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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傻妮子 于 2010-6-17 14:48 发表
死撑么,说明他还是想要这个家的,没什么不好。
呈他现在说过净身出户的话,你就让他写下来,如果以后再有事情,主动权在你。
光写下来没有法律效应,一定要公证。否则,在离婚时他只要说是被迫写的不公平条约,就作废。光产证上写楼主的名字也没用,婚姻存续期间,一切为共同财产,除非是婚前拥有的。
看了楼主老公劝你的一番话,觉得他资格蛮老额,你在火里,他在水里,一拳头打在棉花上,要他写协议公证,估计蛮难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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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爱的妈妈 于 2010-6-17 18: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