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9-6-3 15:35 发表
大家冷静,都不要太感情用事。
理解大家对老师的愤怒,不过单方面认定人家的裤子就只值25元,继而推断她存心敲竹杠,也是不够严谨和理智的。
这种事还真得话说二头,站在二方面的角度看看。作为一个被撞的普通 ...
我只知道老师很久以来的定义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发生事情的地方是早上的交通我有所了解,小女孩骑车上人行道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行道上的车速会有多快?肯定事出有因的。如今看了0017的描述也未必是自行车撞人。本来这事情很普通的,可是那个年级组长的话让人听不懂,既然校外人不能解决,那就应该让能管学校的人解决。我没有感情用事,也没有愤怒而是两个老师的行为不能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
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好象还是预初的,在上学路上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擦伤了一个格言“一切为了孩子”的老师。就是那么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