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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撰《為主作見證:李登輝的信仰告白》遠流出版社2013年6月1日出版,前言。
信仰的開端:不是我的我
在我人生當中,有兩件事情,在十五、六歲的時候,就開始在我的心內。第一件就是「自我」的問題,另一件是「死亡」問題。
早熟的我,很早即有自我意識,迫切的求知慾望,這讓我廣泛閱讀了許多東、西方的各類書籍。知識的增加,更加深了自我意識的覺醒,使我越來越固執自我,也經常因為倔強而令母親傷心。在徹底的自我覺醒之後,內心產生很大的矛盾,內心接著產生「人哪會啊捺(這樣)?」、「人是什麼?」,或者是「人生應當如何?」的疑問。因此,在當時常常透過「坐禪」和「苦行」的方法,想要「克制自我」,希望能夠進入無我境界,這些都是徹底主觀的唯心論。為人處世若能先消除自我,一切煩惱也自然消除。為了消除自我,中學時代,每天清早起來,就積極參與打掃工作,自願去打掃廁所,這類一般人不願意做的事情,只要是能夠訓練克服自我的功夫,我都願意設法嘗試。
在差不多同一個時期,我祖母過世,開始針對「死亡」這個課題有深入煩惱,而且想要徹底的領會:死亡到底是什麼?人死了以後,又會如何?在台北高校時,哲學思考方面就非常認真思考這些事情。透過很多的哲學書籍研究後,終於徹底覺悟「死亡是什麼?」的意義。我了解死亡本身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我們如何活下去!」的問題。換句話說,死亡是指生命的死,這是自然的過程,是在生命的限度中完成自我實現,這是在活著的世界中追求自我定位的問題。
對我來說,人生並沒有來世,人生只有一次,所以有些宗教所謂的輪迴,我想只是另一種自我滿足的想法而已。
事實上,應該加以肯定的是「有意義的生」。譬如說,德國大文學家哥德,不只在浮世德大作中,包括西東詩集也提到更簡潔、更直接了當的「死而成就」的觀念。也就是有自我的死,才能產生真正有肯定意義的生。
因為「生」和「死」經常具有表裡一體的關係。一切的原點都是哲學,也就是從「人是什麼?」這點出發。從「人是什麼?」或「我是誰?」這個哲學式的問題出發,進行自我啟發而完成人格與思想塑造。
要了解自我的「死」,才能產生真正具有肯定意義的「生」。但是自我「死」以後的我,是誰來接走呢?這是超自然的問題,提昇自我到存在層次的問題,我在後面會進一步說明。答案是只有要求內心的絕對存在,就是和上帝同在,沒有其他的方法。
我的心路歷程還有一段特別的路程。二次大戰終止,看到日本受美軍空襲後,全國成為火燒島,徹底受破壞,環境惡劣,物質更是極端缺乏。如此的重大變化,使我感慨很深。在那個時期以前,我只對「自我、生死」的觀念上思考,並不關心「肉體與物資」的問題。但現實當中,人的心存在於肉體中,沒有肉體就沒有精神存在。
受破壞的日本和台灣,重建的工作非常需要物資,需要整理受破壞的環境。我便思考,在那樣社會百般蕭條的情況下,人要生存,糧食問題、環境問題都比靈魂更重要。因此,我開始有唯物論的思考,同時進一步要求社會公平,產生對社會主義的追求,前後經歷近十年功夫。
在這期間,社會經濟的復興、建設的進步,使我開始發現內心的空虛。感覺物質是物資,無法滿足內心的空虛,就又開始追求深一層內心的安定與滿足。回顧這一段歷程,經過自我的克服,生、死問題的檢討後,因戰後轉變為客觀的唯物論,但是仍然無法充實我的內心世界。
就事實而言,人是只由魂(心)與肉體構成的,但內心軟弱,需要更高的存在境界。總結這段追求來說,我們需要主宰一切的神(上帝),才能得到心靈上的安慰。達到主、客觀的矛盾統一。當對空虛生活厭煩的時候,我就開始尋找神的存在。我所找的神,絕對不是台灣傳統社會所流行的各種神明。
前面所說我是反對輪迴的想法,基督教是一種同時發現現代人與歷史上之人的宗教,也是「人與神立約」的宗教,即個人自由與時間持續進行(取代循環時間)的宗教。故我所找的神,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
我認為上述生死觀、唯物論的矛盾統一,應該會引入基督教才對。但要馬上產生信仰並不容易,要進入信仰的第一步,一定要擺脫平常賴以自律的框架。而對凡事追根究底的知識份子來說,產生信仰更是難上加難,必須花時間加以克服。當時,我花了五年的時間,每週五天到台北市各教會聚會處,尋求神是否存在。因為看不到所以不相信,因為想看到才要相信,慢慢的知道這樣的做法,並不是信仰。
