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sunnysh
(......)
发表于 2007-8-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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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让他们来催你们呀!
你们大热天的跑去干吗??
证据采集应该是他们提供给你们呀!
1.8万发票复印过吗??
只要有复印件即可!!
因为发票税务局登记号码的
现在好多杂费混在器械费里
到底什么医院?这么。。。
治疗是个服务合同
没有离柜概不负责的说法的
你们只要看清单,审核真实性和合理性
然后可以讨价还价的
大不了他们起诉时
再在法院调解下
大家让让!!
[ 本帖最后由 sunnysh 于 2007-8-1 18: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