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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公办大学新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探讨

这个方案将录取比例或者说受教育的权利,与学校经费来源绑定,可以解决外地本地生源比例的矛盾。但是,也不完美。
教育和医疗一样,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把具备社会公益职能机构的智能与资金来源挂钩,将会弱化其职能,产生新的矛盾,
这个和把医院推向社会是一个道理。我举一个例子:如果中央出资50%,地方出资50%,但本地就学人口与外地就学人口的比例是70%:30%,那么应该如何处理?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益可以用参股比例来确定,但是,学校、医院等社会公益机构,用这样的方式,个人觉得不是很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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