由約翰福音第20章第29節「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耶穌所啟示的一句話,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開始了解信仰是人相信神的問題,也是實踐的問題、做的問題。所以,信仰就是要相信看不到的神,最後發現神的存在,獲得了堅強的信仰,聖靈的充滿,並且有上帝的賜福。
彌迦書第六章第八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說到上帝賜給我們福氣是無條件的。
由以上簡單的分享,我要對一開始所提起的追求「我是誰?」、「人是什麼?」做一個結論。在要做結論以前,咱先來看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二章第二十節的說明,他說:「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基督在我生命裡活著;我是藉著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命」,這一段話,使我想起馬丁路德在接受德國皇帝卡爾五世審判他的時候所說:「我站在這裡,這是我的立場(Hier Stehe ich. ich Kann nichts anders. Gott helfe mir.Amen)我沒有其他立場,但願上帝幫助我。」這一段故事讓我深刻了解,我是基督內住的我。
根據上述的具體信仰心路歷程,我要做一理論化、概念化的解答。所以,「我是誰?」答案很簡單,我是「不是我的我」,我絕對不是自我,我也不是我。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我。
再講一次,「我是誰?」答案是:我是「不是我的我」,「不是李登輝的李登輝」,而是「基督在我裡面的我」。為了要得到這個答案,實際上我花了三十五年以上的時間,這個答案,幫助我了解正確的人生觀;同時也幫助我能夠在面對各種問題的時候,徹底排除「自我」思想,站在超然的地位,以先驅者的立場,思考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結語
現時的我,已經超過九十歲,接近大限,在台灣的社會裡,很希望留下一些對人民有益的東西。因為曾經做了十二年的總統,雖然是微力,留下的台灣經驗包括政治的「寧靜革命」,自由與民主,對外有務實外交宣揚台灣的存在。這些工作有所成就,都是靠上帝的引導,不斷的啟示,這完全靠信仰而得。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主作見證」。雖然是一個小小的基督徒,上帝給我很大的信心,都不怕任何困難,任何重大事件的執行,如脫古改新,給台灣走出另一條的政治改革。這完全由我接受上帝開始。
在本書一開始我說過,我家並不是基督家庭,但給我自由,豐裕的生活中,有機會追求自我的滿足開始,經過了唯心、唯物的思想,辯證的矛盾統一,遂找到了神的存在。在充分克服自我和對死亡的困惑找到答案。在精神上,有進一步超越的機會,以「我是不是我的我」看法為中心。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化社會,個人雖然是整個體系中的一份子,但是,每一個人「要如何才能到達活得很有意義的精神境界」,「如何追求個人的解放」等等,我們都必須去摸索。
但是,當我們在摸索的時候,政府、國家能幫上什麼忙嗎?其實,這些幾乎都幫不上什麼忙。教育改革和社會活動或許在某種程度上能和心靈,也就是人心或精神教育產生關聯。但實際上,政治也好,法律也好,國家也好,都無法拯救個人。這不論在哪個國家都是一樣的。國家無法對個人做這樣的事,所以我認為,在這樣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藉助宗教。
我要再次的強調,對一個領導者而言,具有堅定的信仰是非常重要的,有信仰才有力量!對於本書所提及的相關人、事、物,我個人沒有任何詆毀、醜化之意,完全是想藉由這些經歷,來還原當時面臨這些事件時,藉由信仰所獲得神的啟示與帶領,引領我作出為國家、社會及人民有貢獻的作為。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