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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 路遇的这位老师啊,唉!

天乐妈妈,改一下题目吧,读标题的时候以为是俺这个学校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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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老师,倒,0017,实在不懂你说的裤子,有没有可能牌子好了价格高了一讲?如果没有俺可能要把这个故事至少通过公开渠道转到区教育局的王领导的信箱里。俺连路人都算不上只能算网虫,我倒要看看这个学校的年级组长“路人不应干涉学校"的一讲如何收场,区里解决不了就往市教委的薛领导信箱里发,实在不行往教育部周部长的信箱里发,这种老师实在丢人。年级组长更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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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0017 的帖子

其实昨晚差点冲动要转,如果25元东西号称几百这种老师似乎缺少师德。她可以要受伤补贴误工费并且可以要得更高,但是就一条25元的裤子狮子大开口绝对不对。0017,前两天徐汇的书记还在网上要打教育品牌,侬放心如果转了某个区教育局领导信箱里,肯定会重视的;不过我还是不明白,好象原文是人行道骑自行车,哪有逆向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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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9-6-3 15:35 发表
大家冷静,都不要太感情用事。

理解大家对老师的愤怒,不过单方面认定人家的裤子就只值25元,继而推断她存心敲竹杠,也是不够严谨和理智的。

这种事还真得话说二头,站在二方面的角度看看。作为一个被撞的普通 ...
我只知道老师很久以来的定义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发生事情的地方是早上的交通我有所了解,小女孩骑车上人行道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行道上的车速会有多快?肯定事出有因的。如今看了0017的描述也未必是自行车撞人。本来这事情很普通的,可是那个年级组长的话让人听不懂,既然校外人不能解决,那就应该让能管学校的人解决。我没有感情用事,也没有愤怒而是两个老师的行为不能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
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好象还是预初的,在上学路上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擦伤了一个格言“一切为了孩子”的老师。就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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