到中关村搞电脑销售,并没有继续学习外语。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外国人,也没有什么英文电影,所以他很多年也没有学习和练习,但并没有明显退步和“忘记”英语。出国时都30岁了,却可以立即使用英语,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当时学习英语时并没有使用“记忆”的方式。
-问Z现在英语还有什么问题时,他这样说:听和读没问题了,说的时候一些错误总难免。但有时状态好时几乎没错误,有时疲倦时错误常出。这一点十分正常,与语言学家的调查和实验结果相符。
-Z发现在和不同人交流时,自己说英语的水平居然会不同。有时跟英文水平高的人一起交流时自己发挥超常,有时却是相反,但一般规律是和英国人交流时发挥比较差,和比较咄咄逼人的人交流也会比较差。这一体会在高手中很普遍。另外写作时第一遍写完有不少语法错误,要再看一遍改过,这也很符合克拉申的监察原理。
-作为非母语学习,是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达到母语水平比如用英文写诗歌和小说的,除非有人帮忙改写。另外作为非母语的语言学习,最高境界也就是听力达几乎10分满分,说永远会落后,最高达9分。(想不起哪里有这个10制的语言能力评测系统了)
-在与很多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同学交流后发现,大家有个共同的感觉,即基本的英语交流应该自己先解决,而在国外解决的主要是和国外生活工作紧密结合的一些语言内容以及当地人的一些特殊语言习惯和用法。其中有个主要内容就是类比analogy和暗喻metaphor的使用。(比如:“Comprehensible Input”is the Holy Grail in language acquisition. If you think “learning grammar” is the way, you are 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 等等)这些语言方式和用法在中文中也很普遍,中文还有成语。这部分语言应该在高级阶段再进行学习,而在国外的实际情景交流和应用中进步会比较明显。另外语言中有很强文化特点的成分在国外比较容易体会和学会应用。当然这些都已经是第四阶段的内容了,我们后面再讨论。
阅读的增加
在基本听力突破后,对英文声音的反应已经比较快了,但深度和广度不够。听不懂的成分,无论是句子还是单词,出现几率越来越少,但在实际数量上却很大,所以这时候需要一定量的突破。阅读的作用明显体现出来了。所以阅读重点应该放这里,题材也可以扩大,但不要开始就去读西方文化内涵过高的读物,否则难度太高。战争和爱情小说可能比较适合。比较好的阅读方式是出声阅读,主要是为了在阅读的同时还能听到英语的声音,同时尽量将自己融入阅读的故事情节中。到了英文高水平后,就不用出声阅读了,因为这样阅读速度慢。我们在这里建议出声是为了练习。看电影当然还是好途径,但与阅读相同,需要看好理解的题材,Chick flick最理想,比如Titanic, Pearl Harbor。能同时读剧本当然更好。
在此时期可以主动去听各种口音的英语,还可以去模仿和与标准发音对比,目的是提高听音的敏感并纠正自己的发音。前面讨论过原理,不再重复。
Jonathan现象
Jonathan患先天性肌无力,从一出生就是残疾,全身不能动,也不能讲话,只有一只脚能动。他生活完全需要别人照顾,每天只能面无表情地傻坐在那里。但他的母亲从未放弃他,尽管得不到任何的回答和反映,仍从小就不停对着他说话,给他讲故事,给他读书和教书上字。每当他的兄弟姐妹在玩耍时,母亲总是把他的轮椅推到一旁让他观看,大家一起在一个桌上吃饭。就这样一直到了Jonathan 27岁的时候,母亲给他买了一个电脑,这时的科技手段已经可以给他提供一个特别的鼠标,让他能用脚操作电脑。Jonathan就用他那个唯一能动的脚,在电脑上一气呵成写下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向世人讲述了他的故事和这份伟大的母爱。每次讲起这个故事我都会感到眼眶湿润。Jonathan的故事不但让很多人感动,同时Jonathan现象也引起了语言学家的极大关注。因为他从没说过一句话,也从未做过任何写作练习,只是听得懂语言和认字,却在第一个到来的语言输出机会能流畅地写小说,充分证明了输入的重要性。同理也可以假设如果他能够恢复发音能力的话,只要有一定发音的练习就应该能正常流利地讲话。这一点在一些其他恢复发音能力后很快就会讲话的病例上得到了印证。
