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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 家长会后感想

《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将来的社会再险恶,也不希望孩子提前在小学阶段就从最受人尊敬的老师那里得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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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ID同一个IP,LZ吃力伐?到底啥心态?阿是搞定了。。。白忙乎了?!既然晓得老师去向,又是好老师,那小人就跟过去好嘞!拜托表在这里教育大家了!

[ 本帖最后由 bobova 于 2008-9-21 13: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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