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利于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有利于经济平衡增长和结构优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附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 | 单位: %
|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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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 |
(一)活期存款
| 0.72
| 0.72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
三个月
| 1.80
|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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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 年
| 2.25
|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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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
| 2.52
| 2.79
|
二 年
| 3.06
| 3.33
|
三 年
| 3.69
| 3.96
|
五 年
| 4.14
| 4.41
|
二、各项贷款
| | |
六个月
| 5.58
| 5.67
|
一 年
| 6.12
|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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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三年
| 6.30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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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五年
| 6.48
|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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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 6.84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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