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放松的心
(......)
发表于 2009-10-15 07:58
显示全部帖子
房屋银行是02年的概念,当时是和深圳商业银行(现改名平安银行)联手推出的,我算是吃螃蟹的人。因这几年没怎么回去不知道这家机构“房屋银行”有何变化,我家的房子是因为负责片区的工作人员相当负责,才用这种方式留存至今。第一年的合同是按市场价签的,不论租出还是空置都按合同每月付钱,没有间断过。后来因为房租不断上涨,我们也提出要求,然后就涨到市场价了,当然是由房屋银行的人向租客提出,经讨价还价后确定的,我们没有出面。合同签定后,房租发生任何变化都跟你没关系了,要调要等下一年。可能比自己放租要损失一些,但很适合我们这种在外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