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cicici 于 2008-6-30 17:41 发表
是当警察处理交通案件时会有一个责任的认定,就是每次意外发生都是不同的情况,而每次责任的认定都不可能是一方全责。在没有一个具体的事件就认定某一方是绝对的错误,承担全部的责任,真是太可笑了。
顺便说一句 ...
如果说这是一个案件,婚外情的男女都是站在被告席上的,对原配来说,整个事件他们都得负全部责任。
把他们放在对立面,分辨他们俩谁对谁错,谁该负多少责,那才是可笑。
见到第三者,我会鄙视,我会唾弃,这是我做人的良心。
[
本帖最后由 angel2008 于 2008-6-30 17: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