Jonathan现象,再一次证明了语言输出的能力不依赖输出的练习。“说”的能力是并不需要大量“说” 的练习的,所以不要再误认为学外语必须要“多说”,关键是先要会听和会思考。如果有说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说什么内容和怎么说。毕竟“说”主要是在输出,没有输入那里来的输出?即使有的人发现大声说对外语整体提高有帮助,其实更起作用的可能是在“听”自己的声音,而并不是“说”本身起了决定作用。但按照Swain“可理解性输出”的理论,输出对语言的掌握还是有促进作用的。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和外国人或外教交流,但交流前最好先设定好交流的内容和难度,否则“瞎聊”是没什么效果的,而且偶尔的少量交流就可以了。没有条件的同学一点都不用急,因为本身外教的作用主要是陪练,也并不需要他们来帮忙纠正错误。我们已经讨论过纠正错误没什么效果,有的同学在某个错误被纠正了觉得后来记忆和深刻,认为好象纠正错误有用,但其实就是那么数得出来的几个,实际量是非常少的。所以自己对着墙练说或自言自语也可以,注意最好一边想着情节一边说,用不着大声喊,也用不着快速喊,自然就好。有机会模仿原文还是最好的“说”的练习,比如看电影听时到一句台词觉得不错,模仿一下,念叨几遍,设想一下实际情景出现时自己应该这样说就好了。另外写作是输出的有效手段,原理上跟“说”相似,都是编码的过程(听和读是解码过程),但写作可以放慢速度进行构思,并有记录可以看清到底写了什么以方便检查和分析,所以写英文是很好的输出练习。而对写作中的错误的纠正,是所有纠正工作中最有效果的,但作用仍然不是非常大,关键还是靠输入和模仿来进步。
第三阶段的评述:
第三阶段到这里讲得差不多了。这一阶段的突破难度大,不得要领有可能一直无法突破或拖很长时间。应该说在描述此阶段时,文章结构很散乱,也失去了系统性。有的同学还会有这种感觉:怎么看到的“不能怎么做”到多过“应该怎么做”呀?其实这种感觉并没错,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第二语言悉得的基本理论体系庞大,有许多分支和四五十个理论模型。这些细分的理论模型有的互相包含,有的部分抵触,但如果从高处观察,都有各自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大家不应该迷信和执着某一个独立分支,尽管每个人有可能对对某一分支比较有体会。无论哲学,医学,语言学等任何学科,情况大致如此。就象罗素所言:“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完整哲学体系,往往存在许多谬误;而一个不能完全自圆其说的体系,往往存在更多的真理性。”在语言研究领域,这一特点也是非常普遍。人们总希望用一个完整体系去概括和解决全部问题和自圆其说,尽管有的理论可以覆盖的范围很广,结果也往往是为了把最后20%的特例包含于体系中,而牵强附会同时又使自己的体系膨胀了80%而变得十分复杂而失去很多实用性。在理论层面如此,技术层面更是如此。在此一阶段,每个人的学习特点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环境和条件不同,选择的掌握外语的具体手段和实现的路线都会不一样。所以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统一技术方案让大家可以执行,而且同一个技术手段,每个人理解也不同,使用时的具体情况当然更不同。按照语言悉得的原理,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学习策略就成了关键。跟大家分享了这一阶段的语言悉得原理和一些成功案例,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分析理解的基础上,参考他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情况成功地制定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
对于在此阶段已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在稍微了解语言悉得的理论后,能上升到一定理性高度再对自己的成功之路回顾和分析的话,会清醒地观察到是哪些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哪些弯路和无效的努力本来可以避免,这样不但为自己再学第二外语加快速度,同时在开始任何其他领域的学习或实践时,都可以实际应用从这一成功经验中提炼出的基本思路。不同学科在战略高度道理是相通的。另外在对周围朋友或学生提供建议时,也就能够提供有高度,深度和有价值的建议,其实有价值的建议本身是有针对性和非常简洁的。但如果不加分析地简单提出某一个具体建议,结果可能是听的人中有少数人碰巧做得到,大多数人无法成功,跟我们观察到普遍大多数人虽然努力学英语但成效不大的现象是相符的。如果甚至断言“就是要多说多练,刻苦学习”,不但忽视了科学,而且更是把大多数同学拒之门外了。之所以大家能如此热烈地探讨这些问题,正是语言学习问题复杂很难讲清楚的直接表现。但本文第一句我们就指出了:尽管原理阐述很复杂,但语言掌握的过程确应该是很简单的,所以没什么神秘与可怕的。
有很多同学过了第三阶段就停止了,原因一方面是没有迫切的需求了,因为此时能够实现流利交流了,书和文章也基本看懂了,生活和学习甚至一定的工作都可以应付而没有太大压力了。另一方面是也不知该如何做了。一些在国外留学的中国同学,很多都是在国外多年生活后终于到了这一阶段,也就不再向前了。但如果要真正深入进入西方社会,或从事对语言要求较高的商业谈判,金融,法律,媒体等工作,对语言的近一步提高还是十分的有必要。我们就先一起进入第四阶段吧
[ 本帖最后由 晴晴的妈 于 2009-11-9 08: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