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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帮个忙

引用:
原帖由 麦兜兜 于 2010-8-20 11:23 发表
是你要离婚还是别人要离婚?
麦兜兜同学:你这个问题真不厚道!!!

我来虾酱几句:
离婚管辖分法院诉讼管辖和民政登记机关管辖两种
1、法院诉讼管辖的具体如下: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具体如下: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本帖最后由 上海一粟 于 2010-8-20 1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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