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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上海10岁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任何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的,不管是“故意的”还是“失误”,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已的权力,学校应该可以成为第二被告的,因为学校对学生有监护的责任。另外,还是转学吧,哪怕是五年级了,小孩在这个学校里心里会有阴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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