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burninglife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发表于 2009-6-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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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sirlifeng 的帖子
大家冷静,都不要太感情用事。
理解大家对老师的愤怒,不过单方面认定人家的裤子就只值25元,继而推断她存心敲竹杠,也是不够严谨和理智的。
这种事还真得话说二头,站在二方面的角度看看。作为一个被撞的普通人(忽略年龄和身份)她的做法显然也不是大度的。作为一个年轻的老师,她为什么那么在意获得100元赔偿呢?也许她的经济不是很好,非常不甘心自己再掏钱,或许她觉得现在学生家里条件都很好,100元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姑且也为她想想吧。
站在孩子一边,出了事想逃避也是可以理解的。犯了错,也是应该可以原谅的,但涉及“原谅”二个字的历来都是说“我原谅你”或者“请求你原谅我行吗吗?”这样的。没有“**,你就应该原谅我”的这种句型吧--要有的话,也是强盗逻辑。
所以我昨晚回顾了一下这件事,觉得大家作为第三者,更确切的做法是二边做工作,而非一边倒地声讨。否则只能是滥用同情心,只能是导致社会和学校/老师的矛盾更加激烈,这样对谁都没有好处。毕竟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在小女孩身上。所以如果我是LZ,我会跟孩子家长沟通这件事,在保护她的同时,一定让她看到自己身上的问题并引导做个负责的人,以后要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